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大门口的陌生人:抵抗的政治 (1842—1849)(第13/15页)
[72]《中西纪事》,卷13, 3上。
[73]FO228/61,英国人翻译的“公告”,快件8,附件1, 1846年1月21日。
[74]《中西纪事》,卷13, 2下—3上。光绪《广州府志》,卷81, 43上—43上。《清代通史》,第3卷,第458页。陆钦墀:《英法联军占据广州始末》,见《史学年报》2.5∶267页,1938年12月。
[75]弗莱明叛乱(Flemish rlvolts),19、20世纪比利时境内说德语的弗莱明人的民族主义运动。瓦特泰勒起义(Wat Tyler's rebellion),英国14世纪的大规模农民起义。泰波利分子(Taborites),15世纪波希米业胡斯分子中的一个军事集团。——译者
[76]FO228/61,“马额峨—德庇时”,快件6, 1846年1月16日。《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77—378页。
[77]FO228/61,英国人翻译的耆英的告示,快件13,附件1, 1846年1月23日。
[78]FO228/61,耆英的告示,快件25, 1846年3月25日;耆英的告示,快件23,附件1, 1846年2月5日。
[79]《大不列颠和中国》,第124页。
[80]《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13上—14下。
[81]《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34上—39上。
[82]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35下。
[83]同上。
[84]《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36下—37上。
[85]《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37上。
[86]《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37上—37下。
[87]《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14下。
[88]M.M.Callery和yvan:《中国叛乱史》引用,伦敦,1854。
[89]FO17/120,快件1中之附件4、5, 1846年7月9日。Nolde在论文《广州城问题》中非常详细地考察了这一事件。
[90]1784年,一名中国人被从一艘商船——“休斯夫人”号上打出的礼炮击毙。清政府要求交出罪犯。自然,很难确定究竟是哪一个炮手应当对此事负责。最后,为了使商船得以卸货,船长把一名倒霉的水手交给粤海关,他很快就被处死了。
[91]即自以为在外国有特权。——译者
[92]FO17/120,“巴麦尊—德庇时”,快件3, 1846年10月3日。
[93]FO17/120,“巴麦尊—德庇时”,快件5, 1846年10月17日。
[94]FO17/120,“耆英—马额峨”,快件7,附件1, 1846年7月19日。
[95]FO17/120,“德庇时—耆英”,快件8,附件2, 1846年8月14日。
[96]FO17/120,“德庇时—耆英”,快件7,附件5、6, 1846年7月19日。
[97]FO17/120,“社学告示,日期为9月15日”,译为英文,快件12,附件2。
[98]FO17/120,“耆英—马额峨”,快件1,附件4, 1846年7月12日。
[99]《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6, 15上—15下。
[100]FO17/120,“耆英—德庇时”,快件13,附件1, 1846年9月23日。
[101]FO17/120,“耆英—德庇时”,快件12,附件1, 1846年9月17日。
[102]FO17/120,“德庇时—耆英”,快件9,附件2, 8月26日。
[103]FO17/120,“耆英—德庇时”,快件10,附件1, 9月6日。
[104]FO17/120,“耆英—德庇时”,快件13,附件1, 9月23日。
[105]FO17/120,“德庇时—巴麦尊”,快件13, 1846年9月26日。
[106]FO17/120,“德庇时—巴麦尊”,快件40,附件3, 1847年2月8日。
[107]FO17/120,“德庇时—巴麦尊”,快件7,附件3, 1846年7月29日;快件40, 1847年2月8日。
[108]《1849年的伪诏》。
[109] 《战时与议和后的中国》,2:第5章。《1849年的伪诏》。《大不列颠和中国》,第120—128页。
[110]FO228/72,“马额峨—德庇时”,快件64, 1847年5月20日。
[111]彭泽益等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北京,1957,第1册,第509—511页。
[112]参见附录三。
[113]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162, 1847年8月10日。
[114]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252、253, 1847年12月6日。
[115]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254, 1847年12月7日。
[116]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258,附件1, 1847年12月9日。
[117]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258,附件1, 1847年12月9日。
[118] 《大不列颠和中国》,第125—134页。
[119]FO228/73,耆英捕人布告,快件261,附件1, 1847年12月10日。
[120]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269, 1847年12月27日。
[121]英译文见FO228/85,“马额峨—德庇时”,快件117, 1848年1月13日。
[122]“复经札饬该夷目,令其安抚各夷,毋许辄行前往”。见《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27下。
[123]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26下—28上。
[124]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28上—28下。
[125]耆英是以另一种文化的观点来看待问题的:当时城里卸下了很多货物,那些“唯利是图”的外国人在发动一场会影响他们生意的进攻之前,也许会犹豫不决。
[126]《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28下—29下。
[127]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30上。
[128]《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30上—32上。
[129]《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32上—32下。
[130]《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36上。另见《东华全录》,影印本,台北,1963,道光朝,卷12, 39下。
[131]据《叶名琛总督与广州事件》。(此据《庸庵续编》原文——译者)
[132]《大不列颠和中国》,第134—152页。《1849年的伪诏》。
[133]FO17/144,“文翰—巴麦尊”,快件69, 1848年7月20日。
[134]当时是一位正在上升时期的驻上海的年轻领事,后来(1865—1871)成了英国公使。
[135]FO17/145,“文翰—巴麦尊”,快件113, 1848年10月23日。
[136]FO17/145,“徐广缙—文翰”,快件12,附件1, 1848年12月29日;“文翰—徐广缙”,同上之附件2,“徐广缙—文翰”,同上之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