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伤在该死的胸口(第6/7页)

我点点头。那正是我当时的想法。

“我不想拿我的痛苦和你比,”她的话令我惊讶,“我的只是,没什么好说的,我肯定你的经历……”

“我没什么经历。”我说。

“好吧,我不是说我的经历和你的一样糟。”

其实她的经历比我的糟糕无数倍,但这话很难说出口。

一星期后我们上了床。当时我们俩都喝醉了,孤男寡女,再加上我告诉了她沃克勒的事——一方面我需要倾诉,另一方面也算对她袒露心声的回报。

在一起的前几个月里我们频繁做爱,我也经常跑步。快跑让人感觉舒畅,所有压抑已久的情绪都随着手臂的摆动、胸口的炽热以及逐渐沉重的脚步得到释放。在这种状态下你可以思考。你可以带着愤怒思考,也可以是悲伤,或是其他任何情绪,但它们不会将你撕碎。因为你正在做一件事,这件事剧烈到可以回应你心中的波澜。情绪需要某种物理性的出口。如果你幸运的话,物理性的部分能够完全占据上风。过去我参加无限制格斗时就是如此。你将自己累得筋疲力尽,只剩下疼痛和快感。当你处于那种状态,你无暇顾及其他任何事,所有细微的感觉都抛诸脑后。

在伊拉克那段时间,当我看到伤员被送进来,我会和莫茨中校一起去探望他们。莫茨这个不称职的混蛋,他对于“反叛乱”的粗暴理解致使多人受伤。很多伤员不关心自己,也不询问自己的伤势有多严重。他们会首先问及他们的弟兄,那些和他们出生入死的陆战队员,甚至是那些伤势较轻的。非常令人感动。不过当我看到那些士兵时,他们已经上了麻药。而且那些真正伤重的仍处于昏迷中。然而,在自杀炸弹袭击后,一些伊拉克人会在极度痛苦下挣扎扭个不停。即使睁着眼睛,他们也不能视物;即使耳膜没被炸穿,他们也无法听声。我可以肯定,如果他们能够思考的话,他们会想自己的儿子、女儿、父亲、母亲、朋友,但他们只是张大嘴尖叫。处于极度痛苦的人只是一头尖叫的野兽。

在那种境地你是不会感到快乐的。你可以尝试,但你不可能快乐。

“想想白蚁。”和那女孩分手两周后,我对银行家埃德说。我们在他纽约西村的公寓里喝着苏格兰威士忌。很有成年人的感觉。

“有个名叫刘易斯·托马斯的医学研究员,”我说,“托马斯有着类似诗人的头脑。”

“我相信这一特质对医生很有用。”银行家埃德说道。他是那种从不让你说完一整句话的人。

“托马斯说如果你把两只白蚁放在一块泥巴上,它们会把泥巴滚成一堆小球,然后把它们从一处搬到另一处。但它们的工作没有任何价值。”

“就像诗人。”他说。

“托马斯是诗人,”我说,“不是白蚁。”

他咧嘴大笑。所有问题在他看来都很可笑——当你找到合适的视角,大概确实如此。

“它们是微缩版的西西弗斯,”我说,“推着它们的小泥球。我相信对一只白蚁来说,这是个普遍而古老的存在性危机。”

“或许它们需要一只雌蚁。”这是银行家埃德对多数问题的解决方法,而这往往都不是个坏主意。

“它们需要更多的白蚁,”我说,“两只是不够的。如果它们有足够的脑细胞用于感知,它们会觉得失落,在浩瀚宇宙的中心被孤独感包围,诸如此类的感觉。无依无靠,只有泥土和彼此。两只是不够的。”

“所以呢?‘三人行’吗?”

“只是加几只白蚁是没用的。结果可能是几堆泥土,但它们的行为仍然毫无目的性。”

“对你来说,”银行家埃德说,“把小泥球推来推去或许就像是,白蚁世界的上网看毛片。”

“不,”我说,“除非你增加越来越多的白蚁,否则它们是不会兴奋的。最终你会达到临界值,达到足够数量的这些小混蛋能真正做些什么。白蚁兴奋起来时,它们开始工作。托马斯说它们干起活来像艺术家。一块土垒在另一块上,构成柱子、拱门。白蚁们从两侧修建,往中间合拢。完美无缺,托马斯说,严格对称。仿佛存在一张蓝图。或是一位建筑师。那些柱子朝着彼此生长、接触、构成屋子,然后白蚁们把屋子连在一起,形成蚁巢,一个家。”

“那就是海军陆战队。”银行家埃德说。

“二十万个为同一个目标努力的工人。二十万个为目标不惜生命的工人。”

“这使得平民的世界看上去就像——”

“一群孤独的小动物,把它们的泥球推来推去。”

银行家埃德笑了。“平民的世界,”他说,“还是公司法业界?”

“两者都是,”我说,“问题在于,在这两小群困惑无助的动物之间,我该选择加入谁,并且我如何才能让自己对他们自以为是的创造产生兴趣。”

“我早就说过,”他说,“你应该来做金融。”

那是上个秋天的事。此刻,在博伊兰的午夜电话吵醒我两星期后,他到了。他笨拙地走进中央车站,活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大块头男孩,穿着一套已经显小的二手旧西装。西装的胸口紧绷着,裤腿下露出一大截袜子,而他脸上天真无邪的笑容表明他对自己的局促外表浑然不觉。我见过博伊兰健壮的样子,那时他俨然一个魁梧的巨人。到我们派遣结束时,我见过他瘦削的样子,仿佛一具庞大的骨架。但我从没见过他这副疲态——腹部微凸,满脸赘肉。他在阿富汗当参谋,其后果一目了然。

“花二十五美元在一家旧货店买的。”他说,一面揪起衣领转了一圈,炫耀着他滑稽的新行头。

“你为什么穿西装?”我说。他的脸上现出一丝困惑。

“你说过要带我去耶鲁俱乐部。”

我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自己的确说过这话。那已是三年前的事。人的记忆真是奇妙。

“你不会想去那儿的,”我说,“你也不会想去这附近的任何地方。”我摊开双臂对着中央车站:川流不息的旅客、大教堂般的瑰丽、天花板鎏金的星图,以及东侧楼梯顶层低调中彰显品位的苹果零售店。“中城区不是人待的地方。这儿只有十七美元一杯的酒和那些喝得起的混蛋。”

“你很快就是那种混蛋了,‘十六万先生’。”

“现在还不是,”我说,“何况今晚的酒是我买单——天啊,是我买单——咱们还是离开这鬼地方吧。”

我们乘六号线到阿斯特站,找到一家通宵营业的潜水吧[89]。只需五美元,就能买到一罐蓝带啤酒或是一杯他们自称的“美醇威士忌”。估计我俩喝到昏迷也花不到八十美元。我们进了门,坐在吧台前。我点了第一轮酒,博伊兰解开衬衫纽扣,松开领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