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64/65页)

他们必须穿过树林,这三千名热血沸腾的男孩子,他们作为增援部队,必须端起刺刀,去一起向那丘陵前后的战壕和燃烧的村庄发起冲锋,并坚决地冲到一个在命令里已经规定的地点;而这命令正藏在他们指挥官的皮包里。他们多达三千名;之所以这么多,意义就在于夺回了丘陵和村庄之后,他们还能剩下两千。他们是一个整体,一个即使付出了重大代价还有望继续战斗并取得胜利,并千口同声地对胜利发出“乌拉”的欢呼声的整体,——至于那些单个地牺牲掉了的人,当然不值一提。还有个别的人在急行军时就掉队了,这说明他太年轻、太脆弱。他脸色惨白,步履踉跄,咬着牙要求自己做个男子汉,可最终还是落下了。他硬撑着在大队伍边上跟了一段,后面的弟兄一群一群超过了他,随后他消失了,躺在了某个糟糕的地方。接着穿过弹片横飞的森林。可从林子里边涌出来的仍旧很多;三千之众足以经受住一次次放血,放血之后仍旧是支人头攒动的大部队。他们已经漫过经受了暴雨冲刷的大地、公路、小径和泥泞的田野,我们这些站在路旁观看的影子,便混迹在他们中间。在森林边上,训练有素地一批一批上好了刺刀,军号吹得哒哒哒响,战鼓擂得跟沉雷一般,于是弟兄们拼命向前冲锋,一边冲一边高声呐喊;不幸的只是双腿像梦里似的沉甸甸的,铅一般的土块粘在了他们的靴子上面。

在呼啸而来的子弹前他们扑倒了,如果未被击中的话,又跳起来再往前冲,并勇敢地发出青春的呐喊。如果被击中了,子弹射进了额头、心脏或者肚肠,便胳膊乱伸两下,倒了下去,脸浸泡在泥污里,不再动弹。他们或者仰面倒下,背让军用背囊拱得老高,后脑勺钻进了泥地里,张开两手往空中乱抓。然而森林中不断涌出来新人,他们扑跌着、奔跑着、呐喊着,或者在死者中间踉跄着,向前冲去。

这些背着背囊,端着刺刀,穿着肮脏的军大衣和皮靴的年轻小伙子!看着他们,你也很容易想象出另一些更合乎人道、更神圣美丽的画面。你可以想象:眼前是一片海湾,他们或者纵马疾驰,或者领着爱人在岸边漫步,嘴唇凑近温柔的姑娘耳畔窃窃私语,或者相互指点着练习张弓射箭。可现实却是另一番景象,却是鼻子掩埋在充满硝烟味儿的污泥里。尽管心中无比恐惧,怀着对母亲和故土的无尽思念,他们仍然乐于捐躯,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件崇高的事情,即使并没有真正的理由要走到这一步。

瞧,咱们的老相识,瞧,汉斯·卡斯托普!咱们老远就认出了他,从他下巴上那撮小胡子,那撮他在“差劲儿的俄国人席”上蓄起来的山羊胡儿!他浑身湿透,脸孔通红,跟所有人一样。他粘满泥的脚跑起来十分沉重,手里提着上了刺刀的步枪。瞧,他踩着一个已经牺牲的弟兄的手,——用他掌着铁钉的皮靴,深深地踩进了盖着断树枝的烂泥地里。他才管不了这么多哩。听他嘴里究竟唱的什么!他那么茫然凝视前方,自己也不知道嘴里唱些啥,利用短暂的喘息时间轻声地唱道:

我在它的树皮上面,刻下些亲切的话语……[55]

他摔倒了。不,他整个扑倒在地,当那地狱的恶犬嚎叫起来,一枚巨大的烈性炸药炮弹,一颗令人作呕的地狱宝塔糖,落在了他的面前。他匍匐着,脸埋在冰凉的污泥里,叉开两腿,脚掌外翻,脚跟冲着大地。那是科学野蛮化了的产物,里面填装着最可恶的粉末,在他面前三十米处像魔鬼本身似的深深钻进地里,在那底下力量大得可怕地一下子爆开,往空中掀起来一座喷吐着土块、火光、铁块和碎铅的喷泉,跟房子一般高,里边还夹带着人的残破肢体。因为那儿本来躺着两个人,——那是一对儿好朋友,他俩在危急关头聚到一处:这下更亲密无间,消失殆尽了。

真可耻啊,我们这些安全的影子!离开吧!别讲下去了!咱们的老相识给击中了吗?有一瞬间他自以为被击中了。一个巨大的土块打着了他的小腿骨,这当然很痛,然而也可笑。他挣扎起来,拖着满脚的泥土,一瘸一拐地往前走,嘴里下意识地唱道:

它——的树叶沙——沙响,像——对我发出——呼唤……

就这样,在混乱喧嚣中,在刷刷冷雨中,在朦胧晦暗中,他从我们的视线里消失了。

再见了,汉斯·卡斯托普,你这生活里心地忠诚的问题儿童!你的故事到此结束。我们已经将它讲完;它既不新鲜有趣,也不枯燥乏味,它是一个自我封闭的故事。我们讲它是因为它本身,而非为了你,因为你太单纯。不过这最终还是你的故事,因为事情出在你的身上,你必定以这样那样的方式铭记着它;我们也不否认在讲述的过程中对你抱有教育的意图,也正是这个意图,使我们在想到将来再也见不着你、听不着你时,不由得举起手指轻轻揉一揉眼角。

别了——多保重,永远保重!你的前景不妙啊;你卷入了群魔乱舞的罪孽,它还要持续许多个罪恶的年头,我们不敢过多地期望你安然无恙。老实说,对这个问题我们漠不关心,听其自然。肉体和精神的冒险将使你不再那么单纯,就算你的肉体挺不过来吧,也会使你在精神上挺过来的。会有这么一些时刻,到那时将从死亡和肉体的糜烂中为你萌生出一个爱之梦,以你充满预感和“执政”自省的方式。从这死神的世界节日里,从这燃烧在雨夜黑暗天空下的狂热里,什么时候是不是也能产生出爱呢?


[1] 在德语里,富豪、大亨(Magnat)与磁铁(Magnet)写法和读音相近。

[2] “二十一点”,一种自十七世纪以来流行于法国的扑克牌玩儿法。相传拿破仑喜欢打这种牌。

[3] 意即尸体开始腐烂变形。

[4] 菲斯帽以产于摩洛哥的菲斯城得名,圆锥形,顶上垂下流苏,流行于北非和阿拉伯地区。博伊纳帽即贝雷帽。

[5] 拉本,瑞士法郎的辅币,价值为法郎的百分之一。

[6] 基米利人,古代生活在黑海北岸的民族。

[7] 喀希玛尼是耶路撒冷郊外的一个地方,相传耶稣和门徒曾在此聚集。

[8] 这一段讲的没头没脑的典故,出自《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26章第36节,说的是耶稣同门徒在喀希玛尼祷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