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30/59页)

“上个礼拜我们收的钱还不够发工资。”杰克说。

他们又讨论了一会儿天气。每个人似乎都在等别人离开。接下来,冲动之下,他们全都站起身来,同时离开了房间。科普兰医生第一个走,其他人立即跟上。当他们离开时,辛格独自站在房间里,由于无法理解这样的情境,他很想把它忘掉。那天夜里,他决定给安东尼帕罗斯写信。

安东尼帕罗斯不识字,但这一事实并没有阻止辛格给他写信。他一直知道,他的朋友搞不懂纸上文字的意思,但几个月过去,他开始想象自己或许弄错了,或许安东尼帕罗斯只是一直保守着自己能够读书识字的秘密,不让别人知道。而且很有可能,精神病院里有某个识文断字的聋哑人,可以读懂他的信,然后向他的朋友解释信里的内容。他想到了几个写信的理由,因为,每当他困惑或悲伤的时候,他总是觉得很想写信给他的朋友。但写好之后,他却从未寄出过。每个礼拜天,他都会从早报和晚报上剪下连环漫画,寄给他的朋友。每个月他会寄去一张邮政汇票。但他写给安东尼帕罗斯的那些长信却积聚在他的口袋里,直至最后把它们销毁。

四个人走后,辛格迅速穿上他那件暖和的灰色大衣,戴上灰色毡帽,离开了房间。他一向在店里写信。而且,他已经答应明天早晨交一件活儿,他想现在把它完工,这样就不会有耽误事的问题。夜晚凛冽,遍地霜冻。满月当空,边缘环绕着一圈金光。衬着繁星闪烁的天空,屋顶显得漆黑一团。他一边走,一边想着信的开头,但是,还没等他把第一句话想清楚,他就走到了店门口。他掏出钥匙开了门,走进黑咕隆咚的店内,打开了前厅的灯。

他工作的地方在店铺的最后面。一道布帘把他的地方与店铺的其余地方分隔开来,这样一来,它就像是一间小小的私室了。在工作台和椅子的旁边,有一个沉甸甸的保险箱放在角落里,有一个洗手间,装着一面泛绿的镜子,还有几个架子,摆满了盒子和破旧的时钟。辛格升高了工作台,从毛毡盒里取出他答应做好的银盘。尽管店里很冷,但他还是脱下了外套,卷起有蓝色条纹的衬衫袖口,这样它们就不会碍事了。

他在银盘正中的花押字母上花了很大的功夫。他以纤细而浓缩的笔画,引导着刻刀在银盘上游走。干活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古怪锐利的饥饿神情。他在琢磨写给朋友安东尼帕罗斯的信。干完活时已经过了午夜。他收拾好银盘,额头上因为兴奋而汗涔涔的。他清理了工作台,开始写信。他很喜欢用笔在纸上写字,他十分细心地写着字,仿佛那张纸就是一块银盘。

我唯一的朋友:

我从杂志上看到,协会要在梅肯举行一次会议。会上将有人发言,还有一顿四道菜的大餐。我想象着这次会议。记得我们一直计划着出席这样一次会议,却从未去过。现在我真希望我们去过。我希望这一次我们能去,我想象着它会是什么情形。当然,没有你,我不可能去。他们来自很多不同的州,他们心里全都装满了要说的话,以及长久以来的梦想。教堂里要举行一场专门的礼拜仪式,还有某种形式的竞赛,奖品是一块金牌。我写信告诉你,我想象着所有这一切。我既想,又没有想。我的手静止不动的时间太长,以至于很难记得它是什么样子。当我想象这次会议时,我想象所有的客人都像你一样,我的朋友。

前些天,我站在我们家的门前。现在里面住着别人。你还记得门前的那棵大橡树吗?树枝被砍短了,为的是不妨碍电话线,树死了。大树枝都腐烂了,树干上有一个空洞。还有,店里的那只猫(你总是抚弄的那一只)吃了有毒的东西,也死了。这真叫人伤心。

辛格把笔悬在纸的上方。他坐了许久,腰板笔直,肌肉紧绷,没有继续写下去。随后,他站起身来,点了一支烟。房间里冷飕飕的,空气里有一股酸溜溜的发霉气味——混合着煤油、银色擦光漆和烟草的气味。他披上大衣和围巾,迟迟疑疑地接着写下去。

你还记得我去那里时跟你讲过的那四个人吧。我给你画过他们的像,那个黑人,那个小女孩,蓄着小胡子的人,还有纽约咖啡馆的老板。关于他们,有些事情我很想跟你讲,但如何付诸文字,我一时毫无把握。

他们都是忙人。事实上,他们太忙了,以至于你很难描绘他们。我的意思倒不是说他们日日夜夜都在干活,他们脑子里一直装着很多事,让他们不得安宁。他们上楼来到我的房间,跟我说话,直至我实在搞不懂,一个人怎么能够开口闭口这么多次而不觉得累。(但纽约咖啡馆的老板有所不同——他不像其他人。他的胡子又黑又密,以至于每天要刮两次,他有一个电动剃须刀。他注意观察。其他人都有自己痛恨的东西。他们全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不只是吃、喝、睡和交朋结友。这就是他们为什么总是那么忙的原因。)

那个蓄着小胡子的人我想有点儿疯狂。有时候他说话非常清楚,就像许多年前我上学时的老师一样。有时候他说的话我根本搞不懂。有时他穿着一件素色的西装,下一次见他浑身脏兮兮、黑乎乎的,穿着干活时穿的工装裤。他挥舞着拳头,说一些不堪入耳的醉话,我都不想讲给你听。他认为我和他有一个共同的秘密,但我不知道这个秘密是什么。我跟你说一件难以置信的事吧。他能喝掉三品脱“快乐时光”威士忌,然后还能说话和走路,不想上床睡觉。你肯定不会相信此事,但它是真的。

我从那个小女孩的母亲那里租了我现在住的房间,每个月十六元。小女孩总是像男孩子一样穿着短裤,但现在她穿着蓝裙子和短上衣。她还不是一个年轻女士。我喜欢她来这儿看我。现在我给他们买了一台收音机,她老是来。她喜欢音乐。我很想知道她听的是什么。她知道我是个聋子,但她认为我懂音乐。

那个黑人患有肺结核,但这里没有他能去的好医院,因为他是黑人。他是个医生,他干的活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多。他说话根本不像一个黑人。另外一些黑人的话我发现很难懂,因为他们的舌头活动得不够,看不出他们说什么。这个黑人有时候让我害怕。他的眼睛炽热而明亮。他邀请我去参加一场派对,我去了。他有很多书。但他没有侦探小说。他不喝酒,不吃肉,也不看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