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4/7页)

“谢天谢地,”乔德说,“我四年多没吃新宰好的肉了。”

凯西拾起一只白尾兔来,拿在手里。“你让我们一块儿吃,好吗,缪利·格雷夫斯?”他问道。

缪利有些尴尬,不知如何是好。“这事情我只有一个办法。”他觉得说话的声调太不客气,就停了一下。“我的本意并不是这样,不是的,我的意思是……”他结结巴巴地说不下去—“我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人有东西吃,而另一个人却挨着饿—那第一个人就只有一个办法。我的意思是,假如我拿着这几只兔子,到别处去吃,那还行吗?”

“我明白了,”凯西说,“我明白你的意思。缪利明白一种道理,汤姆。缪利想通了一番大道理,这对他太好了,对我也太好了。”

小汤姆搓搓手。“谁有刀?我们来收拾这些可怜的野物吧。我们来收拾它们。”

缪利伸手到裤袋里掏出一把牛角把儿的大折刀。汤姆·乔德从他手里接过来,拉开了刀片,闻了一闻。他把刀片向地里插了几下,又闻了一闻,在裤脚上揩一下,又用大拇指摸摸刀刃。

缪利又从裤袋里拿出一瓶水来,放在门廊上。“这点儿水可得省着用才行,”他说,“就只有这点儿水了。这儿的井让人填塞了。”

汤姆把一只兔子拿在手里。“你们谁到仓棚里去找些铁丝来吧。我们用屋里的板子来生个火。”他向那只死兔看了一眼。“再没有比弄兔子吃更容易的事了。”他说。他揪起兔背上的皮,割了一刀,把指头插在切开的缝里,开始剥皮。兔皮像袜子一般脱下来,从身上剥到脖子,从腿上剥到脚爪。乔德又拿起刀,把头和脚爪切掉。他把兔皮放在地上,顺着兔子的肋部剖开,挖出内脏,放在兔皮上,随后又把这堆东西都抛到棉田里。筋肉干净的小兔身子打点好了。乔德割下四条腿,再把正身切成两块。他正要拿起第二只兔子,恰好凯西手里拿着一卷铁丝回来了。“现在生起火来,竖几根桩子吧。”乔德说,“天哪,我看着这些兔肉馋得慌了!”他把其余两只也剖净割好,便将兔子一一串在铁丝上。缪利和凯西从破败的屋角抽出了一些碎木板,生起了火;两边地上都竖了一根桩子,可以拴住铁丝。

缪利回到乔德跟前。“小心,不要把长耳兔烤焦了,”他说,“我吃不惯有乌焦疤的长耳兔。”他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只小布袋,放在门廊上。

乔德说:“这长耳兔可真是干净极了—天哪,你还有盐吗?!说不定你口袋里还带着几个碟子和一个帐篷吧?”他把盐倒在手里,撒在用铁丝串着的兔肉上。

火熊熊地燃烧着,投了好些影子在屋子里,干燥的木板毕毕剥剥地响着。天空现在几乎黑尽了,星星发出闪烁的亮光。灰猫从仓棚里跑了出来,咪呜咪呜地跑向火边,又从火边转开身,一直朝摆在地上的几小堆内脏走去。它嚼一阵、咽一阵,嘴上还挂着一些肠子。

凯西坐在火旁的地上,用碎木片添着火,把火焰烧掉了末端的长板推进去。晚间的蝙蝠在火光里飞进飞出。猫儿弓着背坐下,舔着嘴唇,擦洗它的脸和胡须。

乔德双手提起一串兔肉,向火边走去。“喂,拉住一头,缪利。把你那一头拴在木桩上。好,行了!我们来把它绷紧。我们本该等火小一些再烤,可是我等不及了。”他绷紧了那铁丝,又找了一根细柴,拨动铁丝上一块块的肉,让它们全都烤得着火。火焰在兔肉的周围卷着火舌,使肉的表面变硬,发出油光。乔德在火旁坐下,不过他还是用细棍不住地转动兔肉,免得它粘住铁丝。“这就是聚餐了,”他说,“盐,缪利弄来了,还有水和兔子。我巴不得他袋子里能再拿出一钵玉米片粥来。我很想吃这东西。”

缪利隔着火说道:“我过这种日子,你们两位也许觉得我是发神经病吧?”

“这不算发神经病。”乔德说,“如果你是发神经病,我想大家都该算是发神经病了。”

缪利接着又说:“嗳,先生,这事情说起来也怪有趣。他们叫我离开这地方的时候,我心里转了个念头。我起先打算豁出去,去把他们那批人杀光。后来我家里的人都到西部去了。我呢,只好四处流浪。只不过在近处转来转去,并没走多远。我走到哪儿就在哪儿睡觉。今天我要在这儿睡一夜,所以我就来了。我本来心里想:‘我这是在照料着一切,使大家回来的时候,还可以住。’可是我后来知道这不对。这儿没有什么东西可照料的了,大家也绝不会回来。我不过是四处流浪,好像坟地上的鬼一样。”

“人们住惯了一个地方,要离开是很难的;”凯西说,“人们习惯了某种想法,要丢开也是很难的。我现在已经不当牧师了,可是我却时刻觉得自己不知怎么的,还是在做祷告。”

乔德把铁丝上一块块的肉翻转过来。现在肉汁一点点地滴下来了,每一滴落在火里都溅起一团火焰。肉的滑溜溜的表面皱缩起来,变成了淡褐色。“闻闻看,”乔德说,“哎呀哈,低下头来闻闻看。”

缪利继续说:“好像坟地上的鬼一样。我老是到从前出过事情的那些地方去。比如那边有个地方,峡谷里有个矮树林。我第一次跟一个女孩子野合就是在那地方。那时我才十四岁,像雄鹿似的跺着脚,摆动着身子,喷着鼻子,像公山羊似的撒野。我就到那儿去,躺倒在地上,又觉得当初的事情就在眼前。还有一个地方在仓棚旁边,爸就是在那儿给一头牛用角撞死的。他的血现在还在那块地里—一定还在,谁也没把它洗掉。我把手放在那块地上,那块地的泥土里掺和着我亲爸的血。”他不自在地顿了一顿。“你们俩觉得我是发神经病吗?”

乔德又把肉翻了一转,他的两眼是向着内心的。凯西把两只脚收缩起来,凝神望着火。他们背后十五英尺的地方,坐着那只吃饱了的猫,灰色的长尾巴乖巧地绕着两只前脚,头上掠过一只大猫头鹰,尖声地叫了一阵,火光映出了它那白色的肚皮和展开的翅膀。

“不,”凯西说,“你只是孤独—并不是发神经病。”

缪利那张绷得很紧的小脸严肃起来了。“我把手正放在留着血迹的那块地上。我仿佛看见我爸胸口上有个窟窿,仿佛感觉到他当初挨着我的身子发抖的样子,仿佛看见他往后一躺,手脚直伸的样子;我又仿佛看见他因为伤痛,两眼发白,接着就一动不动,眼珠亮晶晶的—望着天。我还只是个小娃娃,坐在那儿,既没哭,也没怎么样,只不过是坐在那儿发愣。”他使劲摇了摇头。乔德把肉转了又转。“我还走进乔出生的屋里去。床不在了,可是屋子还是原样。过去的事情全是真的,仿佛又在那儿出现了。乔就是在那儿出世的。他先喘了口气,然后哇地大叫了一声,你在一英里路以外都听得见,他奶奶站在那儿,便连声说:‘是个乖娃娃,是个乖娃娃。’她那天晚上因为太得意了,一连失手,打碎了三个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