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队长(第14/20页)
“秀明先别走,秀明你等等我呀,我还有话跟你说呢。”
这回,秀明听得真真切切的,分明是有人在跟她说话。
秀明回过头,被夜色笼罩着的院子除了她之外,空无一物。秀明正感到诧异的时候,地上的那只狗头竟毫无原由地朝前骨碌了几下,正好落在秀明的脚下。
“秀明你别怕,是我,秀明,我是糜子呀!你不认识我了吗?”
秀明无论如何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但那只狗头确确实实眼看着滚到自己脚下了,而且狗嘴正似乎真的一动一动着,像是在嚼着什么东西。
“我真的是糜子,你先头出门找狗的时候,去过玉米地吧,我就在那里等你呢,你走得太快了,我想把你叫住,可你没搭理我就走开了。”
这回,秀明真的害怕起来。
秀明颤颤地说:“糜子我听出是你的声音了,可是你别吓唬我,也别藏着了,快点出来让我看看你吧!”
“我不吓你,秀明,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才想着找你来了。我这就要上路了,这一走往后我们再也见不上面了,除非……”
听了这番话,秀明不再那么疑神疑鬼了。
对方生怕秀明不能相信自己说的话,已经急得抽泣了起来。秀明更不想惹糜子伤心流泪。秀明当然知道糜子跟三炮的事情。秀明也痛恨三炮六亲不认撇下糜子娘俩不管。有几次秀明甚至想去找三炮好好说说理让他回心转意,可经历了那么多事以后,秀明似乎也明白了,如今再没有讲理的地方了,每个人都变得疯狂而又神志不清——没有人愿意听什么大道理,大伙也都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连她自己整天不也是浑浑噩噩的听天由命么。
秀明急忙蹲在那只狗头跟前,却发现眼泪正从狗的瞳孔里不断地涌出来,狗的眼角湿漉漉的。秀明就确信是糜子在跟自己说话,心里便没有丝毫的芥蒂了,相反感觉非常亲切和自然,她知道糜子心里有话想说,就一点儿也不害怕了。秀明不停地抚摩着那只狗头,自己的眼泪也汩汩地淌下来。
秀明说:“糜子你到底是咋了呀,为啥非要这样来见我呢?”
糜子像是听见了秀明的话,就说:
“我也是没有法子了,秀明你千万别为我难过。现在我时时放心不下的就是串串,这娃生来命苦,我来找你就是为了娃娃的事。秀明你答应我,等我走了你就把娃娃接来过吧,你正好也是一个人孤零零的,有串串在身边陪你说说话,也好解个心慌啊。”
秀明早已泣不成声了。
秀明瘫软地跪在地上,双手紧紧地抱起那只狗头,就像抱着自己的亲人一样呜咽起来。但是,感觉中那只狗头突然变得沉重了,似乎有什么看不见的又极轻盈的东西突然从秀明的手里飞走了,惟独将这只毫无生气的狗头停留在她手中。
秀明抿下嘴唇上的一串泪,心里说:“妹子你就放心去吧,我一定替你把串串那娃儿操心好,不让她受一点儿委屈!”
十四
上面当然不会批准苟文书提出的调回申请。
恰恰相反,头头们却把这件事情简单地看作是,一向做事严谨认真的苟文书,给领导们耍得一个不太高明的小伎俩。经过整整三个上午天空海阔般认真讨论和深入研究,前来出席会议的同志一共吃掉了两只老山羯羊,和六只据说还是以前从苏联进口过来的长毛种兔。最后,肚子都吃饱了才跟随着一串串响亮的饱嗝打出这样一条结论:苟文书留在羊角村依旧当之无愧——因为从苟文书提交的那份细致深入的调查报告,已经让他们看到了对羊角村所实施的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将要取得突破性成果的端倪了。而当务之急,一定要想方设法把苟文书稳住。这样,苟文书就能死心踏地地留下来继续开展救援工作了。
到了第四天傍晚,就由公社的一队民兵冒着连绵的秋雨,歪歪斜斜押送虎大来到我们羊角村。那阵天还没有黑透,一伙人径直来到队部,他们粗暴地敲响了苟文书办公室的门,惹得在我们村里已销声匿迹很长时间的看家狗们,终于不知好歹地汪汪起来,如同谁要抢走它们心爱的肉骨头一样。
负责押送虎大回来的民兵们都扛着真家伙,嘴上蒙着厚厚的口罩,每个人的脑袋上都一本正经地焐着一顶军帽,衣服纽扣系得严严实实(连脖领子那里的风纪扣也扣死了),脖子僵硬得几乎不能灵活转动;还有,每只手都怕冷或嫌脏似的套着一双白得耀眼的线手套。另外,除了虎大之外,他们每一个人外面都披了件又宽又大的军雨衣,脚上穿着被雨水冲得发亮的高统黑雨鞋。这些人给大伙的印象是,他们不像是从公社派下来的民兵,而是一队神秘的天外来客。唯一让大伙觉得有些确凿的是,那个胡子拉茬死囚样的虎大,确实是被他们押送回来了。
虎大已不是过去的那个虎大。落汤鸡样的他,一直被那伙人推推搡搡吆来喝去,有人还不时地举起笨重的枪托,朝虎大的屁股和后脊梁上乱捅乱撞。好汉不提当年勇,这种冒犯放在过去简直不可思议。虎大如今变得乖戾了起来,像只深通人情的老狗。虎大一路都踉踉跄跄的,有几次瘟牛样趔趄在路边,浑身粘满了泥浆。民兵们跑过去不管三七二十一,照着虎大的屁股就踹上两脚,而且专门挑拣着他的尾巴骨踢,让他的惨叫声像杀猪一样凄厉。他们还口气生硬地一遍遍命令他:赶快爬起来,少装他娘的死猪样,你最好老老实实走路,休想再耍什么鬼花招!一路上都是这么捱过来的,这些人心里都装满了怨气。因为公社的大小干部们,谁都不愿意亲自下到我们羊角村,最后只好抓这些年轻的民兵,当差听使唤了。
负责指挥押送任务的民兵队长,是个白胖子,个头矮小到让人吃惊的程度,他的眼睛只有黑豆粒那么大,嘴唇上有两撇小胡子,分别朝左右偏见地翘起,一只天生的酒糟鼻子,时不时泛着暧昧的红光,模样如同一只肥硕的仓老鼠,又像是被缩小了的苏联电影里的酒鬼。而挎在他肩头的那支枪,却锃明瓦亮,枪口黑洞洞地冒着冷气,好像随时会走火。让大伙感到吃惊的不是这些,而是这种时候看上去,这位姓朱的民兵队长的身高,跟那支枪的长度几乎一模一样。这就让他的每一个举止都显得非常吃力和滑稽,就像一个半大的崽娃或侏儒非要挎着枪那样,不伦不类,又不得要领,使人不由地想上前帮他扛起那支枪来。或者,想替他做点什么才好。也许是朱连长滑稽的相貌,反而让紧张的场面显得不那么严肃了,众人一直在下面嘻嘻哈哈说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