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论美国的荣誉和民主社会的荣誉[2](第4/7页)

当你品读中世纪时关于合法决斗的常用律法时,你会觉得事实确实是这样的。[18]贵族在产生争斗时,被规定只能使用长矛或者剑来解决问题,而奴隶和农民则用木棒互殴,法律还补充道:“这是鉴于农奴没有荣誉。”这并不是像我们今天所想象的那样,说这些人就是卑贱的,而仅仅是说他们的行为不是按照评判贵族的方式来评判的。[19]

令人吃惊的是,初看来,当荣誉的影响力很大时,那关于荣誉的规定就会很奇怪,就好像荣誉的规定越是不合常理就越容易让人服从一样,这就使人有时觉得之所以封建荣誉如此强大,是因为它非常古怪。

这两件事实际上是同源的,二者之间并不是因果关系。

需求越特殊,需求的人越少,那荣誉就会变得更为古怪,并且荣誉的规则变得强大是因为它是由这类权力强大的人制定的。因此荣誉并不是越奇怪就影响力越大,它的古怪和强大是出于同一个原因。

我要再表述一点。

在贵族社会中,所有的阶层都是不同的,但是所有的阶层都是固定的,每个人在自己的圈子里都有自己的地位,但是他却不能离开这个圈子,生活在他周围的其他人也是这样的。所以在这样的国家中,没人会期待或者害怕自己的未来,没人会因为地位过低而没有生存的空间,也不会因为默默无闻而逃脱荣辱的限制。

而在民主国家中却刚好相反,所有的公民都混杂在同一类人群当中,并且地位条件经常发生改变,舆论没有固定的方向,其对象顷刻间就能消失隐匿,逃离它的讨伐。[20]因此荣誉不会变得专横,也不会使人感到紧迫,因为荣誉只是存在于公众的脑中,而不像德行[21],德行是单独存在的,并且满足于自我证明。

如果读者很好地弄懂了以上的内容,他一定能清楚地了解到,在身份的不平等和我们所说的荣誉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密而必要的联系,要是我没说错的话,这种联系还没有被人明确地指出来过。所以我要做最后的努力,使之清楚地展示在大家眼前。[22]

如果一个国家处在与整个人类独立的位置上。除了人类的普遍需求以外,它还有各自的利益和需求。在一个民族内很快建立起来的关于褒贬的意见,是它自己所特有的,也被它的公民们称为荣誉的东西。

在同一个国家之中,如果建立起了一个独立于其他人的阶层,这个阶层有了不同的特殊需求,那在它之中就会出现特殊的观点。[23]这个阶层的奇特荣辱观,是由这个民族的特殊的观念和本阶层更为特殊的观念融合而形成的,这就使得它和人类的简单的普遍观念大相径庭了。这是一个极端,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

阶级融合,特权被废除。由于组成一个国家的人又开始变得相似和平等,他们的利益和需求也相互融合,所有的被各个阶级称为荣誉的古怪观念也消失了,这时候荣辱观只是和国家的需求相关,荣誉只是区别于民族的不同。

要是我们假设最终所有的人种都融合了,全世界的所有人民都有了相同的利益、相同的需求,没有了相异于彼此的特征,那人类的行为就完全可以用相同的方式来评判了,每个人的评判标准也是相同的。人的良知所显示出的人性的需求,将成为考量人的行为的普遍标准。届时,你再也找不到其他标准,只会有关于善与恶的简单的普遍观念,并且这善与恶的观念将自然而必要地同荣辱观联系起来。

这样,我最后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概括我的全部的思想,那就是人的相异性和不平等性创造了荣誉,并且荣誉会随着差异的减小而减弱,随着差异的消失而消失。[24]

注释


[1]荣誉来源于某些人的特殊需求。每个特定的联盟都拥有自己的荣誉。

封建荣誉证明了这一点,其同样适用于美国荣誉。

必须了解关于美国荣誉的什么内容。

1. 它的规定在本质上区别于封建荣誉。

2. 它的规定在数量、透明度、准确度上同样区别于封建荣耀;它所具备的力量使这些规定遵循它。

随着公民和国家变得越来越相似,这一点显得越来越真实。

本章的手稿被放置在三个不同的文件夹中。其中有两个文件夹的标题与本章标题相同;第三个文件夹的标题如下:“为什么在民主制国家中人们越来越不关心他们的荣誉;分别审视;微妙的或者是错误的观点”。

在旧版本的第一页上有着下述铅笔字迹:“这一章显得有点过于理论化。爱德华的大体印象。”最初,关于荣誉的想法似乎被放置在关于军队的章节中(参阅第1 070页至1 071页的注解b)。

[2]荣誉一词在法语中并非总是拥有相同的含义。

1. 它首先意味着你从你的同伴那里获得的尊敬、赞颂、体谅;在使用这个词义的时候,你可以说赢得荣誉。

2. 荣誉同样意味着你获得这种赞美、这种尊敬和这种体谅所依赖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在使用这个词义的时候,你可以说一个人总是严格地遵守法律的荣耀;他丧失了荣耀。我在撰写本章的时候,往往采用的是后面这种含义。

[也许读者认为这个注解显得有些多余,但是当你的语言知识比较贫乏的时候,你一定要确保语言的准确度。]

[3]在手稿的封面上:“这整个章节的主要缺点是我只谈论了荣誉的一个来源,而它原本有多个来源。毫无疑问,荣誉以特定需求为基础,产生于社会状态或政治状态,或者产生于物质构成和社会思潮。不管我怎样说,它还产生于人们的怪念头。”

“怪念头是其来源的一部分,但是最小的一部分。

“博吉,1838年1月27日。”

[4]“无论是什么时代、在什么地点、实行何种法律制度,某些一般规律对人类社会的存在和福祉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个人良知使所有人认识到这些规律,而公共理性迫使他们遵循这些准则。对这些一般规律的自愿服从就是美德。”

[5]就像爱德华告诉我的那样,我必须非常小心谨慎,不以这种方式破坏道德的(无法辨认的词语)并使读者的思维产生混乱,不要让他们误以为道德并非总是有必要的或者对他们而言并非总是有用的。对这一点进行反思。

荣誉源自某个特殊团体的特殊需求,因此荣誉对它的存在来说往往是有用的、必要的,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将它的所有不道德和无节制合法化,从而对道德造成损害;我担心这样的说法显得过于绝对。如果说荣誉由具有特殊构造的团体进行解释,这是无可争辩的;但是如果接着说荣誉对这些团体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这难道不会显得有些脱离实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