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7/30页)
多里戈·埃文斯对俘虏身上的人类特质并没有视而不见。他们说谎、欺诈、抢夺,饶有兴致。最坏的装病,最骄傲的装没病。高尚常常与他们无缘。一天前,他碰到一个兵,病得那么重,脸朝下躺倒,鼻子几乎埋进泥里,躺在标志“小甜心”到头了的那片岩面的底部,没力气走完回家的最后几百英尺。两个兵从他旁边经过,视而不见,他们精疲力竭,帮不了忙,也尽力想为自己能活下去节省所剩无几的力气。他不得不命令他们把那个赤裸的兵送到医院去。
然而,他每天用人格魅力引领他们,照护他们,约束他们,把他们切开,又缝合,为了他们的灵魂扮演诸多角色,为了多救一条命跟死神周旋。他也说谎、欺诈、抢夺,但那是为了他们,总是为了他们,因为他爱上了他们。他每天都有所察觉,在爱他们方面他力不从心,每天都有越来越多的人死去。
他很久没想女人了。但他依然想她。在他身处的这个世界之外的那个世界缩小成了她。不是艾拉。是她。她的声音,她的微笑,她嘶哑的笑声,她熟睡时的气息。他在脑子里跟她谈话。是不是因为不能拥有她,他才爱上他们?他无法拥有她。他无法对自己回答这个问题。他无法回答。
多里戈·埃文斯对澳大利亚不具代表性,他们也同样,这些志愿兵来自他们辽阔祖国的边远地带、城市贫民区、争端迭起的地区:为集市赶送牛羊的人,诱捕动物者,在码头上搬卸货物的人,射杀袋鼠的人,坐办公室的书记员,设陷阱捕澳洲野犬的人,剪羊毛的人。他们是银行职员和教师,柜台上的小伙子,占卜者,投机者,大萧条赤贫者中的幸存者,寡廉鲜耻的机会主义者,顽劣的流氓,没教养的小痞子,玩弄女人者,罪犯,蠢蛋,又臭又硬的混球;一场萧条的强力破坏塑造了他们,使他们在没电的小破屋中长大,使他们的父亲在“一战”中死去、残废或发疯,使他们的母亲勉力过活,教育和希望,在部队驻地,在发放赈济的棚子里,在贫民区和鄙陋小镇,一个踉跄着走进二十世纪中期的十九世纪的世界。
虽然每死一个人都削减他们的数量,“埃文斯的J部队”最早离开樟宜的一千名战俘仍然是“埃文斯的J部队”,混合了在爪哇投降的塔斯马尼亚人和西部澳大利亚人,在新加坡投降的南部澳大利亚人,在澳大利亚皇家海军HMAS“纽卡斯尔号”战舰沉没后的幸存者,一些在其他军事挫败中被俘的维多利亚省人和新南威尔士人,以及几个澳大利亚皇家空军飞行员。他们作为“埃文斯的J部队”到达战俘营,也必须作为“埃文斯的J部队”离开战俘营,一千个灵魂始终强大,即使最后只有一个人活下来,也要以行进步伐走出战俘营。他们是长达数十年残酷匮乏时代的幸存者,他们被剥夺得只剩下一个小之又小的最小值,那就是对彼此的信念,当死亡降临时,他们只会更坚定地持守这个信念。如果活着的遗忘那些死去的,他们的生命就不再有意义。他们自己还活着,这个事实要求他们必须团结成一体,直到永远。
6
一辆轮子陷在泥中的卡车,带来了一麻袋寄自澳大利亚的信件。真是一件出人意料的罕见喜事。战俘们知道日本人一般会扣下几乎所有信件,他们情绪太激动,早饭没吃完就有人打开麻袋,分发信件。收到差不多一年以来的第一封信,多里戈很高兴!甚至连笔迹都还没注意,他从硬邦邦的卡纸做的信封就知道是艾拉的信。他下决心到晚上再拆开,为了体验一种愉悦,感受在另一个地方有一个跟此地不同的美好世界在继续——一个他在其中有一席之地、有一天会重返的世界。但欲望几乎马上就反叛了,他撕开信封,展开两张信纸,激动得把两张信纸都撕破了一点。怀着贪恋的激情,他开始读信。
第一页看到三分之二,他停下了。他发现自己无法继续。读信的感觉像跳进一辆加速行驶的轿车却直撞到一堵墙。艾拉雅致的铜版体字迹中的字母不断四散,从页面上浮起,像尘粒,越来越多的尘粒互相碰撞,然后弹开,他觉得在脑中重现她的脸很费力。这种体验似乎太实在,又完全不真实。
他不知道这是否因为疟疾——他还在康复期——或者因为身心交瘁,或者因为收信引起突发的内心波动,差不多一年了,这是他收到的第一封信。他把信重读一遍,但他魂不守舍,神游于影像分明又迷离恍忽的记忆中,尘粒更明亮,更杂乱无序,下午的阳光从没这么炫目过,但他不能在脑中清晰呈现她的脸。他想:世界是怎样就怎样。世界就这样。
他能想起开着奥斯汀面包师的迷你型货车向海岸驶去,他能闻到车上马鬃织的遮盖物刺鼻的气味和陈面粉的气味,在阿德莱德的炎热中,他能感受到它对官能情感尖锐强烈的刺激——当他开始定期造访他叔叔的酒店,他的胃紧张得翻搅,他口干舌燥,衬衫太紧,心跳像带闷响的擂击。酒店在他脑中清晰浮现,像又身处其间:廊道又深又暗,精雕细刻的老旧铁栏杆锈片剥落,风掠过海面,到处闪着蓝晶石的光亮,莱斯利·哈钦森在唱《这些冒傻气的事》,嗓音疏离、嘶哑,听着像身体顺浅浪滑行。但艾米的脸他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他渴望跟她在一起,只跟她在一起,日夜跟她在一起。他想听她讲她收集的趣闻逸事,哪怕最乏味的。他想听她讲她观察到的事,哪怕最显而易见的。他想用鼻子滑过她的背,他想感觉她双腿绕着他,听她呼唤他的名字。他想知道,这吞没他生活中其他东西的欲望是什么?渴望她,他腹部钝痛,胸口窒闷,头脑强烈眩晕,这怎么解释?怎么表达如下事实——随便用什么词,除了最直白浅显的——他只有一个念头,这念头更像一种本能:他必须靠近她,跟她在一起,只跟她在一起。
她渴求感情的证据。最没新意的礼物总是能打动她,向她再次确证他对她的爱没有消失。对她来说,这些礼物、这些表白不可或缺。她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可以证明他们在一起吗?不可能成为夫妇或情人,这是她能拥有的唯一证据,证明她体验过这样的喜乐,现在证明,以后也证明。也许艾米骨子里是现实主义者,跟多里戈完全不同。也可能是他这么认为。于是,有一天,他们一块儿在城里,他取出几乎所有积蓄,给她买了一条珍珠项链。一粒孤零零的珍珠玲珑镶嵌在一条银链上。让他想起越过她的腰际望向窗外月亮照映海面形成的那条路。她觉得他不应该买,两次让他退掉,但她的喜悦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她拥有了她渴望得到的——虽然她永远不能公开戴它:他们在一起的证明。即使现在,他还能在脑子里看见那条项链,但她的脸他却一无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