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三城之夜(第5/6页)
我笑着点点头,“噢,听起来很不错。”
我们要去的那家旅馆就在前面了,它是一幢靠在公路右侧的二层白色洋房,在它附近的停车场里挤满了汽车。旅馆前面的蓝色霓虹灯不停闪烁着,显示着“五点钟俱乐部”的字样。
这里可不是普通工人能来的酒店,至少不是那些在工厂里辛劳工作的人能来的地方。这里的顾客全都衣冠楚楚,他们和一些穿着超短裙或是紧身衣的女人们亲呢地坐在桌边闲聊着,也许这是一个勾引无知女孩上钩的好地方,不过那些看似纯洁的女孩也说不定是妓女呢。
里面的布置十分具有现代感,弥漫着一股豪华夜总会的氛围。在左边的角落里,五人乐队正在演奏着新奥尔良爵士乐。
酒吧的侍者是一名满脸麻痘的壮汉,不过他是我今天看到的第一个围着干净围裙的侍者。我向他打听是否认识吉米·比姆,他说不认识。我又问他是否认识温斯·劳格,他还是摇头说不认识。然后,我给了他五美元,又问了一遍同样的问题,这一次他还是不认识吉米·比姆,不过他告诉我,温斯正在后面打牌。
他向我指了指角落里一扇隐蔽的门,达茨跟在我的后面走了过来。坐在附近的那些人都长得凶神恶鬼一般,而且十分强壮,于是达茨向我眨了眨眼睛,我们两个人低着头匆匆地从他们的身边走了过去。
在我推开房门的时候,一位高大魁梧的守卫拦住了我们,告诉我说,游戏已经结束了,我不能进去。我先递给他一美元,然后又解开衣服让他看,我并没有携带武器,他这才放我进去。可是,刚一进去,他又伸手拦住了达获,对我说:“如果他也进去的话,你还得再给一美元。”
我可不想支付这么昂贵的门票,于是就让达茨在外面等着。里面的空气十分污浊,在墨绿色的牌桌上低垂着一盏锥形灯。在牌桌上面散放着许多钱,总共有六个人坐在桌旁玩着扑克牌,其中的五个人都脱下了西装外套,领带也松松垮垮地垂在一旁,头上都还歪戴着帽子。只有背对着我的那个人还穿着漂亮的条纹西装,没有戴帽子,看样子是一个体面的城里人。
我耐心地等他们打完一把牌,才问道:“谁是温斯·劳格?”
在我正对面的人闻声抬起头,他就是劳格,他长着一张娃娃脸,表情十分温和。
他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看着手里的牌,漫不经心地答道:“我就是劳格,不过我现在很忙,而且又不认识你。”
正在这时,那个背对着我们的城里人转过身来,原来是乔治·拉弗特。
他站起身来,笑着和我握了握手,问:“黑勒,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说道:“我来这里调查一些事,怎么你也会在这里?是在这儿拍电影吗?是不是又要拍《国家博览会》的续集了。”
拉弗特有些羞涩地笑笑,“我已经到三城三天了。我这次是在《探知》中扮演一名国会议员,这是新片子。我是上周六从芝加哥来的,在那之前,我和马克斯·巴尔见到了邦尼。怎么邦尼没向你提起这事吗?”
我摇摇头,“没有,我上个星期一直很忙。”
他理解地点点头,“是的,我知道,我已经看过报纸了。”
我降低了声音,“乔治,你能出来一下吗?我想和你谈谈。”
“没问题。”
我们走了出来,达茨正无聊地坐在吧台前面等着我。我把拉弗特介绍给他,达茨喜出望外,很显然他以前从未见过这样著名的好莱坞明星。
我直截了当地说:“乔治,你得帮我一个忙。”
“说吧。”
“你能告诉劳格,我并无恶意,只是想向他打听一个人吗?”
拉弗特想了一下,说:“好的,不过,你能先告诉我是什么事吗?我不想知道全部的细节,只想了解一下是关于哪方面的事。”
“有关一个离家出走的年轻人,不是什么大人物。”
“噢,”他点点头,然后转向达茨问道,“你是一名播音员?”
“是的,”达茨点了点头,“不过,我很想成为一名像您一样的演员,拉弗特先生。”
拉弗特轻轻笑了笑,说:“如果你真想成为一名演员的话,那么你就继续努力吧,可是千万别像我一样。听着,如果你想去好莱坞发展的话,……”
“怎么样?”达茨急切地问道。
“你得先摘下眼镜。”
达茨点了点头。拉弗特又带我走了进去,对着劳格说:“他是艾尔·卡朋的朋友。”
劳格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虽然这局牌刚刚打到一半,他还是放下手中的牌,跟着我走了出来。拉弗特又向我善意地笑笑,就继续坐下玩牌了。
劳格上下打量着我,就好像我是一个电影明星似的,然后,他说道:“你是一个大人物的朋友?”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吉米·比姆的朋友吗?”
他无所谓地耸耸肩,说:“是的,那又怎么样?”
“你最近有他的消息吗?”
“大约在一年半以前吉米离开了三城,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了。怎么,这很重要吗?”
我没有理睬他的问话,“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
“可能是在芝加哥吧。他以前曾说过要去那里的。”
“去干什么?”
“找工作啊!”
“什么样的工作?”
劳格朝我傻笑了一下,“当然是能赚钱的工作。”
“那么他在芝加哥有熟人吗?他住在什么地方呢?”
“这些他没说过。”
“我听说他是搭乘货车去的芝加哥。”
劳格怪异地笑了,“你是从哪儿听来的?他是坐卧铺去的。”
“喔?”
“当然,”劳格肯定地说,“他是和迪波尔·库内一起去的。他是一个……”
我打断了他的话,“是一个小偷,这我知道。”
劳格又耸了耸肩,说:“他在三城干过几个星期,可是当他在威斯康星的伊利诺斯一带的周边地区活动时,被芝加哥的缉窃侦探抓住过很多次,所以他决心去大城市里碰碰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