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1/33页)
他们的军队在武器装备方面旗鼓相当;双方都有一种松散、混乱的指挥结构,这样的结构从根本上导致了一大群乌合之众与另一大群乌合之众之间的战争,他们挥舞着原始的枪支、匕首和木棒作战,直到其中一方逃跑。
小说中,惶恐不安的主角亨利陷入战事太深,以至于看不到如此简单的事实,但是,他详尽地叙述了战争的场面。
我不知道可怜的亨利会对我们现在的这种战争作何感想。我不知道在他所处的时代里,人们是否知道对战争最为准确的比喻:消灭害虫。我也不知道在自己所卷入的这场战争中,我无法看出的简单的事实是什么。
朱利安并不知道,《铁血雄师》作者的优势在于,他本人并非是他所描述的那场战争中的一分子。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相对来说,那场战争显然是由经济和意识形态两大问题引发的,而朱利安参与的这场战争却不同。敌方恩古米是由几十个“反叛”力量组成的松散联盟,今年的数量是五十四个。在每个敌对国家里都有一个合法政府与盟军合作,但是众所周知,这些政府没有几个受到他们本国的大多数民众的支持。
这场战争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场经济战——拥有由自动化机械推动的经济体系的“富国”,对抗并非天生就没有大量自动化机械的“穷国”。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一场种族战争,黑人、棕色人种和部分黄种人对抗白人种和另外一部分黄种人。在某种程度上,朱利安对此感到有些不安,但他并没有感觉到自己与非洲兄弟们血脉相连。毕竟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们相距如此遥远,况且他们又是如此的疯狂。
当然对于某些人来说,这也是一场意识形态之战——民主政治的捍卫者对抗崇尚暴力、极具人格魅力的叛军领袖;或者说,是资本主义的陆地掠夺者对抗人民的保卫者。究竟怎么样说,就看你站在哪一边。
但是,与阿波麦托克斯的南部联军投降,或者是向日本广岛投下的致命原子弹不同的是,这并非是一场最终将会决出胜负的战争。要么是盟军的缓慢侵蚀将使战争陷入一片混乱,要么是各地的恩古米武装受到重创,最终将变成一群区域性的犯罪分子而非一支统一的军队。
战争的根源要追溯到二十世纪,甚至更早以前。许多恩古米武装将他们的政治出身回溯到白人第一次带着船只和火药来到他们的土地之时,但盟军对此不予理睬,认为那不过是好战分子的花言巧语——不过这种说法确实有其逻辑性。
如同本世纪初期酝酿的毒品战争一样,某些国家的叛军都牵涉到有组织的犯罪,这一事实使得目前的形势更加复杂化。在某些国家,除了犯罪之外一无所有,要么是有组织的犯罪,要么是无组织的犯罪,犯罪成为全国上下的普遍现象。在某些这样的地区里,盟军的力量代表了唯一残存的法律——经常得不到当地居民的赏识,这些地区没有合法的商业,当地民众只能在库存充裕的黑市与盟军施舍的生活必需品之间徘徊选择。
朱利安所在的哥斯达黎加是个态度模棱两可的国家。在战争初期,这个国家曾设法不参与进去,想保持使之免于遭受二十世纪战争灾难的中立态度。但是,它的地理位置处于盟军在中美洲唯一要塞巴拿马和北半球最有影响力的恩古米国家尼加拉瓜之间,所以最终还是被拖入了战争的泥沼。起初,大部分爱国主义叛乱者都操着可疑的尼加拉瓜口音,但之后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很有感召力的领袖,并发生了一场暗杀。据盟军宣称,这一切均为恩古米所策划。不久之后,森林中和田野间就到处都是年轻的男人和女人,时刻准备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他们的国土免受那些玩世不恭的资本主义者和他们的傀儡政权的侵略,去抵抗那些像猫一样安静地在丛林中寻觅猎物,可以在几分钟内夷平一座城镇的庞大而又刀枪不入的巨人。
朱利安认为自己是个政治现实主义者。他不轻信自己一方浅薄的宣传,但是,对方的命运已经是显而易见了。他们的领导人应该与盟军谈判而不应该惹恼盟军。当他们用核武器摧毁了亚特兰大之后,就已经在自己的棺材板上钉下了最后一颗钉子。
此事是否真是恩古米所为尚无定论,没有任何反叛组织宣称对此事负责,奈洛比称:已经几乎可以证明摧毁亚特兰大的核弹是由盟军发射的。他们牺牲了五百万美国民众的生命,为发动全面的战争和灭绝人类的杀戮铺平了道路。
朱利安对证言的性质持怀疑态度,他们可以“几乎”证明此事,却不能给出任何明确的细节。他不排除在自己的一方确实有可能存在着一些疯狂的家伙,他们会炸掉自己的一座城市;但是他又确实怀疑这样一件大事。能否长久保密。肯定有很多人会卷入此事。
当然,这样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一个可以谋杀掉五百万条陌生人生命的人,也可以牺牲掉几十个朋友、几百个共谋者。
因此,这样的流言传来传去,在亚特兰大、圣保罗和曼德拉维勒事件后的数月里,所有人的大脑里都有了这样的想法。会不会有些真实的证据被发现?明天会不会有另一座城市被消灭,作为报复,然后又是下一座城市?
对于那些在乡村拥有房地产的人士来说,现在是个大好机会。有能力搬家的人们,渐渐都发现了乡村生活的魅力所在。
在我回来之后的头几天里,生活都是愉快而紧张的。回家的愉快心情激发了我们之间的爱情,为了赶上进度,不和她待在一起的所有时间里,我都深深地沉浸在木星工程中。但是,这一切主要取决于我返回的那天是星期几,因为星期五总是独特的。星期五是“周六特别夜”之夜。
那是城里伊达尔戈区一家饭店的名字,这家饭店比我通常光顾的那些餐馆的消费要高出很多,装饰风格也更加做作。饭店的格调采用的是浪漫的加州帮派时代风格——屋里布满了与亚麻餐布不太协调的油脂、涂鸦和灰垢。据我所知,那些加州帮派成员无异于当今的杀手——如果真有什么不同的话,只能是更糟,因为他们无须担心因使用枪支而面临联邦死刑制度的惩罚。饭店里的侍者们穿着皮夹克,过分精心地涂上了油脂的T恤,黑色的牛仔裤和长统靴子。他们说,这里的酒单是休斯顿最全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