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第7/9页)
人们的确养成了习惯,在这里一直住到举办最终仪式,但这总比不交房租就跑掉要好。
一对叫坎黛西和昆西的年轻人是个例外,他们一直没付房租,并在某天半夜悄悄地溜走了。他们来找房子时接待他们的是大楼主人,他为自己的错误选择找借口说这个地方需要新鲜的面孔。这指的是坎黛西的面孔,不是她男朋友的面孔。那个男朋友是个浑蛋。
一个炎热的夏日,杰克逊在给一张桌子上清漆的时候打开了双道后门和上下货的门,让外面的空气进来。这张桌子很漂亮,但因为漆都磨光了,所以他没花钱就弄到了。他想这张桌子可以放在大楼的入口通道,用来放邮件,一定很不错。
他得以离开办公室,因为大楼主人正在那里确认房租缴纳情况。
有人轻轻按了一下门铃。杰克逊还在清理刷子,他打算吃力地站起来,因为他想大楼主人正在看那些数字,可能不希望被打扰。但没事了,他听见门被打开,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那个声音几乎在崩溃的边缘,却仍然保持着某种魅力,流露出十足的信心,仿佛无论她说什么,都会赢得声音所及范围内所有人的赞同。
很可能她是从传道士父亲那里遗传了这种本领。杰克逊这样想着,突然意识到了整件事的冲击力。
这是她女儿的最后一个地址,她说。她在寻找女儿。坎黛西,她女儿。她可能和一个朋友在一起。她是坎黛西的妈妈,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来。她和女孩的爸爸住在基洛那市。
艾琳。毫无疑问是她的声音。那个女人是艾琳。
他听见她问能不能坐下来。接着大楼主人拖出了他——杰克逊——的椅子。
她没有想到多伦多这么热,虽然她了解安大略省,她是在这里长大的。
她不知道能不能要一杯水。
她一定用双手捧住了头,因为她的声音变得低沉。大楼主人走到门厅,往一台自动售货机里丢了几枚硬币,买了一瓶七喜。他可能以为七喜比可乐更适合女士。
他看见杰克逊在拐角听他们说话,于是打手势让他——杰克逊——过来接替自己,因为他可能更习惯应付心烦意乱的房客。但杰克逊拼命摇头。
不。
她心烦意乱的时间不长。
她请大楼主人原谅,他说这可能是今天天气太热的缘故。
现在说说坎黛西。他们住了不到一个月就走了,可能是在三个星期之前。没有转递地址。
“这种情况下通常都没有转递地址。”
她明白了这一暗示。
“哦当然我可以付——”
付钱时传来咕哝声和沙沙声。
然后,“我想你可能不会让我看看他们以前住过的——”
“房客现在不在家。但即使在,我想他也不会同意的。”
“当然。这样做很荒唐。”
“有什么你特别感兴趣的问题吗?”
“哦没有。没有。你是个好人。我耽误你的时间了。”
现在她站了起来,他们在往外走。走出办公室,走下几级台阶,朝前门走去。接着门开了,大街上的喧闹声淹没了她最后的告别,如果她告别了的话。
无论多么失望,她都会心甘情愿地忍耐。
大楼主人回到办公室时杰克逊从躲藏的地方走了出来。
“意外之喜,”这是大楼主人唯一说的话,“我们拿到钱了。”
他基本上是一个没有好奇心的人,至少对别人的私事没有好奇心。杰克逊非常看重他的这个品质。
当然,杰克逊希望自己刚才见到了她。既然她现在已经离开,他几乎后悔自己没有抓住机会。他绝不会屈尊去问大楼主人她的头发颜色是不是仍然很深,几乎是黑色,她的身材是不是高挑苗条,胸部平平。他对那个女儿的印象不深。她的头发是金色的,但很可能是染过的。年龄不到二十岁,但现在有时候很难看出一个人的年龄。那女孩完全受制于男友。从家里逃出来,不付房租就跑掉,伤父母的心,所有这一切就为了像她男友那样懒散的讨厌家伙。
基洛那在哪里?在西部某个地方。埃尔伯塔,不列颠哥伦比亚。从那么远来到这里寻找女儿。当然,那位母亲是个锲而不舍的人。一个乐观主义者。也许现在仍然如此。她结婚了。除非那个女孩是非婚生,但他觉得不可能。她会确定,会自信在下一次,不成为悲剧人物。那个女孩也不会是。她受够了就会回家。也许带回家一个孩子,这是现在流行的做法。
一九四○年圣诞节前夕,学校里发生了骚乱。骚动声甚至传到了三楼,而通常那里打字机和算术计算机的嘈杂声会压过楼下所有的声音。学校最高年级的女生在三楼,她们去年学了拉丁语、生物和欧洲历史,现在正在学习打字。
其中一个女生就是艾琳·毕晓普。她是牧师的女儿,这够奇怪的,虽然她父亲的联合教会里并没有主教。她上九年级时和家人一起来到这里,出于按照姓名的字母顺序安排座位的习惯做法,五年来她一直坐在杰克逊·亚当斯后面。那时杰克逊的极度害羞与沉默已经为班上每个人所习惯,但对她来说却很新鲜,在之后的五年里,她一直无视他的特殊,从而使他的情况有所改善。她向他借橡皮、钢笔尖和画几何图形的工具,这样做并不完全是为了打破僵局,更多是因为她生来就丢三落四。他们交换题目答案,互相批改试卷。在大街上相遇时,他们互相问好,而在她看来,他的问候实际上只比一句咕哝好一点儿——有两个音节,还有一个重音。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不过两人会分享一些笑话。艾琳不是一个害羞的女孩,但她聪明,孤傲,不是特别受同学欢迎,这一点可能适合他。
每个人都出来看这场骚乱时,艾琳站在楼梯上,惊讶地发现造成骚乱的两个男生之一竟然是杰克逊。另一个是比利·沃茨。一年前这些男生还弓着背坐在那里看书,顺从地、拖拖沓沓地从一间教室走到另一间教室,现在却发生了转变。他们穿着军装,看上去比以前高大一倍,飞跑而过时靴子发出响亮的声音。他们正大声叫嚷,说今天不用上课,因为每个人都要去参战。他们四处散发香烟,并把烟扔在地上,好让那些甚至不用刮胡子的男生捡起来。
漫不经心的勇士,大叫大喊的入侵者。醉得无法控制自己。
“我不是胆小鬼。”这是他们叫出来的口号。
校长正试图命令他们出去。但是因为战争刚刚开始,人们对报名参军的年轻人仍然有一些敬畏和特别的尊敬,所以他不能表现得太不留情面——一年以后他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