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4 查克·巴斯(第15/36页)
这是一本小说,可我却在故事里见到了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过去。
一个让我想起弗农老师的老师,一个可以当汤米双胞胎妹妹的小女孩,一个混账男人,看上去非常像波西娅的丈夫,然后还有主角。她的名字叫作克利希·波特,就算不是天才也能想得出来,这就是把波西娅的姓名首字母颠倒过来(24)。克利希风趣又机智,受了伤害,伤心失望,但是她心地依旧善良,而且唯一希望的便是相信别人,相信每个人内心都有善意。她最喜欢的高中老师的妻子去世了,令他陷入一蹶不振的消沉抑郁之中,抑郁引起的一次自杀未遂让他进了精神病院,而克利希恰好就在那家精神病院里当治疗师,专长是把病人和作为情感支持的小狗配对。书里有很多具体的细节,让我纳闷所有这些关于心理学的东西波西娅是怎么知道的,还是说这只不过是她编出来的。我也必须承认,克利希最后与昔日恩师那个英俊的儿子相爱,在马里兰州的海滨别墅里展开一段缠绵情事的时候,我有一点儿担心,尤其是因为那些性爱的场面跟我们私密的卧室里发生的事情惊人地相似。
读到结尾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自己正在抹眼泪。
我把最后一页放到咖啡桌上,抬起头来的时候,波西娅正咬着手指关节,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她套着那件旧的克鲁小丑《痛之剧场》T恤,一条真丝内裤,其他什么都没穿。
“怎么样?”她问。
“我读过的最好的小说。”
“真的吗?”
我指着脸上流下来的泪水说:“看看我,我都哭成这副傻样了。”
“而且太阳也出来了。你一口气把整本书都读完了。”
我站起来,把波西娅拉进怀里。
我直接对着她的耳朵轻轻地说:“这本书真是太像你了,而我喜欢你。所以……嗯,你自己算算就知道了。”
“你觉得他会喜欢吗?”
“谁?”我说着,闻着她的头发,闭上了疲乏的眼睛。
“弗农老师。这本书是献给他的,你难道没看见吗?”
“我看见了,他怎么会不喜欢呢?”我回答,心里忖度着我们过去的英语老师是不是还活着。
“你觉得这本书能出版吗?”
我对出版行业一无所知,可尽管这样,我却还是说:“嗯。”随后又加上几句,“我为你自豪。这是一项巨大的成就,完成一本小说。而且我确实非常喜欢这本书。我爱你。”
我把手往下伸,放到那块紧贴着她美丽臀部的丝绸上,想着一口气读完她的小说之后,我一定能走运和她亲密一回,可接着她却说:“我马上就开始修改。我会有好多问题问你的,所以你今天能为了我随叫随到吗?”
“没问题。”我回答,因为这是她的需要,然后波西娅又进了书房,我又看不见她了。
7
几个星期之后,我到丹妮埃尔和汤米家里去,约翰尼·罗顿正好不在,我松了口气。丹妮埃尔正在沙发上看电视,看上去很疲倦。我注意到她又把手臂给遮住了,不过这件事情我已经问过一次了,结果证明她是清白的。波西娅是对的,丹妮埃尔是个大姑娘了,而且今晚是属于我和波西娅的。
“嗨,你好啊,妹妹。”我说。
“嘿,”她回答,“今晚就是关键之夜了,对吗?”
“对。”
“你觉得她会答应吗?”
“希望会吧。”
“她会的。”
“你怎么能那么肯定呢?”
“不答应的话她就是个笨蛋。”丹妮埃尔说完,笑了笑,接着又转回头去看起了电视。
此时此刻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可我不太确定那是什么。丹妮埃尔好像是在为我高兴,但不知怎的似乎也很无奈。没有拥抱,没有亲吻,只有一张简单的信任票。我弄不太清楚是哪里不对劲,内心深处却知道并不是一切都好。这将是一个我无法忘怀的瞬间——这个念头闪过的时候,我并没有在意,只是问:“汤米在吗?”
“在。他可为你兴奋了,还有波西娅。他在房间里。”
丹妮埃尔穿着一件特大号的凯蒂猫运动衫,在衣料底下把大腿抱在胸前。她的下巴靠在膝盖上。她这么坐着,看上去就像个小孩子一样。我想起了她还是个小姑娘,而我还是她哥哥的时候,我们常常独自在从一个装了有线电视的老太太那儿租来的房子里看音乐录影带,琢磨着我们那喝醉酒的母亲何时会再次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你衣服底下穿裤子了吗?”我问道。我又一次选择了开玩笑。
“我不穿内裤了,正在经历小熊维尼时期。”她说完,亮出一个淘气的笑容。
我再次做出和解的尝试:“丹妮埃尔,我问那些关于你手臂的问题只是因为——这很傻。我们难道不能——”
“没关系,查克。真的,我不生气。”她回答,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
我是那么想要相信她,于是我就信了,尽管她正咬着下唇,轻轻地点着脚趾。
“嗯。”我说。
我敲了门,可汤米没应。我听见了他耳机的嗡嗡声,于是推开了门。
汤米正把他小小的后背朝着我。耳机戴在他孩童大小的脑袋上,看起来庞大无比。他正坐在桌前,和着音乐的节奏点着头,还在写着些什么。我望着他摇头晃脑,奋笔疾书。他看上去是那么满足,我真是不想打扰,于是便尽情地看了他一两分钟。
我终于拍拍他肩膀的时候,他转过身,跟着他的手臂就环住了我的脖子,我把他举了起来。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只黄色的旧随身听落到了地上,音乐停了下来。
“你在听什么,小家伙?”我问。
“《狂飙爱情》。克鲁小丑的。”他回答,朝我举起魔鬼之角。
“这首歌你现在录到磁带上了?”
“我用黑胶唱片录的。擦掉了一首你从前的金属混录歌,把透明胶贴在磁带的洞眼上面。是妈妈教我该怎么做的。”
“你擦掉了一首我的杰作?”我问他,不过我只是在开玩笑而已。这个小家伙的心灵手巧让我刮目相看。
“《狂飙爱情》才是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