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恩人(第9/10页)

一味的关注并没有宠坏这孩子。他明白自己的责任,也做得很好。即使父亲在哈欠连天的朋友面前吹嘘他,他也能面带微笑。吹嘘他打球的那双手,吹嘘他紧急时刻冷静的头脑。吹嘘他是怎么把一根弯钉子从一个小姑娘脸上拔出来的,而且拔得比所有医生都好。那次我是亲眼目睹的。有一天,我去给他们送午饭。他们正在沙滩上消磨时光,用棒球棍把鹅卵石打进海里。不远处一个小姑娘,大概九十岁的样子,正在往海里抛鱼钩。谁知道要钓什么。有鳞片的东西都不会游得离岸这么近。忽然间风向转了,土鱼钩钩住了她。比利仔赶过去时,血从她手指间滴下来。他动作很敏捷,她很感激。她站在那里捧着脸,既不哭也不叫。不过我们还是把她带回了酒店。我让她坐在露台上,清理了她的脸颊,在伤口上涂了芦荟胶和蜂蜜,希望她足够强壮,别得破伤风。渐渐地,柯西先生又给故事添油加醋了。这要看他心情,还要看听众是谁。有时你会以为如果比利仔不救她,她就要被一条剑鱼拖进水里了。或者他是从一个婴儿眼球里拔出钩子的。比利仔笑着听他说这些他心爱的愚蠢的假话。而且他凡事都听父亲的,包括婚姻:娶一个甘于奉献、不算计的姑娘。于是比利仔选择了梅。人人都看得出,她既不会妨碍也不会威胁到父子间的关系。因为事先不知道儿子选择了谁,柯西先生开始时有些担心。但他后来放心了,因为他看到新娘不仅对酒店非常赞叹,而且似乎很清楚高高在上的男人需要什么。如果说我是那里的佣人,梅就是那里的奴隶。她一辈子都在努力让柯西家的男人得到他们想要的。父亲甚于儿子,父亲甚于她自己的女儿。丧妻的柯西先生在一九三○年想要的东西看起来是不大可能的。那一年,全国的人都开始和上滩人一样靠救济生活了——如果他们足够幸运,要不就自杀或者乞讨。但柯西先生却抓住了机会。他买下了苏克湾一家破产的“只限白人”的夜总会。卖家很坦诚地告诉他,虽然自己向上帝也向他爹发过誓,永远都不会卖给黑鬼,但他还是乐得违反誓言,把全家从那个群鸟避风的地方搬出来。

谁会想到在大萧条时期还有黑人愿意去娱乐呢,就算愿意,又哪来的钱?柯西先生却这么想。因为他和街头吹口琴的人一样明白,有音乐的地方就能赚到钱。如果不信就去教堂看看。另外,他还相信——如果好好对待黑人乐手,给他们高工资,捧着他们,他们就会口口相传,说有这样一个地方,可以从前门而不是侧门进;可以在餐厅而不用去厨房吃饭;可以在床上而不是在轿车里、公共汽车上或者镇子对面的什么妓院里睡觉。在这里,他们的乐器很安全,他们喝的酒没有掺水,他们的才华会被欣赏,因此他们不用跑到哥本哈根或是巴黎就能得到认可。很多黑人都会愿意花钱来这里。有钱的会付钱,没钱的会弄到钱。黑人都是一文不名的,那些挣钱多而且小有积蓄的都是可耻的奇迹——这种说法让每个人都感到宽慰。白人喜欢这说法,因为有钱又有头脑的黑人让他们紧张。黑人也觉得这说法挺好,因为在那些日子里,他们信任贫穷,相信贫穷是一种美德,是诚实的象征。太多的钱散发着邪恶和血腥的气味。柯西先生不在乎。他想建一个度假酒店,建给那些和他气味相投的人,那些设法反抗历史的人。

不过这里必须足够特别:晚上穿晚礼服,运动时穿运动服。不能穿佐特套装(20 世纪三四十年代流行的一种服装,高腰、阔筒、窄踝长裤配大领宽肩长外套。)。卧室里摆着鲜花,桌子上放着水晶。可以听音乐,跳舞,愿意的话还可以玩牌,钱在几个朋友之间转手——要么是乐手,要么是医生,觉得丢掉大多数人都挣不到的钱很刺激。那时柯西先生仿佛活在天堂。他喜欢乔治·拉夫特(乔治·拉夫特(George Raft,1901-1980),美国演员,擅长出演黑帮片。)穿的衣服,喜欢黑帮轿车,但他却有一颗圣诞老人般的心。如果哪家付不起葬礼的钱,他会悄悄和殡仪馆的人谈好。他通过自己和治安官的关系把很多人家的孩子从局子里弄了出来。很多年来,他默默地承担了一个中风病人的医药费,还帮她孙女交了大学学费。那段时光里,拥戴他的人比忌妒他的人多得多,酒店也在他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梅是牧师的女儿,性情温顺,从小就习惯了重活和责任,对待生意像是蜜蜂对待花粉。开始时我们一起管厨房,比利仔管吧台。她很快发现我才是厨房里的女王,于是开始管起了家务、记账、进货,她丈夫则去联系乐手。我觉得酒店的繁荣有我一半的功劳。可口的食物加上胖子沃勒(著名爵士音乐家。),那真是世上少有的美妙组合。不过你还是得佩服梅。是她把方方面面都打理得井井有条:置办寝具,付账单,管理员工。我们俩就好像钟背面的机芯。柯西先生是钟面,告诉你现在是什么时间。

只有我们两个女人的时候,一切都很不错。姑娘们——克里斯廷和留心——到来之后,局势才紧张起来。唉,我知道他们说的那些原因:罐头厂的气味,民权运动,取消种族隔离。一九五五年那个想装大人的芝加哥男孩被打死后,(艾米特· 提尔由于生长在北方不了解南方禁忌,在密西西比州朝一位白人妇女吹口哨,被其丈夫伙同他人殴打致死,年仅14 岁。)梅也确实表现得有些奇怪。那件事是密西西比州对取消种族隔离或者随便什么妨碍他们性生活的事情的反应。听到他们是怎么对待那个男孩的,我们都在颤抖。他的眼睛是那么明亮。不过对于梅来说,这件事是一个征兆。所以她跑到海滩上,不但埋了地契,也埋了一个手电筒,天知道她还埋了什么。不知哪一天就会有黑人得罪了虎视眈眈的白人,然后他们就有理由把人吊死,让酒店关门。柯西先生对她的恐惧不屑一顾。我猜也许正因为那戳到了他的痛处。柯西先生是白人爪牙的儿子,此时他只是跳舞跳得更凶了。至于酒店的情况,一九五五年之前很久就开始走下坡路了。一九四二年我就已经预见到,那时柯西先生还在大把大把地赚钱,酒店还赫赫有名。看到那扇窗户了吗?从窗户望过去就是乐园,我和梅建造的乐园,因为比利仔死后,柯西先生就买回了他们俩在理发店轮流理发时坐的那把椅子,然后差不多一年时间都坐在那把椅子上。忽然有一天,他振作起来,订了一些高档银器,和我们一起打理起酒店,希望这里依然能吸引客人。他真帅。就算在那个男人都戴帽子的年代——戴帽子的男人真是英俊——他也出奇地好看。到处都有女人围着他。我睁大眼睛,看他会挑谁。银器上连在一起的两个C让我担心,因为我觉得他对随便的女人很随便。不过假如两个C代表的是凌霄·柯西(凌霄如果嫁给比尔·柯西,就会叫作凌霄·柯西(Celestial Cosey),首字母为CC。),那他就是疯了。但在一九四二年他当真做出选择时,我还是不禁目瞪口呆。人们说是因为他想要孩子,很多很多孩子,可以像比利仔当年一样成为他镜中的影子。选母亲得选没用过的姑娘。结束了一段风流时光后,柯西先生选了最能生育但最不可能存在处女的地方。上滩。那里每个女人的讣告上都可以写“死于生产”。娶了留心,就为毁灭埋下了祸根。看,他选了一个已经被人预定的姑娘。并不是她父母把她许配给了谁。那些垃圾像丢弃小狗一样把她丢了出去。不。我觉得她就属于克里斯廷,克里斯廷也属于她。总之,倘若他想像曾经一样改变自己的家族,那么他失败了。留心连只蝌蚪都没给他生出来。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觉得问题在她。他在婚姻里守了几年,然后回到了他的最爱身边,那就是凌霄。也许你会觉得,既然他的某个女人因为和他在沙滩上做爱而中了风,他就不该再去沙滩寻欢作乐了。但不是这样的。他的新婚之夜都是在那儿度过的,看得出他有多喜欢那里。不管天气好坏。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