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8/8页)
赵元奴的遭遇使人们十分同情,也因此更加痛恨这些奸党,痛恨这次为了满足金人的勒索而嫁祸给人民的抄家。但是没有人挺身而出,好像救护李师师这样救护赵元奴。这固然因为事出仓促,群众来不及组织起来,更重要的是赵元奴平日骄纵放诞,不像李师师那样深得人心。
并不是所有的被抄家者都乖乖地俯首听命,在某些场合,抄家者也遭到应有的惩罚。教坊司的笛师蒋翊,虽然名气很响亮,却未受到过太上皇多少好处,仅因为与袁绹过从甚密,也被官方列入抄家名单中,他一时怒起,奋身拼持,用菜刀砍死了一名户部的部员和一名差役,然后纵火烧掉住宅,自己跳进火海,与他们一起化成灰烬,这时天气干燥,水龙未至,因而蔓延到邻家,烧掉几栋房屋。
抄家所得是十分有限的。
事实上,徽宗一朝,用去的金帛银两犹如潮水河泥,它们汩汩不绝地流入权贵大臣之家。留下一点剩余赏赐给倡优教坊,能有多少?当时的民愤,显然不在倡优教坊而在于当朝权贵。靖康朝的大臣事实上都是宣和朝权贵们的残渣余孽,他们官官相护,转嫁祸水到倡优教坊等下层小民,希望从他们身上发一笔大财,岂不是十分可笑?
本来抄家的油水不足,何况抄来的财物,大部分都被当事人朋比瓜分,真正登上官府账册上的不过三分之一,总数也不过几万两银子。这使得主持其事的三王和他们的后台老板梁师成、李邦彦等大为扫兴。他们把责任推到别人头上,说是事前走漏了风声,被抄者早把细软金珠隐匿到别处,扬言还要继续查抄。
抄家是暴行的集中,是罪恶的渊薮,是杀人犯、盗劫犯、偷窃犯、贪污犯、强奸犯、侮辱女性犯、诈骗犯的培养所,是贪欲狂、虐待狂、喝血狂的大暴露,也是还没有脱离兽性范畴的“人性”的大展览。特别当这些罪行是在合法的外衣之下进行的,人们就可以借用法律的名义,随心所欲地干一切他们愿意干的事情而无所顾忌,无所约束。也许过了许多年以后,这一颗深埋在心里的罪恶的种子还会长出恶臭的秽草。
一次大规模的抄家,教坏了一代人。
十六晚上,数千名气愤填膺的老百姓实行反击,他们在太学生雷观、高登、汪若海、徐伟等策划下,发起了另外一种性质的抄家。
三王本人闻风逃走,他们家门口加强了警卫,抄家群众转移目标,他们去抄了已经下台流放的权奸王黼之家,并且使朝廷承认他们行动的合法性。
这是一次大快人心的抄家,虽然它仍然不免发生种种暴行——只有在人民仇大恨深的情况下,抄家才有一点政治意义,因为它惩罚了一个举国皆曰可杀的国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