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一口(第6/11页)
莫里森送他们走出他的办公室,他把一只手放在了雷布思的胳膊上。“关于你的牙齿,我是认真的,”他说,“你应该看看牙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帮这个忙,怎么样?”
回到警察总部后,雷布思立即去了洗手间,对着那个溅满了肥皂水的镜子,仔仔细细地检查起自己的牙齿来。莫里森到底在说什么?他的牙齿看起来挺不错的啊。好吧,其中一颗牙齿上面有一条黑缝儿,可能是裂了。还有一些牙有洗不掉的斑迹,可能是因为抽了太多的烟,喝了太多的茶。但是它们看上去挺结实的啊,难道不是吗?用不着又钻又磨的,用不着什么牙医的检查椅、尖尖的针头,也用不着流那些血。
坐在他的新办公桌前,雷布思在本子上乱写乱画着。是不是莫里森太小题大做,或者太精力旺盛了?也许他疯了?再或者,他只是以自己特立独行的方式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几乎没有连环杀手是女人。从数字上看,这个可能性是不存在的。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自己也开始相信那些数据了?自从他开始读那些心理学教科书,昨天晚上从罗娜和萨曼莎那儿回来以后,在酒店的房间里开始。肯尼,肯尼总是跟着汤米·瓦特克斯,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女儿的“绅士”难道是个笑面的恶棍?算了吧,约翰,那一部分的生活再也不在你的掌控之内了。他只能一笑置之:那么,生活的哪一部分是他能够掌控的呢?他的工作带给他的就是生活的意义。他应该接受这个失败的事实,告诉弗莱特他什么忙也帮不上,然后回到爱丁堡,在那儿,他能够处理好那些恶棍和各种罪犯:毒贩子、收取保护费的敲诈混混,家庭暴力还有敲诈案。
每个月一次谋杀,简直和月亮盈亏一样准时。难道不就是有这么个说法,像月亮的盈亏一样准时?他从墙上的日历上面撕下一页,吉诺的三明治店捐赠给国家的意大利画像。每个月的那个时候,发现玛丽亚·瓦特克斯的尸体是在1月的16号,那会儿是满月吗?不是,但是他马上想到,她的尸体可能是被杀后两到三天才发现的。1月11号周四,那天正好是满月的日子。满月会影响狼人的行为,难道电影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不过他们之所以管凶手叫狼人,是因为第一次作案的那条街道名,而不是因为他,或者是她,在满月时候作的案。雷布思从来没有像此时此刻这么困惑过,女人们不是也会受到月亮盈亏变化的影响吗?和她们每个月的月经有点关系吧?
梅·杰瑟普是在2月5日星期一被害的,离下一个满月还有4天。舍莉·理查兹死于2月28日,周三,和满月的时间并不接近。莫里森说她的案子有些不同之处,牙齿印似乎和其他的不一样。吉恩·库珀死于3月18日周日,春分的前两天。
他把日历扔在了桌子上。没有任何规律,从数字上看不到答案。他到底想玩谁?这可不是电影,不会出现一个英雄能一拍脑门儿想出个答案来。没有捷径可走。也许弗莱特是对的,所有这一切都是一些没有进展的惯例,还有那些法医证据。心理学不是捷径,对着月亮叫唤也不是什么捷径。他不知道下一次狼人作案的时间,他几乎什么都不知道。
弗莱特疲惫地走进屋子,倒在了一把椅子上,椅子抗议般地响了一声。
“我终于联系上凯西了,”弗莱特说,“我把你的想法和她说了,她说会想一想。”
“她人真好。”
弗莱特警告地瞪了他一眼,雷布思赶紧举起一只手道歉。弗莱特冲着日历点点头,“这是干吗啊?”
“我也不知道,没什么思绪,我以为狼人作案时间会有什么规律呢。”
“你的意思是根据月相、春分之类的东西?”弗莱特笑了,雷布思慢慢点点头。“没结果,约翰,我各种情况都想过了,什么结论也得不出来。”他拿过一个牛皮文件袋,扔给雷布思。“看看吧:每一种数字组合规律我都考虑过,凶案现场之间的距离,可能的交通工具——狼人的机动性很强,你知道的,所以我认为他有一辆车。我也试着将被害人联系起来,查过了她们上过的学校,去过的图书馆,是否喜欢体育运动,或者是跳迪斯科,或者是什么古典音乐。你知道吗?她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四个人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可以将她们联系在一起,除了一点,她们都是女的。”
雷布思翻了翻文件。这真是一个体力活,这种调查根本就做不完,也就省得给这些文件分类了。弗莱特不是凭借一时运气升到今天的探长地位的,或者是靠给上司拍马屁、趋炎附势。他之所以有今天的地位,凭借的就是辛苦地工作。
“明白了。”雷布思说,接着他又说,“我对你的工作感到很敬佩,这些东西,你给别人看过吗?”
弗莱特摇摇头。“这些都只是猜测而已,约翰。盼望着能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就是这样而已,而且这种猜测还会让案子变得更加复杂。还有,你记得那个小男孩儿喊狼来了的故事吗?终于有那么一天,狼真的来了,可是没人肯信他说的话了,因为在那之前他说了太多不可信的话。”
雷布思微笑了,“可是,一样耗费精力。”
“你希望怎么样呢?”弗莱特问他,“难道你指望着吹一声口哨就能召唤来一只大猩猩?我是一个好警察,约翰。我也许算不得什么专家,但是我从来没说过自己是专家。”
雷布思正要表示抗议,然后他皱着眉头问:“什么口哨?”
弗莱特回头看着他,大笑了起来。“诉讼,你这个傻瓜。难道你没听说过那个同韵俚语吗,吹口哨吹长笛,诉讼[6]。看在老天的分儿上,约翰,看来我们得给你上上课了。跟你说,咱俩晚上自己出去吃一顿好的怎么样?我知道沃尔瑟姆斯托那儿有一家不错的意大利餐厅。”弗莱特顿了顿,眼睛亮了,“我知道他们家不错,因为我见过从餐厅里出来很多泡泡。”他露出一副意味深长的笑容。雷布思思绪飞转着。泡泡?难道是说餐厅的食物徒有其名,还是说他们提供香槟酒?又是一个押韵的俚语——泡泡。
“炸马铃薯和洋白菜(Bubble and squeak),”他说,顿了一顿,“希腊语,对吧?”
“没错!”弗莱特说,“学得很快啊,那你怎么觉得?印度菜、泰国菜、意大利菜,你决定吧。”
可是雷布思摇了摇头,“对不起,乔治,有约在先了。”
弗莱特脖子往后一仰。“不是吧,”他说,“你要去见她,是不是?那个要命的心理学家。我都忘了你早饭时候告诉过我,你这个要命的苏格兰佬,真是不浪费一点时间,啊?跑这儿来偷我们的女人。”弗莱特的口气听上去挺幽默,可是雷布思觉得他听出一些更深层次的含义,弗莱特好像真的因为他们俩不能在一起吃顿饭而感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