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第18/21页)
“意外的罪犯”诡计中最常被使用、变化种类也最多的是“一人两角”。我的整理中,八百例中有一百三十例是“一人两角”的变形版,占第一名。其次是“密室犯罪”,有八十三例,这两种诡计占了绝大多数。“一人两角”中有被害者就是凶手的构想。
在一宗命案里,凶手和被害者平素水火不容,没有人会想到二者竟会是同一人物。因为加害者与被害者向来势不两立。侦探作家(有时候现实的罪犯也是)窥探到这种常识的盲点将产生的化学变化,由此构思出了各种诡计。
从我的分类中找出“被害者就是罪犯”的项目,内容如下:
(1)罪犯伪装成被害者(若予以细分,有在犯罪前伪装以及犯罪后伪装两类)……四十七例(2)共犯伪装成被害者……(复数罪犯的情况较易实行)四例(3)罪犯伪装成被害者之一……(复数被害者的情况,使用这种诡计的知名作品有范达因的《格林家命案》、奎因的《Y的悲剧》)六例(4)罪犯与被害者是同一人……九例
我想其中(4)项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可能出现罪犯与被害者是同一人的状况吗?
这种状况常在以下三个场景中发生。
首先以“窃盗”为例,某市第一流的美术古董商卖出昂贵的宝石给老顾客。一段时间后,老顾客说宝石的台座损坏了,想做一番修理。古董商收下宝石一检查,竟发现那是制作精良的赝品。但顾客是个大富豪,不可能拿假货过来。古董商暗暗心惊,自己竟卖出一件赝品而完全不曾察觉。这是古董商单方面的重大过失。古董商也想过找替代品还给富豪,但这是非常珍奇的宝石,弄不到一模一样的。如果就这样将修理完的赝品还给富豪,古董商将信用扫地。身为第一流古董商,他的自尊不允许这样的丑闻在社会上流传。
情急之下,古董商想出一计,他亲自假扮盗贼,从工房的天窗潜入,偷走宝石。隔天早上向警方报案,调查发现确实有窃贼入侵的痕迹,古董商向客户道歉,支付相当于宝石金额的现金。虽然亏损了一大笔金钱,但商店的名声是再多钱也换不到的。因为是侦探小说,整起事件并非从头开始描写,而是从结果倒叙回去,因此成了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故事。这是自己偷自己的东西,亦即被害者与加害者是同一人的例子。
“伤害”的例子,可以举我的旧作。虽然西方作品中也有例子,但得交代冗长的情节才能明白,所以这里就引用我的作品《何者》。说的是战前发生在陆军高官邸内的事。一天晚上,小偷潜入了无人的主人书房。主人的儿子最先察觉到进了小偷,独自前往一片漆黑的书房查看,小偷情急之下朝他开了一枪,后从窗户逃逸。子弹击中儿子的脚,致使他重伤住院,康复后成了跛子。后来赃物在庭院的池底被找到了。
其实,这是儿子自导自演的一出戏,他用手帕包起书房的珠宝,从窗户扔进院子的池子里,伪装出遭窃的样子,再用手枪射向自己的脚部。仅有这些信息,读者或许无法理解儿子为什么要自残。继续往下看才知道他想逃避征兵。作为将军的儿子不能堂而皇之拒绝,所以他想出了被小偷射伤,成为跛子以逃避征兵的妙点子。换言之,被害者与加害者是同一人。这种点子只要添加细节,写成倒叙形式,就可以成为一篇颇有意思的悬疑故事。
接下来是“杀人”,需运用凶手与死者是同一个人的障眼法。这听着挺荒谬,但将不可能化为可能,正是侦探小说的精妙所在,只要有一点契机,就可以衍生出许多妙计。在此,契机就是“自杀”这个想法。所谓的“自杀”,杀人者与被害者是同一个人,只要从这里铺陈开来就行了。
罹患不治之症,被医师宣告将死之人,由于心里恨极了某人,想着反正离死期已经不远了,复仇时不我待,这样的背景预设就是该类诡计生根发芽的最佳土壤。他制造出各种假线索,使得被怨恨的人蒙上嫌疑,然后伪装成他杀进行自杀。国内外的侦探小说时不时就出现这种诡计。
杀人者与被杀者是同一人的诡计,在英国有一个极为出色的例子。英国天主教中,有位学识渊博的神父,总主教罗纳德·诺克斯。他热爱侦探小说,也写过许多作品。他的长篇代表作《陆桥谋杀案》于战前翻译成日文引进,在侦探小说爱好者中名气极大。他的短篇作品中就有一个非常拐弯抹角的不可思议的侦探故事。
男主人公罹患绝症,被医师宣告死期不远,他绞尽脑汁想逃避等待死亡的痛苦,但他是个胆小鬼,实在不敢自杀。他认为如果不能自我了断,就只能让别人杀了他,但不可能有好心人愿意为他人犯下谋杀罪。他必须自己安排别人杀害他才行。
因此他想出了一个非常迂回曲折的点子: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杀了别人,因杀人罪而被判死刑(必须注意的是,虽然这是一篇讽刺小说,但绝不滑稽。听我如此描述,总会觉得故事滑稽万分,但原作并非按时间顺序,而是以第三人称巧妙迂回地描写,如此就十分合理了)。于是他想到了一个颇有意思的诡计,以间接方式杀害陌生人,这次的谋杀并没有成功,警方也一点儿都没有怀疑到他头上。他觉得杀人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然后他想出了更复杂的点子。虽然他试图杀害别人失败了,但如果自己一人扮演两角,一个自己杀害另一个自己的计划成功的话,就能如愿成为罪犯了。他想这次的计划是杀害另一个自己,应该不难的。
他化身成完全虚构的人物,与真正的自己进入没有第三名乘客的一等车厢。虚构人物先进去,在没有目击者的情况下悄悄从另一个出口离开,换回自己的装束进入车厢。两次进入车厢他都有意让乘务员和服务生看见,向他们打招呼,让对方以为有两位乘客进入同一节车厢。
火车抵达下一站,从车厢出来的只有真正的他,虚构人物消失无踪。他伪装成真正的他在火车行驶中杀害了虚构的自己,列车驶过长铁桥时把尸体扔进河中。乘务员和服务生都知道车厢里有两位乘客。当火车抵达两人下车的车站后,虚构人物消失,只剩下真正的他鬼鬼祟祟地下了车,这不可能不惹来怀疑。
他实施了这个奇妙的诡计。结果这次如愿以偿遭到逮捕,差点儿被判有罪。结果事到临头,他开始害怕起原本渴望无比的死刑。他想无罪脱身,于是恳求律师,坦承真相,靠着律师的力量无罪开释,然而却在从法院回家的路上,没能躲过从后面开过来的卡车,一下子就被撞死了。这算是一种反讽小说,是杀人者与被杀者是同一人的诡计中,极为特殊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