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沃斯·托黑(第15/72页)

她一直在说,腿上的肉前后晃动。“……是的,在鲍威利街。一个私人住宅。就在鲍威利街。我选了个位置,想要那儿,就买了,就这么简单,或者是我的那个傻律师给我买的,你必须和我的律师见见面。他有口臭。我不知道你会花掉我什么,但是这不重要,金钱太俗了,剽窃也太俗了。这座房子必须要有三层,客厅必须是木地板。”

“库克小姐,我已经读过《云和幕》了,那对我来说,是一次精神的体验。请允许我把自己算在为数不多的一类人中,能理解您单打独斗的勇气和重大意义,同时……”

“哦,胡扯。”洛伊丝·库克说,朝他眨了眨眼睛。

“但我确实是那个意思!”吉丁生气地厉声说,“我喜欢你的书,我……”

她看上去感到厌烦。

“真是太俗了,”她慢吞吞地说,“被所有人理解……”

“但是托黑先生说……”

“啊,是的,托黑先生。”她的眼睛马上亮了起来,有一种无礼的内疚感,就像是一个小孩子刚刚开了个善意的玩笑,“托黑先生。我是一个年轻作家小组织的主席,托黑先生对这个组织很感兴趣。”

“你是?”他高兴地说,好像这是他们第一次直接的交流,“那不是很有趣吗!托黑先生现在正在召集一个年轻的建筑师组织。他太好心了,想让我做那里的主席。”

“哦,”她说,眨了眨眼,“我们中的一个?”

“什么人中的?”

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但是他知道在某种程度上令她失望了。她开始笑,她坐在那里,看着他,看着他的脸,笑得没有礼貌也不高兴。

“怎——”他控制着自己,“库克小姐,怎么了?”

“哦,天呐!”她说,“你真是一个招人喜欢的男孩,太可爱了!”

“托黑先生是个伟人。”他生气地说,“他是最……我见过的最具有高贵品质的人。”

“哦,是的。托黑先生是个很不错的人。”她的声音不太清楚,感觉很奇怪,明显有不敬之意,“我最好的朋友,世界上最好的人。有世界,便有托黑先生——自然法则。除此以外,想想看这么押韵多好听:托黑——伤悲——呸——胡嘞。虽然如此,他还算是个无私的人。只是那样的人很少,就像天才那样少。我是个天才。我想要个没有窗户的客厅,你做设计方案的时候,千万记住,绝对不要窗户。不要窗户,要木地板,黑色的天花板,不用电。我的房间里不要电灯,只要煤油灯。带烟囱的煤油灯,还有蜡烛。该死的托马斯·爱迪生!他以为他是谁?”

她的话没有像她的微笑那样令他不安。那不是笑,而是她那张大嘴旁边挂出的一丝永恒的假笑,使她看起来像个狡猾、恶毒的顽童。

“吉丁,我想让那所房子难看,非常难看。我想让它是纽约最难看的房子。”

“最难看……库克小姐?”

“亲爱的,美丽实在是太俗了。”

“是的,但是……但是我……噢,我不明白我怎么能允许自己……”

“吉丁,你的勇气呢?你不是不时还能做出令人赞叹的举动吗?他们都很努力地工作、斗争还有承受痛苦,尽可能创造美丽,尽可能地超过一个又一个美丽。让我们超过他们!让我们把汗水甩到他们脸上。让我们一举破坏他们。我们就是上帝,我们就是要难看。”

他接受了委托。几周后,他不再感到不安了。无论他在哪里说起他的新工作,他都会看到一种带着尊敬的好奇。这种好奇有些好笑,但是确实有些尊敬的意味。洛伊丝·库克的名字在他去过的最好的客厅里人人皆知。人们的谈话中总能提到她的书,就像是谈论着智慧王冠上的一颗钻石。谈话中总有挑战的意味,听起来好像那些谈论者都很勇敢,勇敢得令人满意。但是从来没有引起过对立。对于一个书卖不出去的作家,能如此出名又受人尊敬,很是奇怪。她是才华与反叛的旗手。只是他不是特别清楚要反叛什么。不知什么原因,他更倾向于不知道。

他把那所房子设计得像她希望的那样,是一座三层的宏伟建筑,一半是大理石,一半是水泥,用滴水兽和马车灯笼装饰,看起来好像是游乐园里的建筑。

这幢房子的草图比他以前所制的任何图纸都更多地出现在报刊上,除了考斯摩-斯劳尼克大厦。一位评论员说:“彼得·吉丁在向我们展示一种希望,他不仅是一个能令那些古板的商业巨子愉悦的聪明的年轻人。他正通过像洛伊丝·库克这样的顾客闯入知识实验的领域。”提到这所房子时,托黑说它是“天大的玩笑”。

但是吉丁总有一种特别的感觉:有一种回味。当他设计他喜欢的重要建筑时,他会体会到那种一闪即逝的、模糊的感觉。当他为自己的工作而自豪的时候,他也能体会得到。他无法判定那种感觉,但是他知道那是一种羞愧。

有一次,他对埃斯沃斯·托黑说了那种感觉。托黑笑了:“彼得,那太好了。一个人不应该对自身重要性有过高的评价。没有必要给自己增加负担。”

5

多米尼克回到了纽约。她回来没有任何目的,只是自从最后一次去采石场,她在那所乡村房子里停留的时间无法再超过三天。她要到这个城市里来,这是突如其来的一种必要性,不能抗拒,也毫无意义。她对这里不抱任何期望。但是她想感受周围街道和建筑的拥抱。早上,她醒来的时候,听到远处传来隐约的汽车声,这声音使她觉得自己堕落,提醒她现在在哪里,为什么在这里。她站在窗边,胳膊向外伸,抓住窗框的两边,就好像是抓住了城市的一部分,所有街道和屋顶的轮廓都显现在她两手之间的玻璃上。

她一个人出去走了很长时间。她走得很快,两手插在一件旧大衣的口袋里,衣领立着。她告诉自己,她不希望遇见他,不想找他。但是她要出来,每次都面无表情,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走好几个小时。

她一直不喜欢城市的街道。她看见身边鱼贯而过的每一张脸,每一张脸都因害怕而相似——害怕成为一个公分母,害怕自己,害怕所有人,害怕每个经过他们的人所带给他们的攻击。她无法解释害怕的本质和原因。但是她总能感觉到害怕的存在。她曾经通过一种情感保持着自己的纯净与自由,那就是不触碰任何事物。她喜欢在街上面对他们;她喜欢他们恨意的软弱,因为她没有什么可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