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洛维夫人(第19/55页)
没有罪恶,只有爱,他反复说道,摸索着寻找他的卡片和铅笔。正在此时,一只斯凯猎犬跑过来嗅他的裤脚管,他惊跳起来,害怕得要命。它正在变成一个人呢!他不能看着它发生!太可怕了,眼看着一条狗变成了人,实在太可怕了!那条狗即刻跑开了。
上苍是神圣且慈悲的,充满无限的善意。它宽恕了他,原谅了他的软弱。但究竟该用怎样的科学来解释呢(因为人必须把科学看得高于一切)?为什么他能够看透人心,看见未来,看见狗变成了人呢?也许是因为这滚滚的热浪,使得历经无数岁月的进化而变得分外敏感的大脑产生了幻觉吧。用科学的语言来解释就是,肉体溶化了,超脱了凡尘。他的肉体不断销蚀,最后只剩下一把神经纤维。它横陈在那里,如岩石上的一片薄纱。
他靠回到椅子上,筋疲力尽却又亢奋不已。他靠在那里休息着,等待着,直到再次恢复力气,去痛苦地向人类作出解释。他躺在高高的巅峰,躺在世界屋脊之上。大地在他脚下战栗。红花从他的肉体里长出来,僵硬的叶片在他的脑袋边簌簌作响。叮当的乐声响起,敲打着这里的岩石。那是远处街道上的汽车喇叭声,他嘟哝道。但在这儿,音乐在岩石间轰鸣,扩散开去,又在声波的震动中凝聚起来,光滑的音柱袅袅升腾(音乐也是看得见的,那可是个新发现),成为了一首赞歌,此时牧童的笛声也加入了进来(那其实是一个老头在酒吧门口吹着哨笛,他嘟哝道),牧童静立在那里,乐声从笛子里涌出,之后,自己爬到了更高的地方,听到笛声变得哀婉动人,听到底下嘈杂的车流声。牧童的悲歌交织着车流的杂沓,赛普提默斯想道。此时,他退隐至雪山之巅,玫瑰高悬在他的四围——它是盛开在我卧室墙上的大朵的红玫瑰,他提醒自己说。乐声戛然而止。他如此推断,那老头定是讨到了钱,去下一家酒吧了。
可他自己依旧待在巍峨的岩石之上,如一个沉船的水手倚靠着岩石。我靠在船只的边沿上,后来掉进了水里,他寻思。我坠入了海底。我曾经死去,然而现在又复活了,让我静静地休息吧,他乞求道(他又开始喃喃自语——太可怕了,可怕)。正如,在苏醒之前,鸟语与车声互相交织成一首奇特的和奏曲,乐声越来越嘹亮,梦中人觉得自己被领到了生命的岸边,于是他感觉自己受到了生命的吸引,阳光愈发灼热,呼喊愈发响亮,某桩宏大的事件即将开场。
他只得睁开眼睛,可眼皮上沉甸甸的,那是一种恐惧。他竭力挣扎,他冲破压力,他放眼瞭望,他看见了眼前的摄政公园。一长条一长条的阳光抚慰着他的双脚。树木摇来晃去,翩翩起舞。我们欢迎,我们接受,我们创造,世界仿佛在这么说着。真美啊,世界仿佛在这么说着。就好像是为了(科学地)证明美的无处不在,无论他看到的是房屋,是栏杆,还是跨越围栏的羚羊,美都会立即跃入他的眼帘。看着一片树叶在风中瑟瑟颤抖,他感到一种雅致的快乐。在高高的天上,燕子猛然俯冲,又急急旋转,尽情地飞来飞去,兜着圈子,却又总是处于完全的控制之中,就好像被一根橡皮筋牵住了一般;苍蝇也在飞上飞下;太阳戏弄般地时而照着这片树叶,时而又照着那片,以极为和善的脾气为树叶抹上一层柔美的金黄;不时有一些和谐的乐声(也许是汽车喇叭声),在一茎茎草梗上神奇地叮当作响——所有这一切,如此平静,如此合理,都是由平凡的事物得来,就是此刻的真理。美,就是此刻的真理。美,无处不在。
“时间到了,”蕾西娅说。
“时间”这个词撕开了它的外壳,将它那丰富的内在倾泻于他的全身,如贝壳一般从他的唇上坠落,如刨床里飞出的刨花,不用他费心去追求,严厉的、纯洁的、不朽的话语,飞去和一首光阴的颂歌融为一体,一首不朽的光阴颂。他放声歌唱。埃文斯在树木后面应和着他。死者在塞萨利,埃文斯在兰花丛中唱道。他们等在那里,直到战争结束,而如今死者,如今埃文斯本人……
“看在老天的份上,别过来!”赛普提默斯喊了起来。因为他不能正视死者。
可是树枝分开了。一个灰衣男子正在向他们走来。是埃文斯!可他身上没有烂泥,没有伤口,他一点也没变。我必须告诉整个世界,赛普提默斯喊着,举起手来(穿着灰西服的死者正在向他靠近),像一个双手抱头,脸上密布着绝望沟壑的巨人一般举起手来,他曾独自在荒漠中长年累月为人类的命运哀叹,如今在荒漠的边缘看见了光明,那光明扩散开去,照亮了黑乎乎的鬼影(赛普提默斯从椅子上欠起身子),无数人匍匐在他的身后,而他,这个哀悼的巨人,一时在他的脸上呈现出容纳一切的神情……
“可我是如此不幸,赛普提默斯,”蕾西娅说道,想要使他重新坐下。
数百万人在悲悼中,他们已经痛苦了好几个世纪。他要转过身去,他要告诉他们,过一会儿,只要再过那么小小的一会儿,告诉他们这份安慰,这份快乐,这份惊人的启示……
“时间,赛普提默斯,”蕾西娅重复说,“现在什么时间啦?”
他自言自语地说着,瞪着某个人,此人一定注意到他了。那人看着他们。
“我会告诉你时间的。”赛普提默斯说,说得很慢,有气无力的,还带着神秘的微笑。正当他坐在那里,朝着穿灰衣的死人微笑时,报时的钟声敲响了——十一点三刻。
他们很年轻,彼德·沃尔什走过他们身边时想道。真是糟糕的一幕——那个可怜的姑娘看上去绝望透顶——上午才刚过去一半呢。可究竟发生了什么呢,他寻思着,那个穿大衣的小伙子到底对那个姑娘说了些什么,使她的脸色那样难看;他们到底是陷进了怎样一个可怕的困境,会在这么清新的一个夏日之晨,把彼此都搞得如此绝望呢?回到英国的有趣之处在于,阔别了五年之后,这里变成这个样子了,总之在最初几天,一切在你眼中都显得像是从来也没见过似的:情人们在树荫下的吵嘴,公园里的天伦之乐。他从没见过伦敦像现在这样迷人——柔和的远景、丰饶的色彩、青翠的草地、高度的文明,对一个从印度归来的人来说,显得分外魅人,他一边沉思一边信步穿过了草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