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四 · 槐 西 杂 志 四(第13/29页)

译文

张某和瞿某,小时候是同学,长大了也相处得很好。后来,瞿某与人打官司,张某拿了人家的钱,刺探到瞿某的秘密,泄露给瞿某的仇家。瞿某因此吃了大亏,陷于窘境,瞿某对张某恨之入骨;但是因为张某事情办得机密,抓不到把柄,所以瞿某表面上没有跟他断绝关系。不久,张某突然死了,瞿某千方百计娶了张某的妻子。虽然事事依礼而行,可是平时交谈,瞿某仍称她张几嫂。张某的妻子纯朴老实,以为后夫是相爱戏谑,也不计较。一天,瞿某与她对坐吃饭,忽然跳起来喊着自己的名字说:“瞿某,你太过分了吧!我固然是负心之人,但我的老婆已经归你了,足以偿还了。你为什么还一定要称她嫂子呢?女人死了丈夫再嫁他人是常事,男人娶再嫁之妇也是常事。我既然已经死了,就不能禁止我的老婆嫁人,当然也不能禁止你娶她。我已经失掉了朋友的情义,也不能责怪你娶朋友的老婆。现在,你不把她当成自己的老婆,仍挂着我的姓称她为张几嫂,这就等于说你不是娶了我的老婆,而是奸淫我的老婆。奸淫我老婆的人,我就能杀死他了。”瞿某癫狂了几天就死了。如果以公平对待仇怨,圣人也不禁止。张某见钱眼开本来是小人的常态,但还不能算是瞿某不共戴天的仇敌。瞿某用计谋娶了张某的妻子,报复就已经过分了;可是又把这个女人看成是倚门卖笑的妓女,玷污张家的名声,真是过分之中又过分了。怎么能责怪张某的魂灵如此愤激,变成厉鬼来报复呢!

一恶少感寒疾,昏愦中魂已出舍,伥伥无所适。见有人来往,随之同行。不觉至冥司,遇一吏,其故人也。为检籍良久,蹙额曰:“君多忤父母,于法当付镬汤狱。今寿尚未终,可且反,寿终再来受报可也。”恶少惶怖,叩首求解脱。吏摇首曰:“此罪至重,微我难解脱,即释迦牟尼亦无能为力也。”恶少泣涕求不已。吏沉思曰:“有一故事,君知乎?一禅师登座,问:‘虎颔下铃,何人能解?’众未及对,一沙弥曰:‘何不令系铃人解。’得罪父母,还向父母忏悔,或希冀可免乎!”少年虑罪业深重,非一时所可忏悔。吏笑曰:“又有一故事,君不闻杀猪王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乎?”遣一鬼送之归,霍然遂愈。自是洗心涤虑,转为父母所爱怜。后年七十馀乃终。虽不知其果免地狱否,然观其得寿如是,似已许忏悔矣。

译文

有个品行恶劣的年轻人得了伤寒病,昏迷中灵魂离开了肉体,迷茫困惑不知往哪里去。见有人来来往往,就跟着一起走。不知不觉到了阴曹地府,遇见一个小吏,正好是熟人。小吏替他翻生死簿查了很久,皱着眉头说:“你太不孝顺父母,按律条应当下油锅。现在你寿命还没完结,可以先回去,寿命完结了再来受报应吧。”这个年轻人吓坏了,磕头请求解救。小吏摇头说:“这种罪过很重,不但我解救不了,就是释迦牟尼也无能为力。”年轻人痛哭流涕哀求不止。小吏想了一会儿说:“有一个故事,你知道吗?一个禅师登上法座问:‘老虎脖子上的铃铛,谁能解下来?’大家还没来得及回答,一个小和尚说:‘为什么不叫系铃人去解。’得罪了父母,还是向父母悔罪,或许有希望免罪吧!”年轻人担心罪恶太重,不是一时忏悔就能有效的。小吏笑着说:“还有一个故事,你没听说杀猪的王屠户,放下屠刀,立刻成了佛吗?”地府派一名鬼卒送他回去,他的病一下子就好了。从此他洗心革面,反而得到了父母的怜爱,后来活到七十多岁才死。虽然不知道他是否免除了地狱的报应,可看他这么长寿,似乎已获准他悔过了。

许文木言:老僧澄止,有道行。临殁,谓其徒曰:“我持律精进,自谓是四禅天人。世尊嗔我平生议论,好尊佛而斥儒,我相未化,不免仍入轮回矣。”其徒曰:“崇奉世尊,世尊反嗔乎?”曰:“此世尊所以为世尊也。若党同而伐异,扬己而抑人,何以为世尊乎?我今乃悟,尔见犹左耳。”

因忆杨槐亭言:乙丑上公车时,偕同年数人行。适一僧同宿逆旅,偶与闲谈。一同年目止之曰:“君奈何与异端语?”僧不平曰:“释家诚与儒家异,然彼此均各有品地。果为孔子,可以辟佛,颜、曾以下弗能也;果为颜、曾,可以辟菩萨,郑、贾以下弗能也;果为郑、贾,可以辟阿罗汉,程朱以下弗能也;果为程、朱,可以辟诸方祖师,其依草附木,自托讲学者弗能也。何也?其分量不相及也。先生而辟佛,毋乃高自位置乎?”同年怒且笑曰:“惟各有品地,故我辈儒可辟汝辈僧也。”几于相哄而散。

余谓各以本教而论,譬如居家,三王以来,儒道之持世久矣,虽再有圣人弗能易,犹主人也。佛自西域而来,其空虚清净之义,可使驰骛者息营求,忧愁者得排遣;其因果报应之说,亦足警戒下愚,使回心向善,于世不为无补。故其说得行于中国,犹挟技之食客也。食客不修其本技,而欲变更主人之家政,使主人退而受教,此佛者之过也。各以末流而论,譬如种田,儒犹耕耘者也。佛家失其初旨,不以善恶为罪福,而以施舍不施舍为罪福。于是惑众蠹财,往往而有,犹侵越疆畔,攘窃禾稼者也。儒者舍其耒耜,荒其阡陌,而皇皇持梃荷戈,日寻侵越攘窃者与之格斗;即格斗全胜,不知己之稼穑如何也。是又非儒者之颠耶?夫佛自汉明帝后,蔓延已二千年,虽尧、舜、周、孔复生,亦不能驱之去。儒者父子、君臣、兵刑、礼乐,舍之则无以治天下,虽释迦出世,亦不能行彼法于中土。本可以无争,徒以缁徒不胜其利心,妄冀儒绌佛伸,归佛者檀施当益富。讲学者不胜其名心,著作中苟无辟佛数条,则不足见卫道之功。故两家语录,如水中泡影,旋生旋灭,旋灭旋生,互相诟厉而不止。然两家相争,千百年后,并存如故;两家不争,千百年后,亦并存如故也。各修其本业可矣。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