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探讨联邦政府之前有必要研究各州的过去[1](第12/21页)

我曾经访问过两个地区自由制度高度发达的国家,我聆听过想要瓜分这两个国家的政党的意见。

在美国,我发现有人长期密谋破坏他们的国家的民主制度。在英国,我发现有人公开抨击贵族制度;但在这两个国家,我没有遇到一个人不认为地方自由是一件大好事。[129]

在这两个国家,我发现人们把国家的弊端归咎于许多不同的原因,但城镇自由从未包括在内。

我听见公民们说他们的国家的强大和繁荣得益于一大堆原因,我听说他们将地方自由放在首位,并将其列于其他优点之前。

尽管他们生来就如此不同,他们拥有不同的宗教教义和政治理论,但他们在唯一的事实上达成一致——他们能够对这一事实做出正确判断,因为它每天都在他们面前发生,我相信这个事实不会有错吧?

只有地方自治制度不发达或者不拥有地方自治制度的国家才否定它的效用,也就是说,只有完全不了解地方自治制度的人才会诋毁它。

注释


[1]根据一份草稿(YTC,CVh,第三册,第83页),这部分内容最初已经构成一个独立的章节。

[2]在空白处:“≠也许在论述了人民主权原则之后,有必要立即探讨关于选举的内容,因为它首先将人民主权原则最完整地应用到社会政府之中。≠”

[3]我在翻译市镇(commune)一词时,当其与美国相关,我倾向于将其译为城镇(town)而非镇区(township)。因为到目前为止,城镇这一术语在美国使用得更频繁,尤其是在新英格兰。当市镇一词涉及法国的时候,我通常用斜体的法文标示。——译者注

[4]当托克维尔开始研究美国政府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几乎完全不了解法国的政府体系。1831年10月,他请求他的父亲和他的两位同事——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与欧内斯特·德·布洛斯维尔,为他起草一份关于法国政府的简要概括。

在给父亲的信中,托克维尔写道:

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了解法国更能够帮助我对美国做出恰当的评价。但这正是我所缺乏的最后一点;我知道政府在大体上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已经在我的耳边将中央集权叨念了上百次,但没有人为我解释它的含义……我亲爱的爸爸,如果可以,请您为我分析中央集权一词,您将为我提供极大的帮助。(托克维尔写给父亲的信,纽约,1831年10月7日,YTC,BIa2)

作为回信,埃尔韦·德·托克维尔给他的儿子寄去一份标题为《浅析法国政府》的长篇报告。其在这篇报告中完美地拓展了《省级章程》(巴黎:J. J. 布莱斯出版社,1829年,第62页)中提出的几个观点。在简要概括法国政府之后,作者详细地阐述了中央集权存在的问题以及减少滥用的方法。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担心法国的市镇[城镇]自治权会将整个国家划分为大量的小型共和政体,他坚持认为根据这一事实,国王必须行使政府权力使市镇议会[城镇议会]分解。

但是,他认为权力过度集中的政府是极其迟钝的,他建议创立以解决行政问题为目的的特别陪审团,并将其作为加速决策制定的最有效的手段。在沙布罗尔的回信中,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行政管辖权问题。事实上,马卡雷尔已向他指明大部分关于政府和个人的审判都是由市镇议会[城镇议会]做出的,这些审判普遍能够遵循普通司法制度的规则。沙布罗尔也指出很大一部分政府仍有沿用拿破仑政府的中央集权概念的迹象。布洛斯维尔提供的报告较短,也不如前两者的报告精确,他跟沙布罗尔一样赞同将行政审判转变为普通的管辖权问题。(这三份报告的复制件被保存于耶鲁大学,所属分类为CIIIa)

作为本章的准备工作,贾里德·斯帕克斯为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撰写的一篇关于新英格兰地方行政的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关于这份文件与上文中的《浅析法国政府》,可参阅乔治·W. 皮尔森的《托克维尔与博蒙的美国行》,第403至413页。最后,还有博蒙记录的关于其与斯帕克斯的有趣对白的笔记(博蒙,《美国通信》,第152至154页)。托克维尔对贾里德·斯帕克斯提出的问题以及后者就该问题给出的回复被H. B. 亚当斯发表于《贾里德·斯帕克斯与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约翰·霍普斯金大学的历史和政治科学研究》,第16系列,第12号,1898年。关于本章的、包含了几个注解的草稿也多次提到斯帕克斯的报告(YTC,CVb,第17页)。正是贾里德·斯帕克斯向托克维尔推荐了纳撒尼尔·奈尔斯——美国驻巴黎代表团的秘书,他来自新英格兰,斯帕克斯认为他有助于托克维尔在本章中论述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城镇政府体系。托克维尔似乎采纳了这个建议并与奈尔斯取得联系(参见第62页的注解v)。

[5]在空白处:

其不被重视的原因。将其投入使用的是粗鄙之人。它几乎仅出现于未得到任何发展的时代,在那时个人是第一需要。

城镇使人民获得自由和控制政府;它使人民接受教育或者建立伟大的国家议会。

城镇体系的创建仅需要道德观念、法律、环境和时间的支持。

城镇自由既是最难以抑制的,也是最难以创造的。

几乎所有自由人民的力量都存在于城镇之中。/

人们的自由存在于城镇之中。其建立了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参阅托克维尔与格雷先生的谈话。(未按字母排列的笔记本2与笔记本3;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94至95页)

[6]但是在托克维尔撰写的关于阿尔及利亚众议院的报告中(“托克维尔先生撰写的关于阿尔及利亚起草条例草案时的特别要求的报告”以及关于阿尔及利亚的讨论,《总汇通报》,1847年5月24日、25日,6月1日、9日、10日、11日、12日;其被复制于OCB,IX,第423至512页;以及《政治著作与谈话》,OC,III,第一册,第308至409页),他坚持认为有必要在阿尔及利亚创建城镇机构。他视其为法国殖民地出现在阿尔及利亚的一个条件(《政治著作与谈话》,OC,III,第一册,第352页)。参阅西摩·徳雷舍撰写的《民主的困境:托克维尔与现代化》(匹兹堡:匹兹堡大学出版社,1968年),第61页。

[7]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在我看来,此处与前文不相符。如果它已经长期存在于法律之中,它如何秘密地发展起来呢?”(YTC,CIIIb,第二册,第84页)

[8]在关于印度政治制度的笔记中,托克维尔指出城镇的持久和势力是印度文化能够在革命后存续以及人们对广义政治缺乏兴趣的原因:“印度人的全部政治生活都集中在城镇,全部行政机构也集中在那里。只要城镇仍然存在,谁控制帝国对那里的居民都没有太大意义。他们几乎不会注意国王的更改。”(《政治著作与谈话》,OC,III,第一册,第4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