研究(第9/21页)

★窗户的诡计,从爱伦·坡的《莫格街谋杀案》以来,出现了各种版本(爱伦·坡的作品中,最后发现窗上的钉子弯曲,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开关,以密室诡计来说并不算公平)。日本的窗户多是螺丝转锁,而西式的上下滑动的玻璃窗户是使用类似闩锁的锁。只要能从外面开这种闩锁,就可以构成密室。这一样是利用丝线或铁丝,但窗户不像门那样刚好有隙缝,所以如果玻璃上有洞,就可以从洞里伸出丝线或铁丝,像操纵门的机关那样。

★在某部作品中,罪犯为了在玻璃上开洞,事先朝玻璃开枪,弄出一个洞来。这么一来,有人开枪的事会受到怀疑,但由于与行凶时间不吻合,使案情愈加复杂,小说也变得更有趣。这是为了达成制造密室的目的而开枪,有一种悖论式的趣味(以上,F·M皆无)。

★也有不需要线和铁丝的方法(M·B·3)(F无)。就是卸下窗玻璃,从那里伸手进去上锁,再把玻璃照原样嵌回去,抹上油灰。可是这样一来,新油灰引起他人注意的可能性也很大。

〔c〕掀起屋顶的诡计(F·M皆无)

★诡计用光之后,作家就开始想极端的点子。门和窗户太小儿科了,把屋顶整个掀起来不就行了?就是这种奇特的点子。三四年前在奎因推理杂志的奖项中获奖的《第五十一间密室》[8](The 51st Sealed Room)正是如此。窗户与门是完全密闭的,但罪犯用千斤顶略为抬起屋顶的一部分,从缝里出入,事后再把屋顶照原状放回来。这个方法只适合某些结构的房屋,放回来后应该还是会留下某些痕迹,不过屋顶是调查上的盲点,不必担心警方会注意到这种地方。这是比卸下铰链更天马行空,将发想扩大至移动整个门,极出人意表的悖论式机智。

★然而有一名日本作家更进一步推进,不是掀起屋顶的一部分,而是利用固定在大树枝上的虎钳及绳索,将小木屋的屋顶整个抬起来,从那里出入。只是这样一来,就无法正儿八经地铺设情节了。若非以切斯特顿的幽默风格加以处理,只会一塌糊涂。

★可是人上有人,天外有天,这是我在两三年前听双叶十三郎说的,有个美国作家想出了更极端的点子。也就是先在空地上杀人,再迅速地为尸体盖座小屋,制造密室。如果是简单的小屋,一个晚上就可以盖好,绝非不可能的事。这样的诡计真是异想天开的绝妙点子。

(2)制造假象,推迟凶案发生的时间

〔a〕伪音诡计(F·M皆无)

★凶手杀了人,伪造密室后离开。有第三个人经过门前,听见门里已经遇害的人的说话声。这样一来,就有人证明那个时候被害者还活着。另一方面,凶手却在那段时间里和其他朋友在一起,得已制造不在场证明。如此一来,除了密室的不可能之外,还可以证明被害者活着的时候,凶手根本完全没有机会靠近现场。这个诡计的谜底是凶手诱骗被害者,录下被害者说话的声音,凶手杀人之后把录制好的磁带放在密室里,再设计让其在适当的时机播放。

★除了磁带以外,用手枪杀人也可以人为地混淆谋杀的时间,杀人时给手枪装上消音器。在暖炉里设置烟火,把导火线延长至自己需要的长度,算好时间,让烟火在凶手有第三者时爆炸,爆炸声会让人误以为命案发生的时间,而凶手拥有确实的不在场证明,便可免去嫌疑。

★以钝器杀人的情况,设机关让密室里的某些重物在凶案发生的一段时间后倒下或落下,巨响会让人误以为命案发生在那个时候。

★此外,凶手会腹语术的话,在制造密室之后,可以等待第三者经过门外时以腹语术模仿被害者的声音,让门外的人听见,让人误会被害者还活着。

〔b〕欺骗视觉(F·M皆无)

★前项讨论的是骗过耳朵的办法,这项将讨论如何骗过人的眼睛。夜色下的二楼窗户,窗帘上投映出趴在桌上遭枪击而死的尸体影子。凶手利用院子里正举行烟火大会,有许多人看到窗户这一点,在隐藏自己身影的前提下改变尸体的姿势。这是利用影子伪装成死人还活着的假象,不但可以隐藏命案发生的时间,而且还可以构成密室,所以能制造出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此外还有许多利用视觉掩饰行凶时间的诡计,但大多都无法用三言两语说明清楚,不过原理都是一样的。

〔c〕此外,也有一人两角与密室组合的诡计(F·A·5就是此种变形)(M·A·7)。还有凶手或共犯在杀人之后假扮被害者出现在人前,混淆死亡时间的同时以制造不在场证明。

〔d〕这类诡计最为出色的,应数勒鲁的《黄屋奇案》(F·A·1)。爱慕罪犯的女子在卧室遭到殴打,身上伤痕累累。女子为了包庇罪犯,隐瞒重伤的事实,把自己关在卧房里。不多久,女子在卧房里睡着了,做噩梦的她从床上摔下来,发出巨大的声响。门外的人大吃一惊,使劲敲门却没有应答,众人遂破门而入,发现女子昏倒在地上了。仔细一看,女子全身都是被殴打留下的伤痕,那伤痕绝对不是摔伤所致。可是女子坚决否认被罪犯殴打的事实,因此众人以为声音响起的时候罪犯就在室内,却在众人破门而入之际消失在这个密闭的房间里,构成了一宗不可思议的密室事件。这样看一点儿都不有趣,但《黄屋奇案》利用了人的心理盲点,在自古以来的各种密室诡计中,是最为突出的一个。

(3)伪造凶案发生比实际时间更早(M·A·8)(F 无)这是密室中的迅速杀人。关于这一点,下文“意外的罪犯”中的“案件发现者是罪犯”的部分已有详细解说,这里不再重复。

(4)最简单的密室诡计(M·C)

劳森的主角马里尼在密室课中提到卡尔的菲尔博士的讲解中没有这一项,于是在(A)、(B)以外另设(C)项,为此扬扬得意。但这其实是骗孩子的把戏,凶手在杀人之后没有离开而是等着房门打开。凶手藏在门后,在房门打开的瞬间,趁着众人争先恐后冲向被害者,溜出房间。乍看之下很可笑,但现实中或许可行。

(5)火车与船的密室

行驶的火车、船与外界隔绝,因此火车与船是天生的密室。尤其是西方火车的包厢,更是恰到好处的密室舞台,因此经常出现在小说里。飞机也是一样,不过或许是飞机上不容易施展诡计,我还没有看过利用客机进行密室诡计的作品。这些只是密室舞台较为特别,诡计的原理与建筑物的密室是一样的。

(C)犯罪时,被害者不在室内的诡计(F·A无编号)(M·A·9)密室案件中,被害人也不在室内,这听来很不可思议,不过有以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