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七 · 姑 妄 听 之 三(第12/26页)

注释
昆吾刀:用昆吾石冶炼成铁制作的刀,据传,“刀切玉如切泥”。
魏文帝《典论》:三国时代曹丕的一部学术著作。原有二十二篇,后大都亡佚,只存《自叙》、《论文》、《论方术》三篇。
沙碾:加工玉器的方法。明代的《天工开物》中说:“凡玉初剖时,冶铁为圆盘,以盆水盛砂,足踏圆盘使转,添沙剖玉逐忽划断。中国解玉沙,出顺天玉田与真定邢台两邑。其砂非出河中,有泉流出,精粹如面,藉以攻玉,永无耗折。”
纳赆(jìn)输琛:进献贡物。赆、琛,献贡的财货。
译文
人们都说古代的玉器都是用昆吾刀雕刻的,实际上不完全这样。魏文帝《典论》一文,已经不相信世上有昆吾刀,可见在汉代时已经没有昆吾刀了。李商隐有“玉集胡沙割”的诗句,可见唐代用沙碾法雕刻玉。如今雕琢玉器工艺精巧的,以痕都斯坦为第一。痕都斯坦就是佛经里说的印度,《汉书》中说的身毒;精于雕玉工艺的,相传还是汉武帝时期玉工的后裔,所以他们所雕刻的形象,有许多中国的花草,而不是西域特有的形象,他们还是按照过去传下来的图样刻的。又有人说,有一种奇药能让玉变软,所以玉雕的图案能细致入微,曲折随意。我曾见过吏部侍郎玛兴阿从西域买回来的一枝玉雕成的梅花,枝叉虬结弯曲,简直可以插瓶;而一打开,这枝花的上面是盖,下面是底,成了一个盒子,即便是细细的枝条和零碎的花瓣,中间也都是空心的。我又曾经看见一个钵,是里外两层,里面那一层可以转,但拿不出来,两层之间的缝隙只有一根头发那么细,摇晃也没有声音,这么细小的空间决不能容下刀。刀也不可能弯成几道,伸到钵底。估计有一种黏合后看不见痕迹的药,而不仅仅是有能让玉变软的药。前代的人偶然见了这种工艺品,肯定认为是神鬼做的。如今外国向朝廷贡献奇珍异宝,好像地方向朝廷进贡一样,所以这些东西也就不足为奇了。

闽人有女未嫁卒,已葬矣。阅岁馀,有亲串见之别县。初疑貌相似,然声音体态,无相似至此者。出其不意,从后试呼其小名,女忽回顾。知不谬,又疑为鬼。归告其父母,开冢验视,果空棺。共往踪迹,初阳不相识,父母举其胸胁瘢痣,呼邻妇密视,乃俱伏。觅其夫,则已遁矣。盖闽中茉莉花根,以酒磨汁饮之,一寸可尸蹶一日,服至六寸尚可苏,至七寸乃真死。女已有婿,而私与邻子狎,故磨此根使诈死,待其葬而发墓共逃也。婿家鸣官,捕得邻子,供词与女同。时吴林塘官闽县,亲鞫是狱。欲引开棺见尸律,则人实未死,事异图财;欲引药迷子女例,则女本同谋,情殊掠卖。无正条可以拟罪,乃仍以奸拐本律断。人情变幻,亦何所不有乎!
译文
有个福建女子,还没出嫁就死了,已经安葬了。过了一年多,有个亲戚在外县又见到了她。开始以为是相貌相似,然而女子的声音体态,不可能相像到如此地步。亲戚出其不意,从身后试探着叫她的小名,她忽然转过身来。这位亲戚知道没有错,却又疑心遇上了鬼。他回来告诉了她的父母,开棺验看,果然只剩了一口空棺。父母跟随这位亲戚去寻找,女子开始时装作不认识,父母指出她胸前腋下长有瘢痣,请邻家妇人贴身查看,她这才低头承认。找她的丈夫,却已经逃走了。原来福建有一种茉莉花根,泡在酒里磨成汁喝下去,一寸长的茉莉花根可以使人假死一天,服到六寸还能苏醒,服到七寸就能真的死了。这个女子早就有了未婚夫,却又与邻居的儿子暗中相好,于是她服用茉莉花根装死,等下葬后,邻居的儿子扒开坟墓,两人一同逃走了。女子的未婚夫家鸣鼓告官,抓住了那个年轻人,供词与女子一样。当时,吴林塘在闽县做县令,他亲自审理了本案。他想引用朝廷“开棺见尸”的律条处理,但是实际上人没死,案情与图财掘墓不同;他又想引用“以药迷人子女”的有关规定来结案,但案中的女子本来就是同谋,所以案情又不同于拐卖人口。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定罪,最后,还是以“通奸拐诱”的罪名论处了。人情变幻,也是无所不有啊!

唐宋人最重通犀,所云“种种人物,形至奇巧者。唐武后之简,作双龙对立状。宋孝宗之带
,作南极老人扶杖像”
,见于诸书者不一,当非妄语。今惟有黑白二色,未闻有肖人物形者,此何以故欤?惟大理石往往似画,至今尚然。尝见梁少司马铁幢家一插屏,作一鹰立老树斜柯上,觜距翼尾,一一酷似;侧身旁睨,似欲下搏,神气亦极生动。朱运使子颖,尝以大理石镇纸赠亡儿汝佶,长约二寸,广约一寸,厚约五六分。一面悬崖对峙,中有二人乘一舟顺流下;一面作双松欹立,针鬣分明,下有水纹,一月在松梢,一月在水,宛然两水墨小幅。上有刻字,一题曰“轻舟出峡”,一题曰“松溪印月”,左侧题“十岳山人”,字皆八分书。盖明王寅故物也。汝佶以献余,余于器玩不甚留意,后为人取去。烟云过眼矣,偶然忆及,因并记之。
注释
通犀:又叫“通天犀”,一种上下贯通的犀牛角。
宋孝宗:赵昚(shèn,1127—1194),名伯琮,后改名瑗,赐名玮,字元永,宋太祖七世孙。南宋第二位皇帝,被普遍认为是南宋最杰出的皇帝。
南极老人:星名,即南极星。古时人们以为此星主寿,故常用于祝寿时称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