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火(第11/22页)
这是一支全新的军队。执行纪律不靠体罚(虽然给酗酒的醉鬼灌凉水),而是靠由士兵和军官共同组成的军事法庭。军队中的军官和在国民卫队中一样,通过选举产生;与革命志愿者相比,报酬算得上优厚。由于战事紧张,选举军官的做法很快就废除了(1794年),纪律委员会也不再活动(1795年);但到那时,军队的改革已深入肌理,形成不可逆转之势,这几个后来的措施完全不影响大局。正经体面的人最初志愿参军的热情也许有所减退,但军官团的性质比起过去已经是面目全非。1789年,90%以上的军官都是贵族(需要承认,他们大多是小贵族,与较低社会阶层唯一的区别只是他们有家族的徽章),但到1794年,贵族占军官的比例只剩了3%。空出来的位子由平民补上,但更经常的是过去皇家军队中不持委任状的少尉以下的军官,大革命的确为他们提供了“人尽其才的职业生涯”。拿破仑的26位元帅中,奥热罗(Augereau)、勒菲弗尔(Lefebvre)、奈伊(Neg)和苏尔特(Soult)1789年之前都是军士。更出乎意料的是,维克多(Victor)原来是军乐队的成员,茹尔丹(Jourdan)、乌迪诺(Oudinot)和贝纳多特(Bernadotte)3位仅仅是列兵(贝纳多特最后当上了瑞典的国王,成就超过了亚历山大的所有将军)。这一批人才能出众,但是在旧军队中完全没有机会施展;直到1782年,还规定少尉以上军衔只能授予曾祖父一辈是贵族的人。这些平民出身的将领经受过实战的锻炼,1789年的社会解放又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自信心,两者加起来使他们成为卓越的将领。
不过,拿破仑的元帅中也有1789年前即得到委任的少尉以上的军官。马尔蒙(Marmont)和拿破仑一样,是路易十四创立的梅斯炮兵学校的毕业生,格鲁希(Grouchy)曾在“苏格兰卫队”服役(它最初是波旁王朝宫廷的近卫队)。“人尽其才”明智地包括愿意为革命效劳的前皇家军官,就连那些离开法国移居国外,后又改变主意的前军官也不排斥。到1796年,拿破仑的利剑指向哈布斯堡帝国在意大利的领土时,法兰西共和国的军队已经成为最广义上的混合体:不仅有过去的正规军和国民卫队的成员,而且也有来自众多其他背景的军官;他们戮力同心,为新的法兰西而战,但也热切地期盼军人生涯带来的好处。晋升是其中之一,另一个是抢掠财物;后来的20年里,晋升和抢掠的机会都数不胜数。与此同时,军队紧迫需要找到办法解决用火枪和刺刀作战久战不决这个问题,给革命力量和旧制度在战场上的较量注入人民推翻君主统治的激情和活力。
有一个办法近在眼前。皇家军队对于不久前的七年战争和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久久难分胜负也很不满意,许多贵族军官,特别是吉贝尔伯爵(ComtedeGuibert),都呼吁改革战术。吉贝尔和他的许多同代军人一样,对普鲁士腓特烈大帝的成就深为赞佩;腓特烈的正规军人数不多但十分精悍,许多比普鲁士大得多的国家都被打得落花流水。腓特烈对于作战严格遵守理性,一点儿不打折扣,这恰好符合时代的精神——那个“启蒙时代,或称理性时代,已经提出,政府的一切机构都应与人民的精神和愿望相一致”。吉贝尔是典型的贵族理性主义者,他相信,法国军队若是采用普鲁士的操练和训练方法,就会变为国家权力的顺手工具。他和许多同代人一样,力主放弃过去的战术,即依赖把火枪手排成一排的老式阵法,指望他们一开火就能摧毁敌人的抵抗;他呼吁改用大部队调动的方法,集中力量对敌人进行决定性的打击。在这场被后人称为“横列对纵队”的辩论中,吉贝尔和与他意见一致的军官到1789年时已经稳占上风;但他们都没能把观点付诸实施,因为若是那样,他们就必须同意让士兵在更好地为国家服务的同时也学会做国家的主人。吉贝尔骨子里仍然是支持专制政体的。他在理智上倾向于公民—战士的理念,但他的社会偏见使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
大革命解决了这个矛盾。几乎一夜之间,一支公民军队脱颖而出,它从旧制度内部关于战术的辩论中找到了解决它和旧制度残余军队在战场上作战时遇到的种种问题的办法。革命军作战时排列成密集的纵队,并有大量机动炮火支持;一种说法是,他们这样做是因为公民—战士没有受过真正的军事训练,所以指挥官不得已才这样组织。后来,人们开始认识到这种观点看得不够远:战术的改变本来就已呼之欲出,革命军的军官不过是积极推动把改变早日付诸实施而已。但是这仍然解释不了这种改变为什么能奏效的原因。自16世纪以来,各国在国界上建起的一系列配备大炮的要塞一直阻碍着军队的行动,使战斗久拖不决,可是在迪穆里埃(Dum Duriez)、茹尔丹和奥什(Hoche)这些将军的手中,这些困难像变魔术一样消失不见。法国军队攻克了比利时、荷兰、德意志和意大利的边界地区,对那些没有望风而逃,尚有一战之力的要塞暂且绕过不理,每次和奥地利或普鲁士的军队遭遇,都打得他们落花流水。法军的成功部分地归功于后来所谓的“第五纵队”,比如,许多荷兰人热烈欢迎大革命,北部意大利也有很多同情大革命的人。另一个原因是革命军人多势众,在那个世纪,10万大军已是很了不起,而法军到1793年已有98.3万之众,而且他们的后勤出乎常理;要塞可以阻断来攻敌人的供应线,但当敌军在周围的乡村予取予求的时候,要塞就失去了作用。
最重要的是,法军的成功来自革命军自身的高质量。至少在开始的时候,革命军的战士都是真心愿意参军的,都要献身于建立“理性”的国家(即使他们建立的国家的性质使许多经历了“理性时代”的理性主义者大为忧惧),指挥官都具有杰出的个人素质。说他们未经训练似乎言不符实。1793—1794年间,新的军官团花了大力气狠抓原属皇家军队的老兵和新入伍的志愿兵的训练。1793年6月,两位革命政府的官员报告说:“士兵们以奋发不懈的热情投入操练……老兵看到我们的志愿兵在队形训练中如此整齐划一,不禁惊叹不已。”同时,法军的炮兵部队由于格里博瓦(Gribeauval)的发明创新已经是欧洲的执牛耳者,革命后仍保留了许多原来的军官和炮手。然而,法军在战场上遇到的敌人却还死守着只知绝对服从的习惯和法军已经摆脱了的僵化战术,因此根本不是法军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