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失乐园(第8/14页)

不,我们不想承受任何人的怨恨。我们离那些怨恨有三十五英里远。他说的不是人们很容易跨越宗教的界限,也不是指没有歧视——他会像陆战队训练营新兵一样去面对它,好几次都迎头而上,把它顶下去。她也与喧嚣的反犹主义发生过摩擦,那是在大西洋城的盛会上。她的女伴不屑地提到1945年,那次是贝丝·麦耶森当选美国小姐,她将其称为“犹太姑娘获胜的一年”。小时候,她听到很多人们对犹太人的随意的挖苦话,但大西洋城才是真实的世界,使她惊讶。那时候她不愿提起这些,她担心他会对她翻脸,责备她那么礼貌地保持沉默,而不让那愚蠢的女人打住。特别是她的女伴还说,“我承认她很漂亮,可是怎么说也让那次盛会非常难堪。”那也不起作用。多恩不过是参赛者,才二十二岁——她能说什么或做什么?他的观点是根据他们的亲身经历,两人都清楚这些歧视确实存在。在旧里姆洛克,宗教的分歧不会像多恩现在遇到的那样难以应付。如果她能和犹太人结婚,就肯定能做新教徒的友好邻居——绝对行,只要她丈夫能办到。新教徒不过是另一种叫法。也许他们在她长大的地方很少——他们在他长大的地方也很少——可碰巧的是,他们在美国不少。让我们正视这一点,他们就是美国。如果你不坚持母亲信奉的天主教优越,我不坚持父亲信奉的犹太教优越,我敢肯定,我们会发现许多人也不坚持他们父母信奉的新教优越。再也不会有谁支配别人。那是战争的起因。我们的父母不是适应了机遇,而是适应了战后世界的现实,人们在此可以和谐地生活,各种各样的人相处在一块,而不管他们的出身怎样。这是新的一代,不必考虑任何人的怨恨,他们或者我们。上层社会也并不可怕,只要你熟悉他们,你就会发现他们是些什么样的人。他们也是想这样生活下去的人。让我们理智地对待这些东西。

后来证明他再也不必那么煞费苦心地劝多恩少谈沃库特的事。郊游后,沃库特没有打搅他们的生活。多恩提到时,称之为“沃库特家族墓地游”。再没有像沃库特家和利沃夫家以前那种社交活动,甚至偶尔的交友也不多。尽管瑞典佬星期六上午还在沃库特家后面的牧场露面,参加每周一次的触身式橄榄球赛[24],有沃库特的本地朋友和其他像瑞典佬一样的小伙子,还有退伍军人,他们带着新组成的家庭源源不断地从艾塞克斯县周围涌向这片开阔地。

他们中有一位眼镜商,名叫巴克·鲁宾森,矮个子、肌肉强健、内八字脚,有着天使般的圆脸。他曾当过山坡高中的四分卫替补队员,他们队在感恩节的比赛中是威夸依克的传统对手,那是在瑞典佬高中快毕业的时候。巴克·鲁宾森来的第一周,瑞典佬就在旁边听他讲起瑞典佬·利沃夫高中时的事情,扳着手指数道,“全城注意的是足球,全城、全县的中心是篮球,全城、全县、全州垒球的一垒手……”瑞典佬平常会觉得这是人们对他的敬畏,可是这么露骨的说出来,在这种环境,完全不合他的秉性。他来此只想表示身为邻居的好意,只想和其他人一样玩玩球就行,他似乎并不在意站在那里忍受巴克的过分热情的是沃库特。他并未与沃库特吵过架,也没有任何理由,然而看到他平常喜欢作为一个谦逊的人隐藏起来的一切,被巴克这么动情地揭示给沃库特,觉得心里比想像中的还舒坦,几乎有一种自己毫不察觉的令人满足的欲望——复仇的欲望。

一连几个星期,巴克和瑞典佬到了一个队里,新来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其他人只知道新邻居是叫塞莫尔,巴克一有机会就叫他瑞典佬。哪怕其他人空闲在那里,拼命挥手——瑞典佬还是巴克所能看到的接球手。“大个子瑞典佬,来啊!”只要瑞典佬回到人群,刚刚接过鲁宾森一次传球,他还是会叫喊起来——大个子瑞典佬,高中毕业后没有谁这样叫,除杰里以外,然而杰里喊起来总带着嘲讽。

一天,巴克搭瑞典佬的便车到附近的修车厂,他的车正在那里修理。他们坐在一起,巴克突然宣布道,他也是犹太人,他和妻子最近才去一个莫里斯顿的教堂。他说,在这里,他们才和莫里斯顿的犹太人社区的联系逐渐多起来。“在一个非犹太人的城镇,知道自己附近有犹太朋友会觉得有人大力支持你。”巴克对瑞典佬这么说。虽然不大,莫里斯顿这个社区却是个出名的犹太人社区,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内战以前,里面有好几位在镇上影响很大的人物。其中一位是莫里斯顿纪念医院的理事——通过他的不懈努力,两年前第一批犹太人医生被邀请成为该医院的工作人员——他也是镇上最好的百货商店的老板。成功的犹太家庭在西大街这些灰泥房子里已经住了五十年,尽管总的说来,人们并不认为这地方对犹太人特别友好。孩童时代,巴克被家人带到自由山,那是附近山区里的度假小镇,每年夏天他们在那里的里贝曼饭店住上一个星期,巴克就是在那里突然爱上莫里斯乡间的美景和宁静的。不用说,在自由山,犹太人玩得开心:十家,十一家大饭店都是犹太人的,成千上万的夏季游客全是犹太人——度假者自己开玩笑地称这地方是“弗里德曼山”。如果你住在纽瓦克、帕塞伊克或者泽西城的公寓里,到自由山住上一周就如同进了天堂。莫里斯顿虽然非犹太人居多,但还是一个来自世界各地的律师、医生和股票经纪人的社区。巴克和他妻子喜欢到社区看电影,喜欢那些商店,好极了。他们也喜欢那些漂亮的建筑,犹太店主们在那条斯比德大街上挂满霓虹灯。然而,瑞典佬知道战前自由山的高尔夫球场标志上画着纳粹党十字架吗?他知道三K党在布恩顿和多佛尔举行过集会,那些村民、工人、三K党党员聚在一起吗?他知道人们在草地上焚烧十字架,距离莫里斯顿的绿地还不到五英里吗?

从那天起,巴克总是尽量抓住瑞典佬,他本来就是非常值得一抓的人物。他拉他去参加莫里斯顿犹太社区的活动,即使不马上进入会堂,至少也要他到教会联赛打篮球,参加会堂支持的球队。鲁宾森的使命激怒了瑞典佬,就像他母亲当年那些做法一样。多恩怀孕几个月后,她令人惊讶地问他是否应该在孩子出生前,让多恩改变信仰。“妈妈,一个自己都觉得信奉犹太教没什么意思的人,是不会要求妻子皈依的。”他一生中对她从未这般严厉,他也很伤心,她走开时眼泪都快流出来。那天他拥抱了她许多次才使她明白,他并未和她“生气”——只是想表明他已是个成人,有成年男子的一些特权。现在他和多恩谈起鲁宾森——那天晚上他们躺在床上谈了很多关于他的话题。“我来这里可不是为了那种东西,我其实从来就没有。过去常常和父亲一块参加那些节日庆祝,根本不理解它们的含义。即使看见父亲在那里也不懂什么。那不是他,也不像他——他朝着他不想鞠躬的东西鞠躬,那是连他都弄不懂的东西。他是为了祖父而鞠躬的。我不理解那些东西中有哪一件与他作为一个男人有关。手套厂的事才与他作为一个男人有关,这谁都清楚——那一切东西。父亲谈起手套时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是什么时候开始信这玩意的?你应该听到他讲过。如果他了解皮革与了解上帝一样少,这个家早就落到贫民窟了。”“喂,巴克·鲁宾森没有谈上帝,塞莫尔。他想做你的朋友,”她说,“不过如此。”“我在猜。可是我对那东西毫无兴趣,多尼,从我记事起就这样。我从来都不懂。谁懂?我不知道他们说些什么。我走进犹太教会堂,感到一切都陌生,总是如此。小时候进希伯来人学校,我待在教室里总是急不可待地想到球场玩。我认为,‘如果在这房间里再多待一会,我就会病倒。’那些地方有不健康的东西。不管哪里,只要靠近那些地方,我知道都不是我待的。从少年时代起,工厂才是我想的地方。从幼儿园起,球场就是我想的地方。而这里是我第一眼就看上的地方。我为什么不能住在自己想的地方?我为什么不能和自己想的人在一起?这不是这个国家的意义所在吗?我要住在我想的地方,不到自己不愿去的地方。这才是做个美国人——不是吗?我和你在一起,和孩子在一起,白天在工厂,其他时间在这里,这就是我在世界上想的地方。我们占有一块美国的土地,多恩。就是再努力也不会比这更幸福。我做到了,亲爱的,我做到了——我做到了我一生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