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第14/18页)
他遇见宝琳·威廉斯时正处于这种上帝般无所不能的状态。手电光没有办到的事,宝琳,或者说与宝琳的婚姻却办到了。单调、毫无花样以及枯燥沉重的压力逼得他濒临绝望,同时窒息了他的想象。被要求永远只跟同一个女人睡觉,在乔利看来,这样的想法既奇怪又违背自然;还要不断对老一套的行为和日常活动提起热情;他对女人的傲慢感到不解。他在肯塔基遇见宝琳时,她正靠着篱笆,用一条坏腿蹭着另一条腿。他在她内心唤起了整洁、魅力与快乐,这让他渴望与她共筑爱巢。他至今都没有搞清楚是什么摧毁了这种渴望。但他并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考虑得更多的是,自己昔日的那份好奇到底怎么了。如今,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到索然无味。对自己,对他人,他都不感兴趣。只有在喝酒的时候他才会感到略微解脱,看到些许光明,那点感觉熄灭后,就只剩下浑浑噩噩了。
然而婚姻生活中让他目瞪口呆、完全不知所措的事件还属孩子的降生。由于根本不懂如何抚养孩子,加上从来没有看到过父母抚养自己,他根本无法理解该如何处理这种关系。如果对积蓄财物感兴趣,他也许会考虑把他们视为财产的继承人;如果需要向某些不知名的“其他人”证明自己的本事,他也许会希望他们以他为榜样,为了他而出人头地。如果不是在十三岁时就成了孤儿,在这个世界上孑然一身,仅仅被一个垂老的女人抚养过,而她的年龄、性别和兴趣都与他本人的相去甚远,他也许会感到自己跟子女之间有种稳定的关系。而事实是,他固然会对他们有所反应,但那反应却总是取决于他那个时刻的感觉。
于是,一个星期六的午后,在春天淡淡的阳光下,他摇摇晃晃、满嘴冒着酒臭气回到家,发现女儿在厨房里。
她正在洗碗。她弓着瘦小的背俯在水池边。乔利隐隐约约看到了她,却说不清看见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然后他觉得难受起来,接着,难受化作喜悦。他情感的变化依次是厌恶、内疚、怜悯,然后是爱。厌恶是对她年轻、无助、无望的存在的反应。她就那样弓着背,歪着头,像在躲闪始终威胁着却没有挥出的拳头。她何必要显得那么怕挨打呢?她还是个孩子—没有负担—为什么不开心呢?她那种对苦难明白无误的宣示其实是一种谴责。他真想拧断她的脖子—不过动作会很温柔。内疚和无能为力的感觉像一曲狂暴的二重奏般升腾起来。他能为她做些什么—曾经又做过什么?能给予她什么?能对她说些什么?一个贫困潦倒的黑人能对着自己十一岁女儿弯曲的脊背说些什么呢?如果他正视女儿的脸,定会看见那双惊恐却又充满爱意的眼睛。惊恐让他烦躁,爱意让他暴怒。她怎么胆敢爱他?她完全丧失理智了吗?他应该怎么应对这件事呢?回报吗?怎么回报?他那双长满粗茧的手怎样才能让她露出笑容?他对世界和人生的哪些了解对她有用?他粗壮有力的胳膊和喝得烂醉的脑袋做出什么成就才能让他获得自尊,反过来容许他接受女儿的爱意?他对她的憎恨已溜进肠胃,让他快要作呕。就在呕吐从预感变为感觉之前,她改变了重心,单脚站立,用另一只的脚趾挠着小腿肚。姿态安静,楚楚动人。她的手一圈圈转着刷洗一只煎锅,把一块块黑渣刮进冰冷、油腻的洗碗水中。那弯曲的脚趾怯生生地挠着的样子—就像他在肯塔基第一次看见宝琳时她的动作。倚在篱笆上,眼睛茫然地凝视着远方。赤裸的脚上奶油色的趾头挠着丝绒般的小腿。那是如此简单而微不足道的动作,却在那一刻让他充满了奇妙的柔情,不是想用自己的腿分开并紧的双腿的寻常肉欲,而是一种温情,一种保护的冲动。他强烈地想要用手握住她的脚,用牙齿轻轻地咬掉她小腿上的瘙痒。他当时就是那样做的,逗得宝琳笑个不停。此刻,他又这样做了。
温柔的怜悯之情在他体内直往上喷涌,他双膝跪地,眼睛盯着女儿的那只脚。他四肢着地爬向她,伸出手,向上一下子握住了那只脚。佩科拉失去平衡,就要扑倒在地。乔利伸出另一只手扶住她的臀部防止她摔倒。他低下头,开始舔咬她的小腿肚。他的嘴唇挨着结实、鲜嫩的皮肤颤抖起来。他闭上眼睛,用手指去探她的腰肢。震惊中身体的僵硬和嗓子的失语,比当年宝琳轻松的大笑更好。对宝琳的回忆与此刻疯狂的犯忌行为交织在一起,让他既茫然又兴奋。这时,一股情欲的电流冲向生殖器,让它膨胀,肛门肌肉变得松弛。这股欲望的边缘包裹着一层彬彬有礼。他想温柔地强暴她。但这种温柔不会持久。他无法忍受她紧绷的阴道。他的灵魂似乎滑入了下体,飞进了她的体内。他进入的刹那太过激烈,刺激得她从喉咙深处倒吸了一口气,这是她发出的唯一声响,犹如马戏团的气球瞬间泄了气。
随着肉欲的分崩、弥散,他发觉她潮湿油滑的手握着自己的双腕,手指攥得死紧,可这种紧握是出于徒劳而倔强的挣扎,还是出于其他情感,他无从得知。
从她体内出来让他痛苦之极,他迅速地从她干涩的阴道里拔出了生殖器。她好像晕了过去。乔利站起来,只看见她灰色的内裤绕在脚腕那里,显得如此可怜和无力。痛恨与怜悯再次交织在一起。痛恨让他不想把她抱起来,怜悯又迫使他给她盖上东西。
就这样,当孩子的意识恢复时,她正躺在厨房的地板上,身上盖着一条沉甸甸的被子,试图弄明白双腿之间的疼痛与母亲俯视自己的那张惊恐的脸之间有什么关联。
看啊那只小狗汪汪地叫着你愿意跟简
玩吗看啊那只小狗在跑跑吧小狗跑吧
从前有个老人,他喜欢各种各样的物品,但稍微与人接触就会感到头晕目眩,而且会恶心好久。他想不起这种厌恶感源于何时,也想不起没有这种感觉的岁月。年少时发现别人似乎并没有同样的厌恶感,他感到非常不安。然而,他受过良好教育,学了不少东西,包括“愤世嫉俗”这个词。这个标签让他感到既自在又充满勇气,他相信如果为某种罪恶赋予名称,即便不能消除它,也会使其中立。后来,他又读了不少书,结识了历代若干愤世嫉俗的伟大人物,在心灵上把他们引为同道让他感到释然,给他提供了衡量自己的奇想、渴望和抵触的准绳。另外,他发现愤世嫉俗是培养个性的最佳手段:当他克制住自己的厌恶,偶尔接触、帮助、指导或对某人表示友好时,他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慷慨而崇高。当他被人类的某种做派或者缺陷激怒时,他会觉得自己明辨是非,一丝不苟,满怀高尚的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