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部分 革命_1968年夏末(第9/16页)

费伊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意识到他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个一根筋的学生激进分子,他有他的秘密,一层又一层。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反而变得更加有吸引力了。她知道其他人都不知道的事情。她的内心为他绽放。他和我是一种人,她心想,他也拥有隐秘的浩瀚生活。

她点点头。

塞巴斯蒂安微笑着握住她的手,领着她走出小巷,来到太阳底下。他们刚拐过路口,她就看见了警察、军队和路障,还有路障另一侧公园里的人山人海。他们不再是墙上的黑影,而是变成了有细节和色彩的真人:嫩蓝色的警察制服,国民警卫队士兵的刺刀,前保险杠装上刀锋网的吉普车;人群仿佛涌动的野兽,包围和占领了酒店对面的格兰特[1]像,三米高的格兰特坐在三米高的马背上,人群爬上青铜马腿、马背、马尾和马头,一个勇敢的年轻人继续向上爬,爬上将军的身体,站在格兰特宽阔的肩膀上,有些摇晃但还是站稳了,他举起手臂,在头顶上拼出和平标志,挑衅已经注意到他的警察,警察正要过来把他拖回地面上。他的结局肯定不会美妙,但人群为之欢呼,因为他是他们之中最勇敢的一位,是整个公园里站得最高的人。

费伊和塞巴斯蒂安悄悄溜过混乱的战局,钻进没有名姓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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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警员继续砸脑袋,周围的警察都拿掉了徽章和名牌。他们用镇暴头盔挡住脸。他们是无名人士。新闻对局势如此发展并不满意。

警察打人却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记者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中说。他们要求信息透明,要能够追溯责任。他们说警察拿掉徽章和遮住面容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合法。他们将其与苏联人今年早些时候开进布拉格打得捷克人落花流水相提并论。芝加哥警察局的行为就像那样,记者说。这是西方的捷克斯洛伐克。捷加哥,没多久就有聪明人造出了这个名词。

“在美国,政府必须对人民负责,而不是反过来。”一名同情反战运动的宪法专家就警察隐去姓名一事评论道。

布朗警员还在肆意发泄,所有警察中就数他最兴奋,只有他真的瞄准了嬉皮士的致命部位:头部、心口,甚至面门。他是第一个摘掉徽章和名牌的人,他周围的警察也都拉下了镇暴头盔,摘掉了名牌,但原因不是想加入他的狂欢,而是恰恰相反。他们注意到他有点发疯,而他们无法阻止他,摄像机镜头正在乱转,准备瞄准警方使用暴力的画面,他周围的所有警察都摘掉了警徽和拉下了头盔,因为这个混球显然是不想要退休金了,而他们可不想丢掉自己的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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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朗凯特知道这是他发表评论的惩罚。因为他对市长的访问,提出那些毫无挑战、软塌塌的问题。因为克朗凯特称芝加哥警方为“一群暴徒”,而且是在直播时这么说的。

唉,但他们就是一群暴徒!他对制片人这么说,制片人说他这是主观臆断,他不该这么做,决定警察是不是暴徒的判断应该留给观众来做。他反驳说他只是在描述观察的结果,电视台雇他就是为了这个:观察和报道。他们说他表达了看法。他说有时候观察结果与看法密不可分。

但这些话似乎没有说服他的制片人。

然而警察确实在街上用警棍开瓢。他们摘掉警徽和名牌,用镇暴头盔遮住脸,因而没有了面容,免除了责任。他们把年轻人打得不省人事。他们殴打媒体的人,摄影师和记者,砸烂相机,抢走胶卷。他们甚至一警棍捣在可怜的新闻主播丹·拉瑟的心口上。你管这种人叫什么?当然就是暴徒。

但他依然没有说服制片人。克朗凯特认为警察在殴打无辜百姓。市长办公室说警察在保护无辜百姓。谁对谁错?他不禁想起一个古老的故事:一个国王请一群盲人描述一头大象。他让一个盲人摸大象的头部,另一个摸耳朵,再一个摸象牙、鼻子、尾巴,等等,然后说:这就是大象。

盲人无法达成共识。他们彼此争论,有人说大象是这样的,有人说是那样的!他们用拳头互殴,国王看着这幅景象,乐不可支。

也许此刻的市长就是这么开心,老克朗凯特给市长喂球,颂扬芝加哥警察是多么训练有素、英勇过人和广受支持。市长的眼睛在放光,老克朗凯特从未见过这么恶心的画面,市长因为击败了一个值得战胜的对手而兴奋。克朗凯特当然是一位值得战胜的对手。你可以想象市长办公室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制片人之间打了多少个漫长的电话,经过多少争论和威胁,终于达成某种妥协,因此老克朗凯特只好站在市长面前,赞美不到三小时前他还称之为一群暴徒的那些人。

做这份工作,偶尔吃屎也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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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将近结束,就在日落前,创痛有了片刻喘息之机。警察退回去,陷入惊愕和羞愧。他们不再举起警棍,而是举起了扩音器。他们请抗议者离开公园。抗议者望着警察,等待他们的下一步行动。这座城市像个受伤的孩童。一个幼儿磕破了脑袋,短暂的延宕过后,纷乱的感官信号汇集变成疼痛,孩子开始哭号。这座城市正处于那段延宕之中,在受伤和痛哭之间,在因与果之间。

人们希望喘息的时间能延续下去。至少艾伦·金斯堡这么希望,他希望这座城市尝到和平的滋味,就不想重新投入战斗了。格兰特公园已经安静下来,他暂停吟唱和念唵,行走在美丽的人群之中。他的包里永远有两样东西:《西藏度亡经》和银色柯达雷丁娜单反相机。他此刻拿出的是柯达相机,他经常用它记录生活中的闪光瞬间,而此刻的光线足够明亮。聚集起来的抗议者席地而坐,嬉笑,唱欢快的歌曲,挥舞自制的旗帜,旗帜上绣着最俏皮的标语。他想用这一切写一首诗。他的相机是一台用旧了的二手货,但很结实,内部依然完好。他喜欢它抓在手里的金属触感、仿佛鳄鱼皮的黑色手柄上的起伏花纹、进胶卷时的齿轮声响,连光明正大贴在正面的“德国制造”贴纸也都那么美丽。他拍了一张人群的照片。他在人群中行走,他们的身体为他分开,他们的面孔对他绽放。他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容,他半跪下去,他记得那是一名学生领袖。橄榄色皮肤,相貌俊美。他和一个漂亮的姑娘坐在一起,姑娘戴着大大的圆眼镜,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显然已经精疲力尽。

费伊和塞巴斯蒂安。他们彼此偎依,仿佛一对恋人。艾丽丝坐在他们背后。金斯堡举起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