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161](第20/22页)
[238]II,第768页。特别是中产阶级:“≠美国就像是英国的中产阶级的一部分≠”II,第767页,注解f。也可参阅II,第805页,注解j。
[239]因此,在美国的例子中,贵族阶级和民主阶级之间的紧张关系也出现在普遍原则的层面上——一个我们将恢复的机制。托克维尔需要借用英国来解释美国模式如何将民主原则与贵族原则结合起来。
[240]II,第786至787页,注解p。
[241]II,第769页,注解g。我们在这里也注意到,帕斯卡尔并不遥远。
[242]II,第772页。
[243]在思想的世界中,宗教和哲学(权威/自由)之间的竞争是与贵族/民主相对立的变体。(参阅II,第711页,注解b)
[244]II,第724页,注解s。
[245]“人类需要武断地相信一大堆事物,只有这样他才有时间讨论其他一些事情。这种权威在贵族主义时期主要被称为宗教。它在民主主义时期可能被命名为多数派,或者是共同意见。”(III,第720页,注解p)
[246]III,第745页。
[247]“在几个世纪的热情中,人类有时会抛弃他们的宗教,但是他们挣脱它的枷锁只是为了屈服于另一个宗教的枷锁。信仰的对象发生了改变,信仰本身没有消亡。”(I,第485页)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托克维尔害怕的是大多数人的意见有朝一日将会变成一种崇拜。
[248]II,第721页,注解r。
宗教是一种位于人性之前[无法辨认的词语]的权威,但它是由一个人或者一个阶级向其他所有人类证明的,后者服从于它。共同意见是一种不位于人性之前的权威,其由一般人类个体行使。
这两种权威的来源有所不同,但它们的效果如出一辙。共同意见,就像宗教那样,提供现成的信念并使人们摆脱难以承受的义务,从而能够自行决定一切。这些信念原本被讨论过,但它们不再被讨论,它们通过一种压力渗透到每个人的思想中。(II,第720页,注解p)
[249]所有美国教派都有一个核心的共同观点。(I,第473页)
[250]“你知道,我一直相信,君主立宪制将会转变为共和政体;我也相信新教最终必然会成为自然宗教。”于1831年10月26日写给欧内斯特·德·夏布洛尔的信。(YTC,BIa2)
[251]托克维尔谈及一种惯例——以宗教的标准审视创新思想。这个想法是个人反思的产物,但在第二卷开篇之处,他提到:“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那里盛行的宗教不像启示教义,而像共同意见。”(II,第720页)因此,在作者提到宗教一词时,宗教的基础不是宗教意义上的基础,而是哲学意义上的基础。
“多数派的道德统治也许会被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取代宗教或是永远取代某些宗教——假如它保护了它们。但另一方面,宗教会更像共同意见,而非真正的宗教。它会借用更多的力量。”(同上,注解p)
[252]II,第708页,注解t。
[253]库辛是法国哲学家、教育改革家。——译者注
[254]参阅II,第960页,注解k,以及第1 281页,注解e。
[255]当托克维尔谈及存在于美国的平等时,他指出的这种情绪是不劣于任何人的,而不是财富或权力的平均分配。在他的第五本旅行笔记中,我们可以引用一段关于美国平等的风趣评论,他在评论中解释了这种差异:“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我们这里,人类在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根据特定的范畴被分为不同的等级;常见的习惯、教育,尤其是财富决定了这些等级分类;但这些规则不是绝对的,也不是灵活的,更不是永久性的。严格来说,它们产生的差异是短暂性的,而且不会形成不同的阶级;它们不会给任何人带来优势,甚至是见解。”〔YTC,BIIa以及《旅程》(OC,V,第一册)第280页〕
在这一点上,博蒙在《玛丽》(I,第383至390页)中的一个注解中对平等进行的解释似乎是同样明确的。但某些历史学家在托克维尔的作品中发现了一个关于人人平等的社会的模型。具体参阅爱德华·培森的《杰克逊政府的美国:社会,人性与政治》(霍姆伍德:多尔西出版社,1969年);“平等主义迷思和美国的社会现实:‘平民时代’的财富、流动性与平等”,《美国历史评论》76,第4号(1971年):第894至1 034页;以及“托克维尔对美国的误解,美国对托克维尔的误解”,《托克维尔评论》4,第1号(1982年):第5至22页;欧文·M. 蔡特林,《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眼中的自由、平等和革命》(波士顿:李特&布朗出版公司,1971年),第57至62页。
[256]“只有在人与人的相互作用之下,情感和想法得到更新,心胸变得更加宽广,人类思维得到发展。”(II,第900页)
[257]提及霍布斯的观点,托克维尔惊叹:“仅凭暴力手段将理性人与智慧人束缚在一起的集合是什么?”(I,第389页)
[258]“专制不仅会摧毁这些人的自由,而且会在某种程度上摧毁社会。”(II,第889页,注解f)
[259]II,第718页,注解m。在此处,我们发现卢梭的拥护者在他与社会之间产生分歧。
[260]这种专制是不平等的最终结果和终点,它结束了循环并使我们重新回到起点。在这里,所有个体再次恢复平等,因为他们一无所有;在这里,由于国民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没有其他规则,而统治者除了自己的情绪之外没有其他规则,善的概念和公平的原则再次消失了。这里的一切仅遵循“强者为王”的法则,因此必然导致一个全新的自然状态的产生,其与我们最初的自然状态是有所不同的;最初的自然状态是纯粹的,而后者是过度腐败的产物。然而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如此细微,政府的契约也被专制所瓦解了,只要专制君主是最强大的,他就是国家的统治者;一旦专制君主被驱逐,他没理由会反对暴力。暴动的最终结果是绞死或者废黜一个君主,这一行为就像他在此前处置他的国民的生命和财产那样是法律许可的。只有武力能够维持他,只有武力能够推翻他。
J-J.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全集》(巴黎:普雷亚德出版社,1964年),III,第191页。参阅下文。(I,第231页,注解z)
[261]如果人类被迫向他自己证明他日常运用的所有真理,那么他将永远无法完成这件事;仅是初步论证就会让他感到过度疲劳;因为他既没有时间(由于他的生命短暂)也没有能力(由于他的头脑存在局限性)采取这样的行动,他不得不掌握大量特定的事实和观点——他既没有空闲也没有能力来为自己测试和验证它们,但那些更聪明的人发现或采用了它们。在此基础上,他创建了自己的思想结构。不是他自己的意愿让他采取这样的方式;而是他所处的环境的不变法则迫使他这么做。(II,第7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