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12页)

他的话像一个巴掌——上一次他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没有接。

第二天早上,她翻出一双长袜和一条上班穿的裙子。她打包可以在车上吃的早餐,给翠克西留了一张纸条。开车的时候她发觉,离家越远她越感到轻松,到了大学门口的时候,她确定唯一系住她的东西只有车上的安全带。

劳拉抵达教室,学生围绕在桌旁,热烈地讨论着。她怀念这种舒服的感觉。她能了解她是谁,属于哪里,还能辩论。他们的只言片语传进走廊。我听我上高中的表弟说……折磨……活该。有一会儿劳拉在门外迟疑,对自己会如此天真感到惊讶,她以为这个可怕的事件只发生在了翠克西身上,但其实发生在了他们家的三个人身上。她做了个深呼吸,走进教室,十二双眼睛转向她,鸦雀无声。

“别因为我停止讨论。”她平静地说。

大学生们不安地散开了。劳拉刚才是多么渴望这个让她舒服的学术之地,一个如此固定、永远不变的地方,她保证可以从她上次停下来的地方接下去讲课。可是她惊讶地发现,她似乎已经不适合这里了。一样的大学,一样的学生,但劳拉自己变了。

“史东教授,”一个学生说,“你还好吗?”

劳拉眨眨眼,他们聚了过来。“不好。”她说。她不想欺骗下去,她突然觉得好累。“我不舒服。”她站起来,丢下笔记本、外套,还有困惑的学生,走进大雪中,朝她一直都应该在的地方走去。

“剪吧。”翠克西说,她闭紧了眼睛。

她在“生死染头[5]”理发店。这家店离她家不远,走路就可以到。那里能把你的头发染成蓝色,正常情况下,她绝对不会进去。这是她出事后第一次离开家。尽管贾尼丝给她爸爸一本关于如何不过度保护的小册子,他仍然很难做到,尽量不让翠克西离家太远。“如果你没在一小时内回家,”爸爸说,“我就去找你。”

她想象着爸爸现在可能就已经等在可以看到街景的窗边,这样她一出现在街头便立刻能看到。她既然走出来了,就不要让这次出行浪费掉。贾尼丝说做决定的时候,应该列一张好处和坏处的单子。而对翠克西而言,任何能让她忘了以前的那个她的事,都是好事。

“你的辫子很长了,”年纪挺大的美发师说,“你可以把它捐给‘发之爱’。”

“那是什么?”

“一个为癌症病人做假发的慈善机构。”

翠克西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喜欢这个主意,她乐意帮助某个处境可能比她更糟的人。知道别人的处境可能比她更糟,让她感到欣慰。

“好的,”翠克西说,“我要做什么?”

“我们会处理,”美发师说,“你只要给我你的名字,慈善机构会寄给你一张漂亮的感谢卡。”

如果她能想清楚,面对现实(现在的她办不到),翠克西就会用化名了,但她没有。或许“生死染头”的工作人员没有看报纸,或许她除了《黄金女郎》之外不看其他电视节目,当翠克西说出她是谁时,老美发师的假睫毛一眨也不眨。她在翠克西及腰的长发上束紧一条带子,绑上一张小卡片,写上她的名字。接着美发师拿起剪刀:“说再见。”

她剪下第一刀,翠克西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她发现,没有那些头发把她往下拉,她感觉轻多了。她想象着头发剪得很短,可以感觉风吹过她的耳朵后面。“我要剪板寸。”翠克西说。

美发师犹豫了。“亲爱的,”她说,“那是男孩子的发型。”

“我不在乎。”翠克西说。

美发师叹气:“让我看看我能否剪得让我们两个都满意。”

翠克西闭上眼睛,感觉美发师的剪刀在她的头周围咔嚓咔嚓。她柔软的草莓色的头发一束束坠落,像从空中倾倒下鸟的羽毛。“再见。”她低语。

翠克西三岁时,经常因为做噩梦而从自己的小床,冲到他们床上,他们因此买了特大号的床。那个时候似乎觉得这是个好主意。那时候,他们还在考虑要生更多孩子,他们不由得赞叹结婚真好。以前他们恋爱时睡在租的学生公寓里的单人床上。他们睡得离彼此很近,身体的热度每天晚上都会像幽灵一样升到天花板上。往往他们醒来时被子已经踢到了地板上。现在他们之间的空间那么大,但他们惊讶地发现,他们还觉得太靠近了,不舒服。

丹尼尔知道劳拉醒着。她早上出门去上班后,几乎立刻就从大学回来,也没对他解释为什么。她只偶尔跟丹尼尔讲话,简练地交换信息:翠克西吃过了没有?没有;她有没有说什么?没有;警察有没有打电话来?没有,不过街尾的沃尔司通太太打过电话,好像把这当作她自己的事。她将自己投入家务的旋风:清理浴室,用吸尘器吸净沙发坐垫下面。她看到翠克西进门回来,顶着犹如用斧头砍出来的发型。她吞下震惊,建议玩大富翁游戏。丹尼尔了解,她想努力弥补最近几个月来的缺席,她审判了自己并处以刑罚。

丹尼尔躺在床上,惊叹怎么可能两个人间的距离只有一英尺,但心却可以相隔一百万英里。“他们知道了。”劳拉说。

“谁?”

“学校里的每一个人。”她转身面向他,在柔和的阴影中他可以看见她的绿眸,“他们都在谈论。”

丹尼尔告诉她,在他和劳拉甚至翠克西都放下之前,这些都不会消失。他十一岁的时候就知道了这点,那次肯恩的爷爷第一次带他去猎麋鹿。在昏暗的日光下,他们乘一艘小铝船从卡斯科奎姆河出发。丹尼尔被放到一个河弯处,肯恩到另一个河弯处,这样搜寻的面积更广。

他蜷在柳树间,纳闷肯恩和他爷爷还要多久才会回来,怀疑他们是否会来。当麋鹿优雅地走出树木间,细长的腿,有斑纹的背、球状的鼻子,丹尼尔的心脏开始狂跳。他举起来福枪想,我要它,比任何东西都想要。

那一剎那,麋鹿溜进柳树墙,消失了。

回家路上,他告诉了肯恩和他爷爷这段经过,他们摇着头,喃喃地说kass'aq(白人)。丹尼尔难道不知道,打猎的时候,如果想着你要打到什么动物,你就可能正在告诉动物你在哪儿吗?

起初丹尼尔耸耸肩,把这当作尤皮克族爱斯基摩人的迷信。就像他们必须把碗舔干净,才不会在冰上滑倒,或者吃鱼尾巴才会跑得快。可等到他长大一点,他体会到传说是个强大的东西。侮辱不用一定要对你叫嚣,令你流血;誓言不用一定要对你耳语,令你相信。脑中守住一个想法,就足以改变阻碍你的任何人或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