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2.不列颠秘史(第26/26页)

他走出房间;他说,“她已经开始学希腊语了。”当然,茉茜说: 她是个了不起的孩子,是得了你真传的女儿。她靠在他的肩膀上,哭了起来。她说,“她既聪明又乖巧,而且你知道,她有一种独特的美。”

他心里想的却是: 她在学希腊语: 也许现在已经学会了。

格蕾丝死在他的怀里;她没吃什么苦,走得跟出生时一样自然。他把她轻轻地放回到潮湿的床单上: 这个完美得令人无法置信的孩子,她的手指舒展着,像细嫩的白色树叶。我从来都不了解她,他心里想;我从来都不知道我拥有她。想到某个平常的晚上,他的某种行为,他和丽兹不经思索地做过的某件事情,居然给了她生命,他一直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原来打算如果是男孩就叫亨利,是女孩就叫凯瑟琳,丽兹还说,这也是对你姐姐凯特表示敬意。但是一看到她躺在襁褓里,那么漂亮,那么十全十美,他就给她取了另一个名字,丽兹也表示同意。我们无法得到恩典[17]。我们不配得到恩典。

他问神父,他的大女儿下葬时,能否带上那个练习本,练习本上写有她的名字: 安妮•克伦威尔。神父说,这种事情他闻所未闻。他太疲惫,太愤怒,因而懒得反驳。

他的女儿们现在置身于炼狱,那是一个烧着慢火、竖着尖冰的国度。在《福音书》里,哪儿提到过炼狱呢?

廷德尔说,要保持信心、希望和爱,甚至三者兼有;但三者中最重要的是爱。

托马斯•莫尔认为这是蓄意的错译。他坚持要用“仁慈”。翻译中出了一个错,他就会把你关起来。如果你的希腊语说得不一样,他会要了你的命。

他有一次想到,不知道死去的人是否需要翻译;也许在一瞬间,在离开人世的一刹那,他们已经了解了需要了解的一切。

廷德尔说,“爱永不止息。”

转眼到了十月。像往常一样,沃尔西主持国王枢密院的[18]会议。但米迦勒节刚刚开始,就有人在法庭上提出了反对红衣主教的动议。这一起诉获得成功。他被控动用职权。尤其是被控在国王的领土上坚持领土外管辖权——也就是说,运用他作为教皇使节的权力。他们意在表明: 他是另一位国王。他简直是——一直都是——比国王还要威风。如果这是一种罪的话,他也就因此而有罪。

于是,这个王国的两大贵族,萨福克公爵和诺福克公爵,现在大摇大摆地进了约克宫。萨福克的金色胡子又短又硬,看上去像一头寻找块菌的猪;他还记得,一个红脸膛的人让红衣主教大人病倒了。诺福克面有惧色,胡乱翻动着红衣主教的物品,显然以为会找到一些小蜡像,也许是他自己的蜡像,也许上面还会扎满长针。红衣主教是因为与魔鬼签了约才能成就非凡;他对此深信不疑。

他,克伦威尔,送走了他们。可他们再次返回。他们返回时带来了进一步的、更高级别的授权令和更重要的签名,还带来了案卷司长。他们从红衣主教这里拿走了国玺。

诺福克转头看着他,朝他飞快地、探究似的一笑。他不明白这是何意。

“过来见我,”公爵说。

“为什么,大人?”

诺福克闭上了嘴巴。他从不解释。

“什么时候?”

“不用急,”诺福克说,“等你学会讲规矩之后再来。”

这一天是1529年10月19日。


[1] 法语,指古代长剑。

[2] 指初期教会的领袖。

[3] 基督教西派教会的大斋节首日,因当日有以灰抹额以示忏悔的宗教仪式而得名。

[4] 此处是指约翰•克利特(1467—1519),伦敦圣保罗大教堂的主教,著名的学者、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神学家。他的父亲是亨利•克利特爵士,曾担任伦敦市长。

[5] 铸有宗教人物像、图案的硬币状金属牌,通常为天主教徒所佩戴。

[6] 即1520年6月7日至24日法王弗朗索瓦一世和英王亨利八世会晤之地,当时两王都大事铺张,尤其是法王,搭起了金锦帐篷,希望给英王强烈印象,使他同意英法两国结盟,共同对付奥地利王,以图达到法国称霸欧洲的目的。

[7] 也即本章开头所说的阿尔比娜,英格兰或不列颠的雅称。

[8] 1415年,亨利五世在法国北部阿金库尔村重创兵力数倍于己的法军。

[9] 古西班牙北部的一个王国。

[10] 当时的意大利望族,成员中有多位银行家和商人,还出过教皇和王后。

[11] 德语,“一,二,三”。

[12] 茉茜的原名Mercy也有“仁慈”之意。

[13] 彼特拉克(1304—1374),意大利诗人,学者,欧洲人文主义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

[14] 马基雅弗利(1461—1527),意大利政治家和政治哲学家,其代表作《君主论》建议统治者为获取和掌握权力可能必须不择手段。

[15] 伦敦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官邸。

[16] 即梵蒂冈教廷。

[17] 格蕾丝的名字Grace还有“恩典”之意。

[18] 英王的私人顾问机关,也是代表王权的最高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