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三元里:爱国主义的政治 (1839—1841)(第5/17页)

异端学说虽然可能被看作是狂想而得到宽容,但是,儒家的官僚从理性上憎恶民间佛教、民间道教和崇拜迷信的秘密结社,他们同样也不能接受异端。完全信仰这种思想暗流,就是抛弃文明的学问。但是在1841年1月7日轰动一时的穿鼻失败之后,中国官员们不顾一切地转向那种同传统有联系的潜藏的技术和神秘的技能。于是就再三计划招雇能在水下呆几个小时的海洋潜水员、有武术的盗匪、经过训练的猴、秘密会社中的暗杀者。简言之,使用一切手段,只要能打败蛮夷。[54]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次向秘密的、潜藏的、非理性的事物求助,预示了以后义和拳变乱。那时,朝廷本身转向了中国文化素质中更为蒙昧的部分。在发生了所有这些之后,无疑,中国的军事地位愈是无望,这一类观念就愈是流行。像林则徐这样的人是不会忽视其他技术的,他是自强运动的先行者之一。主要之点在于,不论是西方的武器还是秘密会社的技能,都只是技术而已,这不影响文士时时保持他自己的纯正思想。

如果说乡勇在林则徐任内曾十分兴盛,那么,它们首先在其继任者琦善任内削弱了。这部分地是由于琦善不信任那些武装起来的游民;但决定确是由北京做出的。[55]皇帝一听说琦善已招抚了英国人,他们正退回南方,就马上下令削减军费,并要求各省解散不必要的队伍。1840年9月26日,800名福建乡勇从浙江撤回,“以节糜费”。到10月27日,北京得到了江苏所有的乡勇均已解散的消息。此后不到一个月,广东的2000名乡勇也被怡良解散。[56]

和平间歇一逝即过。穿鼻战役刚刚结束,琦善只有一个办法去增援无人把守的虎门要塞。他克制对非正规武装的恐惧,下令从东莞、南海、番禺各县招募5800名乡勇。[57]皇帝同意这样做的必要性,虽然当时琦善已被解职。[58]接着,同样的事情在奕山身上重演。同任何一个能干的满洲人一样,奕山对使用有叛乱传统的广东人做乡勇有着本能的疑虑。他们是多么容易转成叛匪呀!他认为,从福建调“勇”,比像林则徐那样把武器交给当地村民要好得多。[59]但是到了1841年3月,保卫广州城这一实实在在的问题,使他顾不了他那时可能仍然怀有的疑惧。事实上,在三元里事件发生的前夕,他已正式命令“番禺、南海二县迅即秘密组织自卫”[60]。

余保纯欺骗了那天早晨在高地上的卧乌古将军。官府确实倡办了96村乡勇。

绅士与三元里

十三乡人皆不平,牛栏岗边愤义盟。

计不反顾不旋踵,连络一心忘死生。

梁信芳[61]

19世纪中国的地方政府依靠的是府州县官与绅士之间力量的巧妙平衡。[62]在一个只是由薄薄的一层官员来治理的地域广袤的农业帝国中,绅士是中央政权不可缺少的力量。如果没有这些人的合作,州县官根本不用指望在当地收取租税、维持治安。社会福利、公共事业、防卫、教育等等,所有这些,都在此时或彼时交给绅士去做。[63]尽管有儒家的“天下”观,国家并不囊括全部行政权力。统治大厦之下的广大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有自决权,除非灾难,如饥荒、洪水、行贿等等威胁了皇族的统治。王朝进行干预的准则,就是为了保护自己。所以,国家不断寻求的只是一种形式的统一:根除那些与东方学说——儒学相对立、有威胁的异端学说(邪、淫)。事实上,民间佛教、道教这些儒家道德价值的替代物,只是发生了变化,却未被扫除。国家经常鼓励“绅士父老”们用道德说教和灌输去对抗那些邪教。例如:月读圣训、嘉奖孝行、保护孔庙等等。事实上,这些仪式活动只是有利于加强绅士在本地的地位,但这一点却是最重要的。一个地方有绅士势力的存在,就保证了官方价值的稳定,因为他们体现并传播各种社会信仰,这些信仰如此长久、如此成功地合成了一种文明。[64]在安定时期,绅士的支持是重要的;而在动乱时期,更是决定性的。

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面。州县官必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地方绅士,但如果绅士所起的作用过大,他就会大权旁落。绅士调解地方上的纠纷,如果他们真的开始执法,并掌握治安力量,那会怎么样?他们筹集地方自卫经费,如果他们真的收起税来,又会怎么样?

我们现在暂把地方势力(包括绅士和社会名流)同大地主视为一体。由于土地的人口压力,由于中国农业史上多见的高利贷和高额地租,由于简单的经济唯理主义,一个地主不论在何时何地,一有可能就会扩大土地,提高地租。当然,这也是有限度的。最明显的问题就是收租。如果租额太高,佃户可能拒不交租,或落草为盗,甚至暴动。所以,富有的地主需要地方官及其警察来保证地方秩序和他收租的权利。但需要并不固定于某一点,它是变化的,如果地方状况恶化,那么就是地方官自己需要绅士们的经济、军事支持以恢复秩序。在那种情况下,即使官府成功地做到这一点,它仍然面临着又一问题。取得胜利的手段——乡勇和额外的财政收入——落到了地主手中。有时,地方官能恢复他的全部权力,那时,可能完全重建秩序。但在另些时候,地方显贵们在严酷的动乱中,用乡勇、额外财政收入等手段加强了他们自己在地方上的支配地位。结果,地方官发现他得到的税款盈余日益减少,因为越来越多的土地为乡村的显要们所占有,他们或者是法定的征税标准较低,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列入赋税登记册。[65]在这种情况下,多数官员就干脆任其自流,只是通过加重其他自耕农的赋税负担的办法,以维护他们自己的收入。其结果是加剧了社会危机。

假如危机的严重程度达到了触发农民起义的地步,那就是说,最大的危险出现了——这是朝廷最关心的危险。任何农民起义的领袖,在其活动或军事控制的地区中,只有获得重要绅士的指教和协作,才能指望“改朝换代”。否则,他只能是一个无政治目标的匪徒。所以,不允许知识阶层与群众力量有过多的接触,是清朝政策中的主要之点,虽然这并未明言。绅士可以帮助统治人民,但绝不允许他们掌握人民,最后利用人民。由于这一原因,清初保甲制度的规划者们曾着重强调不许绅士充当保长,即不许他们作为基层控制的首领。[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