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哪个疯狂者的构想(第16/24页)
此时一种宁静控制了他,他们误解为某种疗效。愈合伤痛的墙——酒店大门外的招牌是这么写的,墙也的确是这么做的。完成了站在肯尼名字前的任务,他们陪着莱斯特沿着整个一面墙走去又走回,大家都看着乡亲们搜寻名字,让莱斯特将一切都记在心上,让他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正在干什么。“这不是一座可以爬的墙,甜心。”一个女人轻轻地对一个小男孩说,她把他从他正在仔细打量着矮墙头的地方拉回来。“叫什么名字?斯第夫姓什么?”一个上年纪的人问他的太太,他正用一个手指头仔仔细细地、一行一行地从头梳理着一块面板上的名字。“在这儿。”他们听见一个女子对一个蹒跚学步的小不点说,她用手指摸着墙上的一个名字。“在这儿,宝贝儿。这是乔尼叔叔。”她在胸前画个十字。“你肯定是二十八行吗?”一个女人对她先生说。“肯定。”“那好,他应当在这儿。第四块板,二十八行。我在华盛顿找到他的。”“这是我表哥,”一个女人说,“他在那边拉开一罐可口可乐,罐子爆炸。饵雷。十九岁。在敌后。他安息了,感谢上帝。”有一名头戴美国军团帽的老兵跪在一块铝板前,帮助两位黑人妇女,两人都穿着她们最体面的做礼拜的服装。“他叫什么名字?”他问其中一位年纪较轻的。“贝茨·詹姆士。”“他在这儿。”老兵说。“他在这儿,妈。”较年轻的说。
因为墙只有华盛顿墙一半的大小,许多人不得不跪着搜索名字,而对于年纪大的人来说,要找到它们就尤为困难了。靠墙摆放着玻璃纸包裹的鲜花。有人把用手写在一张纸上的诗用胶带贴在墙根处。路易弯下腰,读上面的字:“星光闪烁,明亮的星星/我今晚见到的第一颗明星……”有人哭红了眼睛。有的老兵戴着和路易相同的黑色越战老兵帽,其中一些人还把战役绶带别在帽子上。有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大约十岁,倔强地背对着墙,对一位妇女说:“我不要看嘛。”有一个穿着第一步兵师T恤衫、浑身上下刺满文身的汉子——“红彤彤的大家伙”,T恤衫上写着——正拼命控制着自己,神情迷茫地转来转去,充满着恐怖的念头。路易停下脚步,一把抓住他,紧紧地拥抱了他一下。他们都拥抱他,他们甚至让莱斯特也抱了他一下。“我有两个中学朋友在上面,相继死于四十八小时内,”只听附近有人说,“两人在家乡同时安葬。那在金斯敦中学是个伤心的日子。”“他是第一个去越南的,”另有一个人说,“却是我们当中唯一一去不复返的。你知道他想在那面墙上他名字底下摆什么?就是他在越南想要的。让我确切地告诉你:一瓶杰克·丹尼尔酒,一双结实的靴子,烤成棕褐色的柔软的头发。”有四个人站成一圈聊天,路易听见他们在回忆往事,便停下来听,其他的几个留在原地等候。这四个陌生人都是头发灰白的男人——不是头发中夹杂着银丝,便是露出灰色的鬈发,其中一个戴着越战老兵帽,从帽子后面伸出灰白的马尾巴。
“你在那儿的时候是机械化部队吧,嗯?”
“是啊。我们做出许多快速反应,不过迟早你知道还是得回到五十口径。”
“我们可是做了不少脚板功。翻过整个希奇古怪的中央高地,全都是要命的高山。”
“机械化部队还有一点,我们从来不待在后方。我想我在那儿的全部时间差不多有十一个月吧。我刚到的时候,进了基地大本营,后来短期休假又去过一次——仅此而已。”
“路面一有动静,他们就知道你来了,而且知道你什么时候到达,所以那种B40火箭筒就坐在那儿等候了。他有充裕的时间给火箭筒抛光,还把你的名字写在上面。”
突然路易挤进去大声说:“我们都在这里相聚了。”他对着四个陌生人脱口而出:“我们相聚在这里了,是吗?我们都在这儿了。让我记下名字。让我记下姓名和地址。”说着从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一面撑在他的拐棍上,一面写下他们提供的情况,以便可以给他们寄去他和苔丝出版并自费邮寄的一年两期的时事通讯。
然后他们走过那些空椅子。他们在进去的路上没有看见,因为当时正一心一意地设法护着莱斯特走到墙跟前,以防他半路瘫倒或崩溃。在停车场末端放置着四十一张棕灰色的旧金属桥牌椅,大约是从某个教堂的地下室里搬出来的,排成微带弧形的行列,犹如在一个毕业或颁奖典礼上所见到的那样——三排十张,一排十一张。将它们如此摆放,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每把椅子的靠背都贴有一个人的名字——在空座位上方,一个名字,一个男人的名字,印在一张白色卡片上。一组椅子单独摆放着,以保证不会有人坐在上面,四边都用黑紫两色的旗布相互扭曲而成的松松的环扣拦了起来。
那儿悬挂着一只花圈。一只大大的康乃馨花圈。当路易——他从不遗漏任何东西——停下来数上面的花朵时,发现,如同他所料想的,共有四十一朵康乃馨。
“这是什么?”斯威夫特问。
“匹茨堡死去的人。这是他们的空位子。”路易说。
“狗娘养的,”斯威夫特说,“一场他妈的大屠杀。要打就打赢,要么就干脆别打。狗娘养的。”
但对他们而言下午还没完。在华美达酒店门前的人行道上,站着一个皮包骨头、戴眼镜的家伙,他穿着一件过于厚重的不合时宜的大衣。他有着严重的问题——冲着路人大喊大叫,对他们指指戳戳,因为使劲叫喊而不断地吐痰。警察从警车里冲过来,企图不等他朝什么人饱以老拳,或,倘若他身上藏有枪支,突然拔出来开上一枪之前,劝说他冷静下来。他一只手握着瓶威士忌——似乎他身上并没带别的物品。“看看我!”他叫道,“我是个废物,你们只要看我一眼就都知道我是个废物。尼克松!尼克松!就是他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就是他!是尼克松把我派到越南去的!”
他们依次进入面包车时,神情肃穆,每个人都承受着记忆的重担,但看到莱斯特,不像那个家伙在街上胡说八道,而是处于一种他从未有过的平静状态之中,都深感欣慰。虽然他们都不是善于表达情感的人,却还是在莱斯特面前感觉得到那种与这种渴求相生的情愫。在驾车回家的途中,每个人——除了莱斯特——都以各人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领悟着活着和流变的神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