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猿意马(第10/16页)

尽管她穿着一件褪色的蓝T恤,一条肥大的灰色健身裤,她的美依然叫我瞠目结舌。此刻,屋里没有别人,再说,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个能够引起别人仰慕的名流,她的魔力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不值一提的无名小辈,自从她被克里的惨败及随之而来的惊恐不安折磨得疲惫不堪以来,我的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我在纽约的行为已经够摇摆不定的了,如今我又在琢磨着人家要写一部洛诺夫的传记究竟与我何干。我在一九五六年去拜访过他家,之后就再也没去过,后来我也给他写过一封信,但他没有回,于是我那渴望得到大师指点的学徒之梦就此破碎。不管是就传记还是传记作者而言,我对E.I.洛诺夫及他的后人都不负有任何责任。正是因为这么多年后我又遇见了艾米·贝莱特——尤其是看见她已老态龙钟、形容委琐,曾经美丽的肉体已被流放在外——之后我去买了他的书,在宾馆里把它们重新读了一遍,我才会在克里曼含沙射影地向我暗示他知道一个关于邪恶的洛诺夫的“秘密”时做出如此激烈的反应。如果我是在家里突然收到一封克里曼或别人的来信,其目的也差不多是为了从我的口中套出些话来,那我肯定会置之不理的,更不会去威胁他如果他敢进一步越雷池我就对他不客气。单靠克里曼那点才能,我看他的宏伟计划是不太可能成功的;也许到目前为止,他得到过的最大鼓舞不是来自于文艺代理人或出版社,而是来自于我那强硬的反对。现在我和杰米在一起,我终于打破沉默问道:“我究竟是在和谁打交道?你能告诉我吗?这个小伙子究竟是哪路神仙?”

她怀疑地问:“你想知道些什么?”

“他凭什么觉得自己有资格完成这项任务?你认识他很久了吗?”

“我认识他时他才十八岁,刚刚进大学。我认识他已经有十年了。”

“他是哪里人?”

“洛杉矶人。他父亲是个律师,娱乐行业的律师,是个恶名昭彰、咄咄逼人的家伙。他母亲是和他父亲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是UCLA(47)的教授,好像是教埃及学(48)的。她每天早上要冥想好几个小时。她声称运气好的时候在她沉思结束后会看见一个绿色的光球在她面前漂浮。”

“你怎么会认识她的?”

“当然是通过他啰。不论他们什么时候进城,他们总要叫上他的朋友一起到外面去吃顿晚饭。就像我的父母进城时,他也是我的朋友,也会叫上他一起出去吃饭。”

“那么,他是出生在一个专业人士的家庭啰。”

“呃,他有一个刚愎自用、咄咄逼人的父亲,一个沉默寡言、高级知识分子的母亲。他很聪明。非常非常聪明。他也很敏锐。是的,他也同样的咄咄逼人,肯定是这一点让你觉得讨厌。但他不是笨蛋。没有理由认为他不能写出一本像样的书来——如果他不能,那别人同样也不能。”

“为什么不能?”

“因为写作是很棘手的。”

她故意含糊其词,存心不提出自己的看法,只是回答我的提问,是想用她的冷静来打动我。她非常不愿意因年龄和地位上的差异而向我示弱。尽管她显然对自己驾驭男人的本领自信满满,可她似乎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旗开得胜了,软弱的是我。

“他待你如何?”我问。

“你指什么时候?”

“你们是朋友的时候。”

“我们在一起过得很开心。我们都有一个榆木脑袋的、难弄的父亲,所以我们有许多斗争经验可以交流。因此,我们俩一拍即合——我们的父亲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既恐怖又有趣的故事。理查德体格强壮、精力充沛,对新鲜事物总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他是个无所畏惧的人。他做事情向来不留余地。他喜欢冒险,他勇往直前,他自由自在。”

“你是不是太夸张一点啦?”

“我的回答非常精确。”

“我想问,他对什么无所畏惧呢?”

“对别人的蔑视。对别人的反对。他没有别人那种局限性,那种想要融入到一个使他们感觉如鱼得水的团体里去的欲望。他做事情从不优柔寡断。他决断起来如快刀斩乱麻。”

“他和他那个恶名昭彰、咄咄逼人的父亲相处得如何呢?”

“哦,我想他们常常会干仗。他们俩都是好斗之人,所以在一起肯定要斗的。不过,我想他们之间的争执也不会太严重,就像我和我母亲之间的口角。他们会在电话上吵个不亦乐乎,可第二天晚上他们又会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在电话里聊天。他们就是这个样子的。”

“再多说点。”

“你还想知道些什么?”

“只要是你还没有告诉我的,我都想知道。”当然啰,我只是想知道她的事情。“你去洛杉矶看过他吗?”

“去过的。”

“说下去呀。”

“他住在贝弗利山庄的一幢大房子里。在我的小说里,我把它描绘得丑陋无比。房子很大,花里胡哨的,一点都谈不上温馨。他母亲爱收藏,我猜你会把她的藏品称为古代艺术品——雕塑什么的,一些小物件。他家里有展示柜,放在墙壁上的壁龛里。和藏品比较起来,那展示柜实在是大得离谱——他家的一切都大得离谱。他家里一点也没有温暖感。太多柱子。太多大理石。后院里有个巨大的游泳池。一切都经过精心的设计。保养也做得周到。可那里不是他的天地。他去东北部上了大学。后来又来到纽约。他选择在这里定居,从事文艺工作。他不要做个超级富翁,住在洛杉矶的大理石宫殿里,整天对着别人吆五喝六。他对别人发号施令的本事可说有专业水平——那是从他父亲那里学来的——可他不想那样。”

“他的父母还待在一起吗?”

“是的,够奇怪的吧。我不懂他们俩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她喜欢沉思,然后整天都在上班。他一刻不停地工作。我想,他们不过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罢了。我从没看见他们俩相互交流过什么。”

“他和他们还保持联系吗?”

“我想有的吧。他从不提起他们。”

“在大选之夜,他也不会给他们打电话。”

“我想是的。尽管我能肯定在大选夜和他的父母通话一定比和我的父母通话来得愉快。他们是善良的洛杉矶自由派人士。”

“他在纽约的朋友呢?”

听到这句她叹了口气,第一次表现出无奈与烦躁。在这之前她一直保持着不慌不忙、高高在上的态度。“他与在健身房遇到的一群人打得火热。他们是些年轻的职业运动员,岁数大致在二十五到四十之间。他们都喜欢打篮球,他经常和他们一起玩。还有律师。媒体人员。有些是大学时代里我们共同的朋友,他们从事杂志编辑或出版工作。他还有个开了一家电子游戏公司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