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露丝(第5/15页)

“生活真是迷茫。”

就这六个字。我突然有些内疚,自己是不是对她过于无礼了。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每次看到卡米拉,我这种想法都异常强烈。这种感觉来得很莫名,我会想到自己和她坐在长椅上,亚伯拉罕在旁边撒欢儿。我们坐在那里,什么都不做,只要静静待着就很美好。我已经有好几个世纪没有这样想过了。

不过我什么都不能做。我只是不由自主地给她点了个赞,然后评论道:确实(法语)。我刚评论完,又觉得很刺眼,有点想删掉。

不过我没删。我回到床上,亚伯拉罕已经睡着了,打着小呼噜。

很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痛苦的记忆比快乐的回忆多。这些年来,我好像在做数学题,吝啬投入感情,不管是友谊还是爱情。我活在信天翁的世界里,与世隔绝,不理世事。我觉得海德里希的想法是对的,我们最好不要让自己陷入爱情。

但是,现在,我觉得感情不是简单的加减法。为了保护自己以后不受伤,却让自己现在非常痛苦,这简直是个困境,比我的头痛还要折磨人。

“生活真是迷茫。”

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就这么想着想着,我逐渐进入了梦乡。

[伦敦,1599年]

在那时的伦敦,岸边区就意味着自由。城墙之外,不再受到法律的约束,事实上也没有法律能够约束。这里三教九流无所不包,黑市、卖淫、逗熊(4)、街头表演、剧院,所有你能想到的娱乐项目及场所,这里都有。

这是一片自由的土地,不过我当时觉得自由的味道就是很臭。当然,当时伦敦卫生条件不行,到处都很臭,不过岸边区真的可以说是最臭的地方了。因为边上紧紧排着五家皮革厂,它们肆意排放污水。不过我后来了解到,除了皮革厂的污水,河里面还有人们的粪便。

我经过的时候觉得那个味道简直难以形容。动物的脂肪、骨头,加上化学原料,还有人们挤挤挨挨的汗味,真是个臭气熏天的世界。

我经过一个养熊的花园,我至今不知道为什么它会叫作“巴黎花园”。里面有只套着锁链的大黑熊,我觉得它是我看到过的最悲伤的动物了。它受伤了,坐在地上,却还在不停挣扎,想要反抗命运,逃出牢笼。这只熊在岸边区很有名,他们叫它“萨克森”。后来,我常常看到,这只粉眼睛的熊龇牙咧嘴,用爪子拍开扑上来咬它的狗。围观的人笑得残忍,有种狂热的兴奋。只有这时候这只熊才看起来鲜活着,它就这样一直抗争,直到自己死亡。我常常会想起这只熊,不管受到怎样的折磨和痛苦,它从来没放弃斗争。

那是我第一次去岸边区,我跟着露丝,有点儿手足无措。我们当时离工厂已经很远,但我一直觉得自己闻到一股臭味儿。很多人在路上闲逛。有个穿着绿衣服的女人,皮肤粗糙,牙也很黑,她靠在一间石头房子的墙上,好奇地打量着我。那间石头房子的墙上有个红帽子的标志,我很怀疑那里是妓院。因为那里看起来特别繁华,人非常多。这里还有酒馆和客栈,外表看起来很新,但是客人来源就有待商榷了。

酒吧和妓院前面有一块空地、一小块草坪,不少人在那儿闲逛,我决定就站在这里。

我深吸一口气。

然后开始演奏。

音乐是最神圣和最纯洁的,演奏音乐当然也是。就连伊丽莎白女王也会一两种乐器。不过当众演奏,不管是在法国还是英国,都有点儿不够矜持。虽然我不算站在大街上,但是作为两个蓝血法国贵族的后代,沦落到在岸边区街头卖艺,确实有失体面。

但是我依然在弹琴。

我弹奏了不少我妈妈教我的法国歌,人们来来往往,偶尔看我一眼。慢慢地我越来越自信,开始弹奏英文歌,这下很快就有人为我驻足了,甚至还有人给我扔了一两枚硬币。我看到其他的人都是拿个帽子绕着围观的人走一圈求打赏,一直到今天街头艺人也还这么做。我没有帽子,所以我每唱完两首歌,就拿着我的左脚鞋子跳着围着人走一圈,这样效果还更好些。我的观众很杂,有船工,有小贩,有醉汉,有妓女和演员,还有街边阳台上和桥上的听众,他们很慷慨。围观的人很多,我发现闭上眼睛弹奏的时候,更有利于自己发挥。第一天结束后,我已经把我摔坏的水果钱给赚回来了。一周后,我的钱就够买个新篮子了。

“汤姆·史密斯,你现在不用太着急啦!”露丝脸上挂着笑,嘴里嚼着我回家路上买的馅饼,“不过别忘了你还得付我们房租。”

“我们以后能天天吃肉饼吗?”格瑞丝两颊鼓鼓地嚼着馅饼问,“这比那些狗屁萝卜好吃多了。”

“格瑞丝,不许说脏话,萝卜很好。”

“我也不想吃萝卜啦,”我想着今天的收获,觉得很开心,“你见过女王和贵族吃萝卜吗?”

露丝眨眨眼:“我们又不是贵族,不过你说的话也有一定道理。”

对她俩来说,我只是萨福克郡来的汤姆·史密斯,借住在她们家里。我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找回自己的爵位,也不可能再住在豪华的大房子里,再也没有仆人了。我的父母已经死了,法国对我来说已是他乡,现在我只是伦敦的一个街头艺人。我一定要小心翼翼,省得惹祸上身。

到下个星期二的时候,我就已经赚回两周的房费了。从那刻起,她们就不再是我的债主了,我们更像是家人,我找到了久违的归属感。我不去想未来,不去想明天可能会有的那些烦恼。每次对着人群唱歌赚钱,或者看到露丝脸上扬起的明媚笑容,我就觉得很开心、很幸福。

格瑞丝想要学弹琴,所以有天晚上我开始教她。她的手指在琴弦上乱按,就像蜘蛛在房顶上乱爬。我只好纠正她的手指,放到正确的位置。

她想学《绿袖子》和《这个甜蜜快乐的五月》,这两首是她的最爱。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教她《绿袖子》,这是一首名曲,但不适合小孩子。虽然我当时还不算很大,但我也依稀知道绿袖子会用来形容那些不检点的女人。因为女人经常在野外偷情,所以衣袖被染成了绿色。不过格瑞丝坚持要学,我觉得没必要做卫道士从而影响她的兴趣。她不是个好学生,没学会爬就想走路,总是过于心急,我俩艰难地磨合着。在盛夏夜我们一起在屋外练习,露丝就静静倚在窗户上看着我们,脸上满是笑意。

秋初的一天晚上,露丝走进我的房间。她的神情很疲惫,她看起来有点儿不一样,有一点儿迷惘,有一点儿沉默。

“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