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女人(第10/11页)

“我看了一眼。两辆车都还在。正是那时起,我开始担心起来。”

“车库里还有别的东西吗?”但她没在听他说话。

“他几乎从不会不骑车就去别的地方。他讨厌坐公车,也讨厌公车上的东西。他说他打算用……用我的名字为他的大自行车命名。”

泪水又一次流下来。但这次,他任凭她哭,尽管他内心的痛苦难以言传。那句老套的话怎么说的来着?哭出来总比憋着好。她擤着鼻涕时,门开了。弗莱特朝这间小屋子里看了看。他的眼神表达的意思很清楚:你也许应该把她带到别处去,而不是这里。

“乔治,需要帮忙吗?”

“你离开调查室后,”语气的短暂停顿表露了没有通知自己或者留个口信而带来的不快,“他们告诉了我有关信件本身更多的情报。”

“一会儿我去找你。”

弗莱特点点头,但直接看着萨曼莎,“亲爱的,你还好吧?”

她吸了吸鼻子,“我很好,谢谢。”

“那么,”他狡黠地说,“如果你确实想要投诉你对雷布思探长的不满,请去找当值警官。”

“喂!乔治,走开!”雷布思说。

萨米又想笑又想擤鼻涕,结果呛着了。雷布思朝弗莱特使了个眼色,弗莱特尽了力(雷布思相当感激),他退了出去。

“你们并不都是坏人,对吧?”弗莱特离开后,萨曼莎说。

“什么意思?”

“警察。你们并不像人们说的都是坏人。”

“你是个警察的女儿,萨米。记住这点。而且你是个称职警察的女儿,一定要支持你的老爸,好吗?”

她又一次破涕为笑,“爸,你不老。”

他也笑了起来,但并没有说什么。事实上,他正为这句恭维话心里美呢,不管这是否仅是句恭维。对他来说重要的是,这句话出自萨米之口,他的女儿萨米。

“对了,”最后他说,“我送你上车。不用担心,我的小宠物,我们会找到你的男友。”

“你又叫我宠物了。”

“有吗?别告诉你妈。”

“不会的。嗯,爸?”

“怎么了?”他半转过身,而她正好在他脸上亲吻了一下。

“谢谢,”她说,“不管发生什么,谢谢。”

弗莱特在审讯室的小办公室里,空间突然变大了。雷布思坐了下来,跷着二郎腿晃荡着。

“那么狼人的这封信呢?”他说。

“那,”弗莱特回答,“又怎么解释肯尼·瓦特克斯的失踪呢?”

“你告诉我你的想法,我就告诉你我的。”

弗莱特拿起一个文件夹,从里面拿出三四张打印得满满的纸读了起来。

“这上面的字体是赫维提卡字体[9],虽然报纸杂志常用,但个人很少使用。”弗莱特意味深长地抬起眼睛。

“记者?”雷布思有些迟疑。

“是的,想想看,”弗莱特说道,“现在英格兰每个犯罪记者都知道丽莎·弗雷泽,也许他们也能找到她的住址。”

雷布思思考着。“嗯,”他最终吐出一个字,“继续。”

“虽然电子打字机和电动高尔夫球经常使用赫维提卡字体,但还是在计算机和文字处理程序中最常见。”弗莱特向上瞟了一眼,“这一定与打字的密度有关系。打印本身是很有规律的,而且字母排列整齐,这表明打印机质量很好,很有可能是转轮打印机,还表明他们用了不错的文字处理系统或者文字处理包。但是,”弗莱特继续往下说道,“字母K的底部有些淡。”弗莱特停下翻了一页。雷布思并没有非常注意,弗莱特也是。实验室提供的成果很少有用,但是到目前为止,雷布思听到的真的都是废话。

“这个更有意思,”弗莱特又说,“信封里的微粒好像是油漆过的,主要是黄色、绿色和橘色。有可能是一种油性漆,测试还在继续。”

“这么说有一个犯罪案件记者把自己臆想成梵高?”

弗莱特并没回答他的问题,他自顾自地飞快读完了那篇报道。“大概就是这样了,”他说,“剩下的更多的都是实验室没办法证明的:缺指纹,少污点,也没有头发和纤维。”

“没有个人水印?”雷布思问。侦探小说里,个人水印都会引出一个家庭小作坊,小作坊的老板是一个怪老头,他会把纸张卖给一个叫作×××的人,然后后面的故事情节就是:罪犯被绳之以法。整个办案过程利落,巧妙,但现实中鲜见。他又想起了丽莎,想起了卡津斯。不,不是卡津斯,也不可能是卡津斯。此外,他也没办法在两个保镖的陪伴下进行试验。

“没有个人水印,”弗莱特说,“抱歉了。”

“啊,好吧,”雷布思大声哀叹,“没有最新进展了,是吧?”

弗莱特看着报告,好像祈祷着什么,希望能出现线索吸引住自己。突然:“那肯尼·瓦特克斯是怎么回事?”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失踪了。不得不说一句,逃得挺干净的。但是萨米却因为这个出了点小状况,我说了我们会尽力的。”

“约翰,你不能牵扯进去。这事情由我们来解决。”

“我不想牵扯进去,乔治。这件事都由你负责了。”这话听起来很天真,但是弗莱特早过了被约翰·雷布思糊弄的年纪了。他咧嘴一笑,摇了摇头。

“你想怎样?”弗莱特问。

“嗯,”雷布思说,从椅子上往前倾了些,“萨米的确提到过肯尼的一个同伙。那人叫阿诺德,曾经在市场的铺子工作过,至少萨米认为他在市场里或者附近工作过。”

“太多巧合了,不是吗?”

“像这样的小城市也多了点,”弗莱特看了看雷布思的表情说,“我真的考虑过。这种三流骗子就像一个小家庭,如果我们在西西里岛,可以把伦敦的所有蹩脚骗子关进一个村子里,这些人彼此都认识。那些大骗子是很难抓住的,他们独来独往,很少上俱乐部,在那里喝上几杯海军朗姆酒再把自己嘴塞满。”

“我们能和阿诺德谈谈吗?”

“谈什么?”

“也许他知道些肯尼的消息。”

“我们是警官,乔治,他是社会大众。我们是维护法律和秩序的,他有义务来帮助我们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雷布思又想了想,“而且我会塞给他二十镑的。”

弗莱特有些不相信。“这儿可是伦敦,约翰,这么点钱都买不了几杯酒。阿诺德那儿有消息,但是他至少该多要点。”弗莱特和雷布思开起了玩笑,雷布思也意识到了,笑了笑。

“有道理,”弗莱特说,“那好,我们一起去街边市场找找吧。”

[1]这里原文用的是dullers,是dollars(美元)的谐音,是雷布思在学伦敦音自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