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12/12页)
显然,她放弃了对餐桌礼仪和卫生习惯的一切兴趣,但却对人类的相互关系深切关心。在门图尔县的十二年,她受到父亲和兄长的悉心照料,自己也看管家畜,还养成了一种可取的举止。这种举止可取的结果却是那些男人叫她美人鱼,女人们把她的脚印打扫干净并且在她的门口悬上镜子。
她天生是个用宗教迷信方式治病的巫婆,而在吵架的醉鬼和斗殴的女人中间,她能挺得住,有时还能居间调停,尽管有不喜欢他们的人从中挑动,双方竟能就此相安无事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更重要的,她十分珍惜她的良师益友——有时在她面前出现并帮她处理问题的父亲。丽巴出生之后,他不再以派拉特和麦肯离开瑟丝后在林边和山洞时那种穿着来到派拉特面前。那时他穿着连衣工装裤和笨重的鞋子,就是被射杀时的那身打扮。现在他来时穿着白衬衫,有黑色衣领和褐色尖帽。他不穿鞋(那双鞋用鞋带拴在一起,挂在肩膀上),可能是因为脚疼,他靠近她的床边或门廊坐着,或者靠着酿酒用的蒸馏器歇着,总是搓脚。除去酿葡萄酒,做威士忌开始成为派拉特稳定的谋生手段。这种技能给她时复一时、日复一日的自由,比一个没有任何本事而不愿卖笑为生的女人所能选择的任何工作提供的自由都要多。她一旦在一个城镇的黑人居民区定居下来,就从事半夜贩卖私酒的勾当,只是偶尔遇到警察和法官找麻烦的问题,因为她从不允许那些常常在酒馆里出现的活动——女人,赌博——而且一般不同意她的顾客买酒之后当场喝掉。她酿造和出售酒水。仅此而已。
丽巴长大成人,开始了频繁、炽烈的性生活,中间还偷空生了一个孩子,哈格尔。这时,派拉特认为该换地方了。倒不是为了丽巴,这女儿对她母亲和自己的生活方式相当满意,而是为了这个外孙女。哈格尔过分娇气,甚至在两岁时,就见不得邋遢和散乱,三岁时已经虚荣心极强并开始变得傲慢。她喜欢漂亮的衣服。派拉特和丽巴一方面感到吃惊,一方面却以尽力满足她为乐。她们宠坏了她,而她,作为对她们放纵她的报答,也极力隐藏她们使她难堪这一事实。
派拉特决定去找哥哥(要是他还活着),因为哈格尔这孩子需要家庭、亲戚,需要一种同她和丽巴所能提供的十分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在她对麦肯的仅有记忆中,这位哥哥是与她不同的。他走运、因循,更像哈格尔看来要尊敬的那样为人处世。何况,派拉特还想同他和解。她问父亲他在哪儿,可是父亲只是不断地摇头,两只脚搓来搓去。于是派拉特生平第一次主动去找警察,警察让她去找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让她去找救世军,救世军让她去找联谊社,联谊社又让她返回头去找救世军,救世军给管辖范围内各大城市的联络系统写信,从纽约到圣路易斯,从底特律到路易斯安那,要求他们去查找电话号码簿,结果一个头目的秘书在登记名单上找到了他。派拉特没想到他们当真找到了他,可是那头目却不感到意外,因为有这样一个姓氏的人实在太少了。
她们作了一次体面的旅行(一段火车和两次汽车),因为派拉特有不少钱,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崩溃带来了大量家酿私酒的买主,她甚至无需救世军为她筹集捐款。她带着箱笼、一只绿色口袋、一个长大成人的女儿和一个小外孙女找到了她哥哥,却发现他粗暴刻毒、冷漠无情、令人难堪,并且毫不原谅旧恶。派拉特本想掉头就走,只是因为看到嫂子的样子才变了主意。嫂子那时正为没有爱情的日子要死要活,现在坐在桌子一边听小姑讲她的生活遭遇时简直气息奄奄了。而派拉特故意要把故事拖长来让露丝不去想哈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