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之网(第9/22页)
“于是他说,‘他是个中国佬,我看见他就讨厌’——噢,你知道,他疯了,你根本没法和他讲道理。‘哎呀,不是的,他不是的。’我说。‘好了,威尔,你很清楚。’我说。‘你来这儿好几年了,’我说,‘你知道丹,你现在当然知道他不是中国佬。’我说。
“‘嗨,不,先森(生),甘特先森(生),’丹说,你知道黑人,他想说清楚,‘哎呀,你认识我的,’他说,‘我不丝(是)中国佬。’
“‘是的,他是,’他说,‘老天做证,我会杀了他。’
“‘嗨,威尔,’我说,‘他不是中国佬,此外,’我说,‘就算他是,你也不能为这个原因杀他呀。好了,请稍微理智些,’我说。‘中国佬和其他人一样,’我说。‘有一点是肯定的,老天让他们到这儿来是有原因的,’我说,‘都和其他人一样,否则他们就不会在这儿了。要杀了那样一个从未伤害过你的人是不对的,’我说,‘不能仅仅因为你认为他是个中国佬,是不是?’
“‘不,老天做证,’他说,‘因为他们是一群从地狱里逃出来的恶魔,他们喝了我的血,他们坐在那儿幸灾乐祸地看着我死。’他说。”
“他这样也不止一次,”安布罗斯·拉迪克说,“他一直都那样。”“什么!”我说——当然,你知道,我不能让安布罗斯晓得我知道这些事——“你的意思是说他以前就那样?”“很多次了,”他说,“我跟你说,真的很古怪:说不上是哪儿真的很奇怪,”他说,“他对中国佬一直不满,什么时候他曾和他们发生过矛盾。”
“不会,”我说,“你想错了。”我直直地看着他。“这辈子绝对不会。”我说。“嗨,你什么意思?”他问,然后,我跟你说,他神情怪异地看了我一眼。
“我不想多说,”我说,“有些事你不懂。”我说。“你有没有听他说过那样的话?”他问。
“是的。”我说。但我再没和他多说。
我本可以告诉他,但是我要好好了解一下,“我想我最好还是不说为好,”我告诉了你爸爸,他说,“是的,我很高兴你没有说:你做得很好。我很高兴你没多说。”“但是究竟怎么回事,伙计?是什么原因?”我试着要和他说理——孩子啊,孩子,他总是这样,那种深恶痛绝,那种仇恨——“你听着,甘特先生,你对他们那样反感肯定是有原因的。人们不可能无缘无故地产生那种心理:是不是他们有人伤害过你?你认识他们吗?”他摇了摇头,说,“不,我一辈子连一个也不认识,但是自从孩提时期我在巴尔的摩街头第一次见到了一个之后,我一看见他们就很讨厌。在旧金山,我从轮渡候船室里出来一眼看见的就是一个中国佬——那吓人的黄皮肤,”他说,“从那一刻起,我就不喜欢那个地方!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皇天在上,我真的不知道!你想想就觉得很奇怪——除非,”他说,然后他看着我,“我可能早就认识他们,正如俗话所说,可能在前世,也可能在后世。”我直直地看着他:“不错,”我说,“我也是那样想的,让你一语道破了,一点没错。的确是那么回事,世上还从未发生过这种事。”然后他就看着我,我跟你说,唉,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是的!哎呀,过了好多年,你知道,就是义和团运动的时候,有一天他兴高采烈地回家报告了这个消息!“终于发生了,”他说,“就像我以前所预测的那样:水壶取水,日久必破。他们终于向中国宣战了,我要去当兵,老天做证,我要去!”哦,要奋起与他们作战,嗯,要撇下所有的事,撇下家人和生意,去那儿和他们打仗。“不行,你不能去!”我说,“你已经结婚了,孩子还嗷嗷待哺,你不能去。要是他们需要军人,就让别人去当志愿兵吧,你的责任在这里。况且,”我说,“他们决不会要你的。他们不会收你的,你太老了。他们需要年轻人。”
嗯,我想这句话刺伤了他,把他称为老年人使他很生气。他说,“我现在比大多数年轻人都强壮,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时代,要是你认为我比不上那些整天在台球场游荡、嘴角叼着香烟的无用傻瓜,还有那些可悲的、自甘堕落的人的话,那么便愿老天保佑你,老婆,因为你不辨是非,你就像一只渎巢的恶鸟!”他说,“我干的活比他们四个人干的都多!”
嗯,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实话:当然,你爸爸是个很强壮的人。哎呀,老天!我曾听人们说过,他在自己的店铺前若无其事地抬着八百多磅的石块一端,而石块另一端的两个黑人则汗流浃背,挪都挪不动。“没错,”第一次我们把他送进霍普金斯医院时我就对韦德·艾略特医生说,“我要跟你说说我的看法。我认为,”——然后,当然,我告诉他,“嗯,我认为他的麻烦源自他那种不要命的做法。”——(“哎呀,你这究竟是在干什么,甘特先生,竟然那样不要命!首先你要知道那样做会拉伤你自己的,你让黑人那样做,那你得付工钱给他们。”“嗨,老天!”他说,“你知道我是不会让他们干活的,我要是靠这些黑人,那我会永远一事无成的!”)“就是这么回事,一点没错!”我对艾略特医生说,“他那样做是自讨苦吃。”“是的,”他说,“你说得对,我想你是对的。就是这么回事,”他说——“但是,你,”我说,“你要考虑你的家人,你不能去。”我立即表示反对,你知道的。当然,他承认我说得对,于是就让步了,但是,哦!孩子啊,孩子,你不知道当时的情形——加利福尼亚州,中国,任何一个地方!要是我由着他,他就会去。多怪的一个人。
老天!我从未见过如此喜欢流浪的人。我发誓,他就是一个流浪汉,一个居无定所的人——他就是那样的人,哦!加利福尼亚州,中国,任何地方——永远都想离开,如果我不嫁给他,他一分钱都攒不下。那时候杜鲁门从加利福尼亚州写信给他,就是那个坡费塞·杜鲁门,哎呀,没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那两个杀人犯的岳父(就是在那晚我听到了警告,孩子:“二……二;二十……二十”), 埃德·米尔斯和劳伦斯·韦恩,他们娶了姐妹俩,就是杜鲁门的女儿,哎呀,没错!——但是,哦!那位学者绅士,你知道,他可不是杀人犯,我可以向你保证——哦!太优雅了,太优雅了,哦!太高尚了,你知道:他不会让血弄脏他的手,总是穿着最精致的阔棉布衫,漆皮鞋。他写信给他,让他去那儿。信上说,“老天慷慨地赐福于这个地方,”——哦,那个有教养的绅士,言语文雅地说,“来吧,这儿就是人间丰饶富足的人间仙境,而且,”他说,“还没被人发现。如果你现在就来,肯定会在十五年内发家致富的,”——他说——催着他快去,“把东西都卖了,把你所有的东西都卖了,尽快来吧。”“嗯!”我说,“他真的渴望你去那里,是不是?”“是的,”你爸爸说,“那是一个新的天地,老天做证,我要去。”然后有些担心地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