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入宫门深似海(第8/10页)

三、不得以色媚君。

宫中规定,皇帝在大年三十至初二3天,要由皇后侍寝,其余时间由皇帝自定。皇帝喜欢哪位妃子,便在其他时间召至养心殿。女主们若以色相媚惑君王,而使皇帝身体受损,皇后就要出面干涉,到时候,献媚的妃子就要按宫规处置。

四、穿衣不许流俗市井。

衣冠乃一代昭度,一代之兴,必有其衣冠之制。史载,清代宫廷服饰是孝庄太后等参与制定,由康熙逐步完善的。当时,孝庄太后聪明的侍女苏麻喇姑曾设计过宫服样式,颇有建树。所以,历代沿袭不替。可是,社会上则会有时下流行的服饰,难免会传入宫中,后妃们也想一试新鲜。但是,按照宫规是不允许的。而且,严禁穿奇装异服。

光绪帝珍妃入宫之初,喜欢追求新潮,做各种新款式时装,还喜欢穿戴男子的冠服,有时甚至与光绪帝互换装束,游戏取乐。结果忤怒了慈禧太后,她于光绪二十年十月初一日,下了一道懿旨:

“平素妆饰衣服,俱按宫内规矩穿戴,并一切使用物件不准违例。皇帝前遇年节照例准呈进食物,其余新巧稀奇物件及穿戴等项,不准私自进呈。如有不遵者,重责不贷。特谕。”

其中,还提到了向皇帝进呈礼物,除了一些如意、香囊之外,再就是在元旦进献苹果、青果、莲子等,苹果象征平安,青果象征长生不老等,其余新奇之物则不准进献取宠。

五、会见娘家人,有苦说不出。

后妃不许私自出宫,同太监和宫女一样,没有自由。有时后妃会很想娘家人,想在家里的自由和快乐,尤其是亲情。可是,出宫去谈何容易,要层层上报,还不会被允准,后妃只在特定的时间和节日里,会允许娘家的眷属进宫探望,称为“会亲”。但这种机会,在见面的时候,会很尴尬,即使是长辈见到女儿,也要先行君臣之礼,再行家人之礼,以君臣之礼为主。如果必须出宫到娘家省亲,则一样是这种礼数,而且,有些亲戚、兄弟等男眷不许走近相见。后妃在娘家或宫里,也绝对不许向娘家人谈宫里的事情或倾诉不快之事。

而且,后妃省亲时,宫中会派出护卫军人等,内务府会派出服务人员,会达到100余人跟随其后,一是彰显皇家的气派,二是限制其人身自由。

我们曾经看到过一幅光绪隆裕皇后回家时的画像,他的父亲桂公爷早早地跪在了自家大门外迎候,当女儿路过时,他必须低眉顺眼,等到皇后过去时,才可以在后面尾随而入;与此同时,她的母亲跪迎在大门内,同样的礼仪,使她伤心已极。最难受的是在大堂之上设有宝座,皇后下轿后,头也不回地走进大堂,升上宝座,父亲母亲这时候早已快步走进来,跪在了宝座前面,皇后接受父母的朝拜,不过,这时候,皇后会礼貌地站立接受拜礼。朝拜结束后,皇后会在父母的搀扶之下,走进里屋,这时候,没有了外人,皇后才可以抱住亲生母亲痛哭,表达思念之苦。母亲却不敢坐着接受,而要站立抱住女儿,不停地抚慰,但要特别注意措辞,会说“皇后保重,不要伤了身体”之类的话,其他的话就不敢说了。

六、走在路上,要知晓回避。

后妃在宫中不可单独行走,不论远近,必有本宫太监和宫女跟随。要有两名太监在前面喝道,皇帝叫“打吃”,后妃叫“关防”,低一等级听到后要闪在一旁为上级的主位让道,否则,就要因触犯宫规而受罚。即使是在宫外,也是如此。

有些太妃(母妃)在见到儿皇帝时,也应施之以礼。如垂目、低头、遇事让路等。可是,有的太妃却不这样。如雍正帝继位后,以45岁的年龄,曾与康熙帝宜妃发生冲突。

宜妃入宫较早,在康熙十六年就已册封为嫔,曾生育了3个皇子,资历很深,甚至老于雍正帝的生母。于是,雍正帝继位后,她很不服气雍正生母仁寿皇太后,而且见到雍正帝也表露出来。按制,雍正的母妃需超过50岁,才可和雍正帝见面,这也是汲取历朝后妃乱宫的教训。既已见面,应施之以礼,定君臣名分,宜妃却像没看见一样,气宇轩昂,架子十足。雍正帝大为恼火,多次想整治她。

后来,宜妃觉得宫中没有自己容身之处,只好屈尊,请示出宫,到自己儿子的王府中去了。

七、头饰要符合身份,不可喧宾夺主。

正式场合的后妃,头饰不会戴错,因为等级有差,会很规矩。可是,在平日里,这些爱美的后妃靠着手中的多年积蓄,会买一些上等首饰,尤其是名贵物料的头饰。偶尔戴上,会感到心中满足。但有的后妃由于疏忽大意,会在拜见上一级主位时戴华丽头饰,可能引起她们的不满或嫉妒,难免惹出事端。在光绪朝就发生过某王妃头戴华丽的头饰,去拜见慈禧太后,慈禧觉得这样的装束把后妃都比下去了,觉得很没有面子,因而大为不满。

尤其是后妃们见上级主子时,要行见面之礼。行礼时,要请安或磕头,头饰和耳饰要做适当摆动,头叩得不要太正,也不要太偏。这时,其头饰、耳饰就会引人注目,喧宾夺主时就会遭到处罚。

有时,皇帝也会关注后妃的首饰。咸丰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咸丰帝为约束后妃穿着,使其保持满洲古朴之风,曾下旨:

“朕看皇后及嫔、贵人、常在等服饰未免过于华丽,殊不合满洲规矩,是用定制遵行,以垂永久。

簪钗等项悉遵旧样,不可竞尚新奇,亦不准全用点翠;梳头时,不准戴流苏、蝴蝶,亦不准缀大块帽花。帽花上不可有流苏,活镶等件,钿上花亦同。

耳挖上不准穿各样花、长寿字等项。

耳坠只准用钩,不准用花、流苏等项。

小耳钳不准点翠,亦不准雕花。

寻常帽飘带,皇后用黄色,皇贵妃同贵妃至嫔俱用杏黄色,贵人以下无论何色,俱二根同色,缘五分宽片金花边,不准缘花绦。

不准戴大耳钳、玉耳环。

皮至纱敞衣、衬衣袍、窄袖衬衣、紧身衬袖,俱不准缘边。

皮至纱敞衣、衬衣袖,不准宽俱倒卷。”

又规定,“寻常所带棉夹领,不准有花边,绦边,青缎边。”规定可谓细之又细。同时,咸丰帝命人将此谕挂于皇后以下各宫之中,随时戒勉。

至咸丰四年,又规定:“梳头时,只准戴两支花,若有戴三支花者,即应惩办。手上所带镯子不准用响镯。”

八、不许招惹已出宫女子。

《国朝宫史》规定:“应出宫女子,既已出宫,即系外人,不许进宫请安。”宫中后妃或因留恋宫女,而召其进宫叙旧,将受到惩处。同样,奉旨进宫女子,不许将宫外之事向宫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