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西汉郡国官的秩级相对下降(第4/9页)
四 列郡秩级的相对下降附论郡县秩级简繁
叙毕王国,我们再看郡县。同名或同类官职,在中央的就级别较高,在地方的就级别较低,这做法在中国源远流长。据《左传》、《周礼》的记载,周朝大国、次国、小国的上卿、中卿、下卿和大夫、士,就是官名相同而地位各异的。汉帝国的中央官秩级上升,同时造成了郡县官秩级的相对下降。
首先来看郡守。在秦统一前后,郡守已是二千石了。《二年律令·秩律》中,郡守高居第一级二千石。如钱穆先生所云:“汉代郡长官叫太守,地位和九卿平等,也是二千石。不过九卿称为中二千石,郡太守是地方上的二千石。郡太守调到中央可以做九卿,再进一级就可当三公,九卿放出来也做郡太守。……九卿放出来当太守,并不是降级。地方二千石来做中二千石,也不是升级,名义上还是差不多。当时全国一百多个郡,太守的名位,都和九卿相去不远。”(19)这论断尤其适合秦与汉初。在《秩律》中,郡守、郡尉皆二千石,与御史大夫和诸卿平起平坐。
随后则因禄秩上端不断伸展,王朝官的阶次拾级而上。在诸卿升到了中二千石、御史大夫进居“上卿”之时,郡守、郡尉就相形失色了。当然这是从总体上说的,具体说则还有曲折,也有一些大郡曾一度被王朝调高秩级。
《汉书》卷八《宣帝纪》神爵四年(前58年)注引如淳:“太守虽号二千石,有千石、八百石居者,有功德茂异乃得满秩,(黄)霸得中二千石,九卿秩也。”黄霸在汉宣帝时任颍川太守,秩比二千石;治为天下第一,征守京兆尹,秩二千石;因罪过连贬秩,诏归颍川太守官,以八百石居;郡中愈治,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20)。杨鸿年先生指出:“所谓郡守秩二千石乃是原则,实际上因为功过增贬以及任职者资格深浅不同,以致太守官秩差别颇大,上自中二千石,下至八百石,凡有六级之别。”(21)所谓“六级之别”,其实还应加上“真二千石”,是为七级之别。郡守秩位的七级之别,有增秩贬秩造成的,也有郡本身的分等造成的。郡守黄霸的中二千石和八百石属前者,那不是郡本身的秩级,而是其个人级别。而如淳“太守虽号二千石,有千石、八百石居者”的说法呢?可能首先是就个人资格而言的,即资深任大郡、资浅任小郡;不过真是那样的话,也等于郡本身有等级了。
关于郡本身的分等情况,我们来看几条材料:
1.汉元帝建昭二年(前37年):益三河大郡太守秩。户十二万为大郡。(《汉书》卷九《元帝纪》)
2.汉元帝建昭二年:益三河郡太守秩中二千石。(《汉纪》元帝纪下,中华书局2002年版,上册第398页)
3.(汉元帝)建昭二年,益三河及大郡太守秩。本注曰:十二万户以上为大郡太守,小郡守迁补大郡。(汉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年),以上郡、西河为万骑太守,月奉二万。(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省大郡、万骑员秩,以二千石居。(纪昀等辑:《汉旧仪》卷下,《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9页)
4.诸侯王相在郡守上,秩真二千石。(《史记》卷一百二十《汲郑列传》“令黯以诸侯相秩居淮阳”《集解》引如淳)
由第1、2、3条可知,西汉有大郡、小郡概念,大小郡的等级是有区别。元帝以“十二万户”为条件,达标的为中二千石。这样,大郡就得以保持与列卿同等的地位。此外还有一种“万骑”郡,也高于常郡,其秩级未见记载,只知道其月俸是二万。
严耕望、谢桂华先生对这些材料有考述。严先生认为,汉元帝建昭二年诏应作“益三河大郡太守秩中二千石”,谢先生赞成这个看法(22)。然而周天游先生所整理的《汉官旧仪》中“益三河及大郡太守秩”多一“及”字,文意更为清晰,表明不止是三河郡一郡,而是有一批12万户以上的郡,都被确定为“大郡”,秩中二千石了。又严、谢先生未论“万骑”郡的秩级。按,由本书下编第一章第四节所考,西汉中二千石月俸24000钱,真二千石20000钱,二千石16000钱,比二千石12000钱。就是说,大郡太守略高于万骑太守,薪俸相差4000钱;那么万骑太守的秩级,应推定为“真二千石”。再看上引第4条材料,诸侯王相也是真二千石,其俸钱也应是月俸20000钱。可见地方守相确实用过“真二千石”秩级。
尹湾汉墓简牍所见《东海郡吏员簿》,东海郡尉被明记为“一人,秩真二千石”(23)。证明西汉后期确实存在“真二千石”一秩。但东海郡太守秩级不明。谢桂华先生云:“故推测太守的秩次不会低于二千石。”(24)“不会低于二千石”的判断是很谨慎的。杨际平先生则云:“都尉秩‘真二千石’,太守秩亦应为真二千石,或更高的中二千石。凡此都与《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记不同,说明元延前后太守与都尉的秩次有所提高。”(25)东海郡有户26万之多,无疑属于大郡;依例太守应略高于郡尉,那么东海太守很可能是中二千石。大郡太守的秩级提高在汉元帝时,而不是汉成帝元延之年(前12—前9年)。
至于小郡的级别,必在真二千石之下。不妨推测常郡为二千石,小郡可能还要低一些。因为从东汉看,大小郡户口相差可达10倍以上,大郡有达120万人的,小郡有不到10万人的(26)。此种大郡、小郡人口相差悬殊的情况,西汉肯定也存在着。对此现象,两汉处理有异。西汉中期对列郡的等级管理,是用秩级把大小郡区分开来,东汉则一律二千石。那么如淳“太守虽号二千石,有千石、八百石居者”的话,可能意味着西汉确有长官为千石、八百石的小郡存在。且如《汉旧仪》所言,“小郡守迁补大郡”。
总之,在西汉中后期,一度出现了用秩级区分大小郡的做法。汉武帝时对外战争等一度令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昭宣中兴”则带来了复苏与繁荣。在汉元帝时,“减半”的户口已经恢复(27)。这过程中,王朝对户口非常在意。面临那些户口充实的郡,汉元帝大概就萌生了提高其秩级的念头,同时对户口少的郡降秩,以收激励之效:人丁兴旺的大郡长官增加了自豪感,小郡的郡守也被触动了,赶紧增殖户口以提高本郡资位。不过这制度实行了一段时间,造成某种新的不便,即地方官等级的复杂化;故如《汉旧仪》所记,汉成帝绥和元年“省大郡、万骑员秩,以二千石居”。郡守秩级再度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