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变奏(第24/25页)
「但革命可能充满了乐趣。我有没有告诉你我是怎样完成我的大学学业的?我拿着格林机关枪[11],每天能挣五美元,外加战利品。我的职位从来没有高于下士,因为每当我攒够下学期要用的钱以后,我就开小差了。再说,我是个雇佣兵,一点儿也不想成为一个战死的英雄。但冒险和多变的场景对年轻人来说很有吸引力……而我那时非常年轻。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肮脏的环境、吃不饱饭,还有子弹从耳边飞过时的呼啸声,这一切都不再有吸引力了。再一次参军时——不是完全自愿的——我选择了海军。先是在海上,后来用另一个名字参加了太空军。
「我几乎买卖过除奴隶以外的所有商品,还在一个巡回演出班子里干过算命的行当。我还当过一次国王——这是个被过高评价的职业,总有很多时间无法打发。我还设计过女人的衣服,顶着一个虚假的法国名字,带着法国口音说话,还留着长长的头发。这几乎是我唯一一次留长发,艾拉;长发不仅需要很多时间打理,还会在近身打斗中让对手有机会抓住你,关键时刻还会挡住你的视线——这其中的任意一种情况都会是致命的。但我也不赞成光头,厚厚的头发——长度不会遮住眼睛——可以保护你的头皮不受伤。」
拉撒路停了下来,想了想,「艾拉,我从事过许多职业,它们使我养活了我自己、我的妻子和孩子们。但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把它们列全。我从事最久的职业时间长达半个世纪——当时的情况极为特殊,最短的是从早饭后到午饭前——同样也是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但无论在哪里、在干什么,都会有创造者、接受者和欺骗者。我喜欢第一类人,但也不排斥后两种。当我是有家庭的人时——通常情况下是这样的——我不会让良心的谴责阻止我把食物提供给家人。我不会偷其他孩子的食物来养活自己的孩子,但只要一个男人不是过分挑剔,他总可以找到不是太龌龊的欺骗方法来积累财富。当我肩负家庭责任的时候,我从来不过分挑剔。
「你可以靠出卖没什么内在价值的东西过活,比如故事或歌曲。我在娱乐业的每一个分支领域都干过……包括有一次在法蒂玛的首都,我蹲在市场边上,面前摆着一只铜碗,嘴里讲述一个比这个还要长的故事,耳朵却紧张地期待着硬币撞击铜碗发出的叮当声。
「落到那样悲惨的境地是因为我的飞船被充公了,又没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无法工作——这是为了将工作机会留给本地居民所采取的措施,那里正发生着经济危机。没有固定报酬,用这种方式讲故事维生,这不是一种工作,但也不是乞讨。乞讨是需要许可证的。警察倒也不来管我,只要我按惯例每天自愿向警察慈善基金作小额捐赠就行。
「那种情况下,我只能通过这种小把戏渡过危机。另一种办法就是偷窃,但是,如果对当地风俗习惯没有深入了解,偷窃是很难成功的。假如我没有妻子和三个年纪尚小的孩子,我会冒这个险。正是这一点让我犹豫了,艾拉。有家室的男人不应该冒单身汉才能接受的风险。
「所以我坐在那里,直到尾椎骨被坚硬的鹅卵石硌得生疼。我不停地讲述着,从格林童话到莎士比亚戏剧。除了吃饭,我不让妻子把钱花在任何事情上。最后我们攒够了钱,买了工作许可证,还有钱按惯例交保护费。那以后,我总算混出来了。」
「怎么混出来的,艾拉?」
「在市场上的那几个月,我缓慢而又彻底地了解了那个社会的人情世故,以及人们尊崇的人和事。那以后,我在那里继续待了很多年——我没有别的选择。首先我接受了当地宗教的洗礼,起了个更能被当地人接受的名字。
「我就不说我是如何进入修补业协会、获得第一份修电视机的工作了。我的工资有一部分被扣除了,作为交给协会的费用。换句话说,我和会长私下达成了一个协议。不是很贵。这个社会的技术发展很迟缓;那里的风俗习惯不鼓励进步,他们的技术甚至比大约五个世纪前从地球带来的技术还落后。这使我成了一个有魔力的巫师,艾拉。如果我不是很小心地装成一个虔诚的、同时也很大方的信徒的话,这种魔力会让我上绞架的。成为巫师以后,我的工具是新的电子技术和过时的占星术。前者是他们不掌握的知识,后者则是可以自由发挥想象力的领域。
「最后我成了一个官员的左膀右臂,就是他在几年前没收了我的飞船和商品。我在帮助他创造财富的同时也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富有。不知他是否认出了我,反正他从来没有提起过。我蓄起了小胡子,相貌于是改变了许多。不幸的是他后来失了宠,他那份工作落进了我的手里。」
「你是怎么做到的,拉撒路?我是说,怎么会没人逮住你?」
「喂,喂,艾拉!他是我的保护人。我的合同里是这样写的,我也总是这么称呼他。我用占星术为他算了一卦,警告他他的星座不怎么好。随后就真的不好了。那个恒星系挺特别,我印象中类似的恒星系不多见。那地方有两个行星围绕着同一个恒星转,这两个行星都有人居住,相互之间还有贸易往来,交易的商品是手工制品和奴隶——」
「『奴隶』,拉撒路?虽然我知道有这么回事,但我不认为这种罪恶行径是普遍存在的。这不经济。」
老祖闭上了眼睛,时间很长,我还以为他睡着了(我们谈话最初的那几天他经常睡着)。然后他睁开双眼,严厉地说:
「艾拉,这种罪行远比历史学家所说的普遍得多。不经济,是的,一个奴隶社会无法和一个自由社会竞争。但银河系是如此宽广,通常没有这样的竞争。奴隶制度能够而且的确在很多时候和很多地方存在着,只要法律允许它的存在。
「我说过,为了养活我的妻子和孩子,几乎什么事我都肯做。我也是这么做的。我曾经为了微薄的薪水站在没过膝盖的粪水里当过掏粪工,我没有让一个孩子挨饿。但我不会贩卖奴隶。并不是因为我自己当过奴隶,而是因为那是我的信条。可以称之为『信仰』,或者把它看作更深层次的道德信念。无论是哪种,对我来说,这个想法不可动摇。如果人这种动物要以价值来衡量的话,他是无价的,不能把他视为一件商品。从另一方面说,只要一个人还有任何内在的尊严,他的自尊心是不会允许他拥有奴隶的。我不会在乎一个奴隶主是多么整洁,气味多么清新——他根本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