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旧共和国与新君主国(一)(第13/13页)

街头警察

除此以外,警察与司法也较以往严格。法令——尤其有关暴行的——加强,共和国时的一项不合理的法规——凡被定罪的犯人,如果自动放逐,可以免除其刑罚的一部分——也被取消。恺撒详细的警令也大部分保存下来:如屋主须负责修补街道,用切过的石块将人行道沿着整幅宽度铺设,首都的狭窄街道只有夜晚才准车舆经过。对警察的监督则如以前一样,主要掌握在四个管理官手上,现在全市分成四个界线清楚的警察区,每人负责监督一区。

首都建筑的兴建

最重要的还有恺撒所兴建的首都建筑。恺撒将罗马人对建筑的爱与创建者对建筑的爱结合为一,他的成绩不仅使前期为政者的怠惰无地自容,而且更超越了罗马贵族的最佳成就,因为恺撒的天才远超乎马尔奇人(Marcii)与艾米利人(Aemilii)的平实之才。恺撒之超越他的先人,不仅在他建筑的幅度上,在他的大手笔上,也在他对于公益有真正政治家的领会。他的继承者大肆兴建庙宇与其他华贵建筑,他则在战神园新建了茱莉亚广场(Saepta Julia),以松缓罗马市场的压力——因为那里有公民集会场,有主要法庭,有货币交换所,又是忙人与闲人汇集之地;恺撒还在卡比托与巴拉丁之间建筑了一个新的法庭。

但这些成就只不过是完全重铸罗马的第一步。他还订下了其他计划:新的元老院,新的气派的集市,一座可以与庞培的剧场匹敌的新剧场,以亚历山大被毁的图书馆为模式的拉丁与希腊公共图书馆(这是罗马城的第一座),还有一座战神庙,其辉煌与富丽要超乎以往所有的战神庙。更伟大的计划是淘干庞普廷沼泽,以新的运河导引台伯河水到适当的人工港。由这个计划,首都最大的敌人——疟疾——可得消除;极其有限的建筑空间可以大幅扩充,而罗马城可得久来极为需要的一个安全的海港。犹似乎统领可以移山填海,与大自然抗衡。

然而,罗马城固可由新秩序而宽敞与壮丽,却正由这新秩序而永远失去了它政治上的优越性。罗马城与罗马国为一体,这个观念固然事实上已逐渐显得荒谬,但它却是罗马共和国的中心观念,以致除非共和国灭亡,它是不会灭亡的。只有在恺撒的新国家中,这个观念才被弃置,而首都则被置于与其他大城平等的地位。事实上,恺撒的市政命令既是向首都发布,又是向其他城市发布的——由此又可以看出,恺撒不仅在努力治理,也在给每个事物恰如其分的名称。帝国时代的罗马,正由于它没有能力像别的社团一样自谋生计,因之它本质上不及其他城市。共和国时的罗马是一个匪盗云集之地,但它也是罗马国;君主时期的罗马尽管开始用三大洲的光荣与黄金及大理石来装饰,却不过是附着于贫民窟的皇宫所在地——总言之,不过是一个必要的罪恶而已。


[1] 编注:Patroclus,特洛伊战争的参加者,被赫克托耳所杀害,友人阿基里斯为其报仇,杀死了赫克托耳。

[2] Patricians,这个字本义是“父亲的”,也就是“有父亲的人”和“可以做父亲的人”之意,指的是罗马贵族,但它同一般意义的贵族不同,基本上它来自罗马初创时期的父权制度,乃是家庭与国族的主人,后来的罗马贵族都是由这样的家族产生。此处照本义翻译,以别于一般“贵族”。

[3] Father of the fatherland,直译为“父亲之地的父亲”,“祖国之父”。

[4] Imperator,一般译为“大将军”或皇帝;但这个字本意为“司令”,而恺撒不仅是军事司令,同时是全国一切军政的总司令。因此韩国的大“统领”倒是比较恰当的译法,暂借之。

[5] a advisory council,只做劝告而无约束力的议会。

[6] Jove,即朱比特,Jupiter。

[7] Isis,繁衍与生育之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