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清朝统治的建立(第4/25页)

北人与南人

谢升的信送到了北京。它与清廷尽量争取北人的迅速归顺的明确政策一拍即合。早在1644年6月16日,辽东边民祖可法、张存仁就向多尔衮阐明了这样做的必要。他们指出,要保证政权的财政充裕,就要扫清山东的交通线,以使谷物运输通畅;也要确保山西的交通线,这样商人才能安全通行,从而为政府提供至关重要的税金。如果王朝采取了以大赦来“招抚”百姓的政策,那么它的财政需要就会得到满足;否则,他们很快就会面临一场财政危机。多尔衮回答说:“卿所言极是”。金之俊和曹溶也向多尔衮担保,有所选择的大赦的贯彻,避免残酷的灭绝性手段,能够赢得各地百姓的支持,并因此而解决盗匪问题。多尔衮对他们二人也大加鼓励。摄政王不久就颁布了一道命令,要求行政官员们从速查清那些业已退隐的才德优异之士,以供征召任用。

首先响应多尔衮之征召地方归顺者之命令的,是山东新任巡抚王鳌永,当时他还身兼户部侍郎的荣衔。他也是山东人,因而极力鼓动本地文人归顺新朝。1644年8月13日,他提交了一份有39位山东名流的初步名单,其中包括谢升、谢启光以及其他一些乡绅武装的领导人。几天后,即8月21日,曾经接受过李自成任命,如今正式担任吏部侍郎的北直隶官僚沈惟炳,表示大致赞成王鳌永的推荐名单。与张存仁、祖可法一样,沈惟炳也强调迅速抚平北方各省的重要性。因此,他建议朝廷特别作出努力,对北直隶、山东、河南和山西四省的前明官员加以任命。那里的地方显贵如果担任了本省的领导,地方的平定就会容易得多。为此,沈惟炳自己又拟定了一份分省编列的、有36人在内的名单(参见下表)。他的名单总计包括16名山东人士,6名直隶人士,9名山西人,5名河南人。在那些山东人中,有7人是王鳌永已经推荐了的。

其他官员此时也提交了另外一些名单。兵部侍郎刘余祐的名单中,包括3名山东人,3名北直隶人,陕西、河南与山西各1人。巴哈那与石廷柱都推荐了前明兵部侍郎、1634年进士李化熙,此人在李自成攻占北京时,带兵回到了山东。在此时,他把部属名册呈交给了清朝将领。

沈惟炳所荐官员

姓名 明官职 省籍
张凤翔 兵部侍郎 山东1,5
房可壮 副都御史 山东1,4
张忻刑 部尚书 山东1,2
左懋第 吏科给事中 山东
成勇 南京御史 山东
叶廷秀 兵部主事、尚书 山东
高有闻 尚宝司少卿 山东1
左懋泰 吏部员外郎 山东1
李化熙 总督 山东1,4
沈迅 兵科给事中 山东
毛九华 御史 山东
黄宗昌 御史 山东
郝纲 分守道丞 山东1
任濬 巡抚 山东4
杨士聪 谕德 山东
耿章光 兵部员外郎 山东
孙昌龄 吏部郎中 北直隶
冯杰 给事中 北直隶
韩四维 谕德 北直隶
戴名说 给事中 北直隶
王家祯 兵部侍郎 北直隶
李春蓁 御史 北直隶
张三谟 大理寺卿 山西
王守履 工部郎中 山西
张煊 御史 山西4
张鹏云 巡抚 山西
阴润 吏科给事中 山西
张希夏 礼科给事中 山西
李化龙 户科给事中 山西
张第元 太常寺少卿 山西
陈奇瑜 总督 山西
练国事 巡抚 河南
郑二阳 巡抚 河南
李政修 副使 河南
丁启睿 总督 河南
丁魁楚 总督 河南

资料来源:朱希祖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19—21页。

1.这些人也出现在王鳌永所荐官员表中(见前表)。

2.先降李自成,后降清的明朝文官。

3.在北京分别降于多尔衮的明朝文官。

4.在地方上投降,接受大赦,或在顺治帝进京后被推荐的明朝文官。

5.北京陷落后,其领土被占时投降的明朝文官。

多尔衮对大多数推荐都接受了。李化熙被任命为兵部侍郎,后来在1647年被擢为刑部尚书。孙之獬被任命为礼部侍郎。谢启光为户部侍郎。任濬也被任命为户部侍郎,不久升为刑部尚书。8月24日,谢升受诏陛见,被召入本内三院为宏文院大学士,由此又迁至吏部尚书。多尔衮还采纳了王鳌永“宽免”该省赋税的建议,以此作为对整个山东地主集团的奖励。在1645年,多尔衮又同意了孙之獬的在较长时间内减轻赋税负担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