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肉(第16/20页)

8世纪早期,唐朝的力量如日中天,取得了中国历代王朝史上空前绝后的成就。唐朝的物质和知识力量不断发展,特别是由于中国法师力宣佛法,超过印度人和锡兰人,成为在东亚和南亚推动佛教的主要力量,这使得大唐帝国的边界大为扩张,纳入了长城以北的大片地区、印度支那的部分地区,以及吐蕃(西藏)这个当时令人头疼的邻国的东部边境地区。然而,唐朝的成功恰恰成了它灭亡的根源。战场奏捷,武将因之地位煊赫,这也许是不可避免的;而武将大多是胡人,这就导致了文臣和武将之间的权力斗争,最终发生了755—763年的安史之乱,声势之大,甚至迫使皇帝逃出首都长安。继任皇帝依靠从吐蕃和北方胡人那里借兵才得以恢复权位。就是在此之前,唐朝的军队在751年的怛罗斯之战中刚刚大败于阿拉伯军,那是中东和远东争夺对中亚控制权的决定性的一战。怛罗斯之战中,唐军统帅是高句丽人,而755年安史之乱的头领安禄山是粟特人和突厥人的混血。用中国人的话来说,他们二人都是蛮夷。

非汉人再次插手中华帝国的事务为将来埋下了隐患。虽然自8世纪起,使用灌溉技术大大增加了水稻生产,中国的人口因此翻了一番,但是这主要集中于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在北方,安史之乱造成千里饥荒、饿殍遍地;朝廷虚弱,大权旁落各个藩镇之手,招募的雇佣兵都是“无根游民和得到有条件赦免的罪犯”。就是从那时起,中国人对当兵深恶痛绝,这一观念一直持续到1949年人民解放军取得胜利。10世纪初,唐帝国的权威彻底崩溃;虽然建于960年的宋朝重建了统一,但是它没能收复西北方和北方被蒙古的契丹人和西伯利亚的女真人占领的土地(女真人即在17世纪征服中国的满洲人先祖)。同时,宋朝西部的省份又落入了西夏人的手中;西夏人又称党项人,是突厥、吐蕃和西伯利亚民族的混血。

所以,当1211年成吉思汗得到上天的保证,答应他得胜的时候,因强行派本族人到边区垦荒殖民的汉朝而得名的汉族中国正风雨飘摇。长城被异族人所把持,西部受到另一个异族的占领,宋朝的军队“冗员严重、效率低下,尽管几乎全部预算都用于军费”做雇佣兵的饷银,他们缺少战马,又没有了胡人附属部队的支持,因为朝廷已经不再掌握对边境草原的控制。但是,这种情况仍然不能解释蒙古人为何能如此迅速地征服中国如此大片的土地,更无法说明他们在西方同样旋风式的摧枯拉朽。

无疑,成吉思汗本人的个性是很大的因素,同样重要的是他坚定不移地坚持蒙古人部落的风俗和对外人的偏见。蒙古人对性行为的道德要求十分严格:通奸双方都处以死刑,也不准抢夺女人。这一守则杜绝了由于抢妻而引发的争斗,这种争斗是原始社会特有的现象,造成的破坏极大。然而,蒙古人,特别是成吉思汗,又动辄感到自己受了冒犯,报复起来从不手软;事实上,成吉思汗一生基本上就是报复的一生,蒙古人的战争可以视为得到无限放大的原始的复仇冲动。不过,他们很乐意利用外人的帮助,甚至在作战中使用外族部队;他们这样做也是不得已,1216年蒙古人开始征服中国北方的第二阶段行动的时候,据估计他们的军队才有23000人。使西方人闻风丧胆的“蒙古”军队大部分是突厥人,而邻近蒙古的鞑靼人则是成吉思汗治下的子民(人们经常把蒙古人和鞑靼人弄混,民族语言学家费尽力气也没能澄清这一误会。

研究成吉思汗的学者对他先进的军事组织制度赞不绝口。他给手下的人提供“人尽其才的职业生涯”。他把军队分为合理的十人队、百人队和千人队,此举远远早于现代西方排、连、团的指挥制度,蒙古军队最终拥有了95支“千人队”。这些无疑都很重要。成吉思汗除了近亲之外,任命指挥官时不考虑血统,只考虑表现,此举打破了部落行为的模式。然而,进行这些革新的蒙古民族只是一个很小的民族,人数太少,完全不足以征服多于他们数百倍的人口。大草原上任何骑马民族的人口都从未超过几十万,不过以征服的面积而论,他们谁也无法望蒙古人之项背;即使他们改善组织形式,恐怕也不可能像蒙古人那样能攻善战。这里面还有其他的因素。

这些因素中不包括先进的技术。蒙古人和匈奴人、突厥人,还有保留了遗传自他们大草原祖先对马匹的热爱的中国贵族一样,作战时只会骑马弯弓射箭;一说他们的军队中有披甲骑兵,但那是极不可能的。的确,蒙古人招募的外族士兵知道如何打围城战,可是,在火药发明之前,如果堡垒的守军拼死抵抗,打围城战就既费力又费时。既然蒙古人不像有人猜测的已经掌握了火药的应用——那时恐怕世界上还没有人会用火药——却仍然攻克了东方和西方的一系列要塞,包括河中地区的讹答剌(Otrar,1220年),波斯的巴尔赫(Balkh)、梅尔夫(Merv)、赫拉特(Nishapur)和尼沙布尔(1221年)。还有西夏的首都宁夏(1226年),那么我们只能认为,那里的守军未做抵抗就望风而逃了。值得注意的是,在唯一坚决抵抗蒙古人的波斯的玉龙杰赤城(Gurganj),围城战从1220年10月持续到1221年4月,正符合同时代西方封建领主对围城战所需时间的估计。

当时,蒙古人不可战胜的流言似乎传播甚广。我们知道,蒙古大军甫一开到,布卡拉和撒马尔罕即不战而降;在布卡拉,成吉思汗可能是为了呼唤阿提拉的神灵,在大清真寺的演讲中也自称为“上帝之鞭”。是什么造就了蒙古人战无不胜的名声?蒙古人学会了使用马镫,阿提拉的匈奴人当时还不会,但马镫已经普及了500年。蒙古人的马匹经过逐渐改良,比匈奴人的马品种更好;通过骑术的提高,他们可能可以驱养更大的马群,但这些本领突厥人也都有。成吉思汗和他的儿子们给族人规定了严格的纪律,他们的扎撒(ya-sa,意为法令)规定,战利品归集体所有,战斗中抛弃战友是死罪。这些法令所制裁的私吞财物和在危险面前临阵脱逃的行为正是“原始”战争的特点。我们也许可以因此把蒙古骑兵视为在“军事地平线”之上活动的军队,而不只是一股作战的匪帮。然而,这仍然解释不了其他民族如此畏惧他们的原因。

如果能够看到蒙古人的侵略并非遍地开花、同时出击,而其实是按部就班,从小处开始,每一步前进都严格计划、精心执行,那么就有了着眼之处。前面提到蒙古人非常重报复。确实,他们的第一场胜仗打的是钦察人,因为他们侮辱成吉思汗,要求他对他们行扈从之礼;第二次战争的敌人是花剌子模人,因为他们不顾道义,杀害了前来要求贸易的使者。然而,成吉思汗绝非乘怒兴师的莽夫;他和亚历山大大帝一样,如饥似渴地了解关于他要打击的敌人的情报,为此设有广泛的间谍网。他与亚历山大的另一个相似之处在于他也是冷静理性的战略家。在发兵攻打钦察人时,他决定不走穿越戈壁沙漠这条直接但难走的路,而是绕道走甘肃的河西走廊;这条路在长城以西,出准噶尔山口,是丝绸之路的延伸。走这条路需要首先打败西夏,成吉思汗视其为事前必须扫清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