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魏玛时期”的国家建构与代表性危机(第11/13页)
党国体制的出现,乃是现代政治中的一个大事件。它试图以卢梭式的方式,解决公意在现实政治中的代表者问题。然而,从列宁的先锋队理论开始,到国民党的党国体制,都比卢梭的思想要更激进、权力更为集中。在卢梭那里,有三个不同的角色:主权者、立法者和行政者。根据谈火生的研究,卢梭将立法的权威(legislative authority)、主权权力(sovereign power)和行政权力(administrative power)三者区别开来,立法的权威属于立法者,主权权力(主要是立法权)属于人民,而行政权力属于政府。[85]人民是主权者,拥有最高的主权和立法权,主权既不可转让,也不可分割,属于直接在场的人民本身。然而,人民又常常是盲目的,不知其利益所在,公意永远是正确的,却未必是明智的。因此卢梭安排了一个立法者的角色,他是先知性的神魅人物,可以指导人民如何行使主权,如何立法。这个立法者,虽然可以指导公意,拥有崇高的权威,但并不直接拥有立法的权力,更不介入行政的管理。最后,主权者授予政府以行政的权力,以管理国家日常事务,但保持对政府的监督和随时可以替换的主权者权力。
显然,在卢梭的思想之中,立法者(圣)与主权者(王)是分离的,而主权者与行政者也并非合一。圣者(启蒙者)有权威而无权力,王者(主权者)有权力而无权威,政府的行政权力更是要在圣者和王者的双重监督之下施行。然而,在党国体制之中,立法者、主权者和行政者却是三者合一,革命党作为先锋队,既是教化民众的启蒙者,又是国家主权的掌控者,更是行政权力的施行者,集圣、王、相于一身。这是传统中华帝国中的帝王也不享有的权力集中,即使如明清之皇帝取消了相权,集主权与行政权于一身,在“正统”上拥有王之全权,但君主也非圣者,“道统”依然在士大夫手中,“道统”(圣)对“政统”(王)依然形成了道义上和舆论上的制约。然而,到了近代之后,无论是孙中山,还是毛泽东,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实现了所谓的“圣王合一”,既拥有崇高的神魅化权威,同时又拥有无限的立法与行政权力。
从苏俄开始、为国民党首先在中国实践的党国一体化制度,与其说是卢梭的思想遗产,不如说是霍布斯的“利维坦”的东方之子。在“利维坦”的架构之中,最高的、全部的权力皆归属于那个唯一的主权者。人民只是“间接的主权者”。公民除了生命和财产权之外,所有的政治权利皆让渡给主权者,由他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管理国家。虽然个人有信仰选择的自由,但涉及公共信仰和国家意志,一定由大主权者来裁断。霍布斯的思想在西方缺乏制度性的实践空间,不期而然地在20世纪的东方找到了其灵魂的肉身。
革命后的第二天,最困难的是如何重建政治秩序,实现共和的理想和人民的意志。从民国初年的代议民主制、行政威权制,一直到党国代表制,现代政治中的公意一直处于悬空状态,无法直接呈现,总是被各种各样的政党、势力和独裁者所代表、所冒充。20世纪的中国没有解决这一永恒的困境,将这一难题留给了后人。
[1] 谈火生:《卢梭的“共同意志”概念:缘起与内涵》,载《中西政治文化论丛》,第6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
[2] [英]鲍桑葵:《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汪淑钧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32—134页。
[3] 梁启超:《卢梭学案》,见《梁启超全集》,第1册,第507页。
[4] 参见亓冰峰:《清末革命与君宪的论争》,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1980年,第198—201页。
[5] 陈独秀:《论政党政治》,见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第202页。
[6] 在五四时期,对卢梭的公意思想有深刻了解和学理研究的,当推张奚若。张奚若在1920年发表于北京《政治学报》第1卷第2期的《社约论考》中,对卢梭的公意说作了准确、细致的介绍。参见《张奚若文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53—54页。
[7] 高一涵:《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载《青年杂志》,1915年9月15日。
[8] 高一涵:《民约与邦本》,载《青年杂志》,第1卷第3号,1915年11月15日。
[9] 高一涵:《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载《青年杂志》,1915年9月15日。
[10] 李大钊:《强力与自由政治》,见《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26—28页。
[11] 李大钊:《平民主义》,见《李大钊全集》,第4卷,第154页。
[12] 参见[加拿大]查尔斯·泰勒:《现代性中的社会想像》,李尚远译,第184—186页。
[13] 郑观应:《论议政》,《易言》,上卷,第45页,转引自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1页。
[14] 郑观应:《盛世危言·议院上》。
[15] 王宠惠:《中华民国宪法刍议》,见氏著:《王宠惠法学文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18页。
[16] [美]周锡瑞:《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杨慎之译,第10页。
[17] 梁启超:《中国立国大方针》,见《梁启超全集》,第4册,第2503页。
[18] 梁启超:《敬告政党及政党员》,见《梁启超全集》,第5册,第2635页。
[19] 梁启超:《中国立国大方针》,见《梁启超全集》,第4册,第2507页。
[20] 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460页。
[21] 梁启超:《中国立国大方针》,见《梁启超全集》,第4册,第2494页。
[22] 参见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上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年,第160、163页。
[23] 梁启超:《敬告政党及政党员》,见《梁启超全集》,第5册,第2638页。
[24] 梁启超:《中国立国大方针》,见《梁启超全集》,第4册,第2504页。
[25] 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1840—1926)》,第280—284页。
[26] 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1840—1926)》,第281页。
[27] 关于跨党议员的数据,参见[加拿大]陈志让:《袁世凯传》,王纪卿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48页。
[28] 关于清末和民初国会选举的具体情况,参见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1909—1949晚清以来历届议会选举述论》,第49—110页。
[29] 黄远生:《官迷论》,见林志钧编:《远生遗著》,卷一,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