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不喝可乐(第7/16页)
第一次听的时候就被这首歌的美震撼了。大概再没有更美丽、更悲伤的情歌了,虽然是翻唱,却让我觉得这肯定是纯红乐队的歌。没有米克·哈克纳尔的声音绝对不会成立。
第一次听的时候是在二十五岁左右,“If you don't know me by now, you will never never never know me”,这句歌词里所包含的感情,恐怕对谁都没有过。开始对别人拥有这种感情,以及明白never重复三次的意味,都是后来的事了。尽管如此,我也从这首歌里体味到了那种撕心裂肺般的悲伤,还有切切实实的爱怜,尽管自己还没有经历过。
不过这歌词太让人震撼,寂寥得让人心里一惊,而且旋律说不尽地温柔甜蜜。
雨在我的膝盖上一动不动。
今天除了散步两次,还一起去了附近的香烟自动贩卖机那儿,扔球和啃刺猬都玩够了,他心情舒畅、筋疲力尽,刚才还满足地叹了口气。
雨满足的叹息和不满的叹息明显不同。那叹息长长的深深的,心满意足般连后背都在晃动。伸直的双腿被他一挠,我心花怒放。我坐在地板上,雨悠然地卧在我的双腿上,或者说一半身子搭在我腿上,一半身子夹在腿中间。
雨还是小狗的时候,我也把还没有这么重的雨放在膝盖上,读绘本给他听。雨喜欢绘本,读给他听,他也不老实,或是探出身子对书页又舔又挠,或是弄破书皮,或是使劲啃着封面一角。如此和绘本格斗一番后,恰巧我们读完了一本有趣的书,雨便打心底发出深深的满足的叹息。长长的深深的,连后背都在晃动。
午夜,回忆着这些,我和雨听着纯红乐队,听着绝望般寂寞、让人困倦般甜蜜的美丽情歌。
13
我时常想,雨是不是觉得自己一个人住。我经常外出,在家也是在二楼度过的时间居多,因为工作室和浴室都在二楼。
至少睡觉的时候在一起吧,所以曾尝试和他一起睡,但试了三次都失败了。
卧室也在二楼。而且我刚开始养雨的时候,答应过老公不把雨带上二楼。我是言必有信。
但是,特别寂寞的夜晚除外。老公不在家时,让雨上床,次日把床单全洗了,就不会露馅。
“不许告诉别人哦。”
我对雨说了好几遍,雨仿佛说“知道,知道”,眼睛里闪烁着期待抬头看我,来回摇着尾巴。
打开门,我说“可以上二楼啦”。雨兴致勃勃地奔上二楼,勇猛地冲进卧室,跳上床挠挠床单,把脸在被子上蹭,转来转去打滚。我一上床,他就过来舔我的脸。
“知道了,好了,睡觉吧。”
雨根本不听,兴致颇高。无奈地和雨玩了一会儿,拿玛德琳玩偶玩木偶剧,去阳台看星星。
“在一起真好啊,真开心。”
我多次对雨说。雨也每次都用全身回答:“嗯,开心。”
之后上床关灯。雨要是十五秒钟一动不动,我就能睡着。我入睡很迅速,而且又困,然而雨五秒钟都静不下来,在被窝里钻进钻出,在我脸旁刨枕头下面,从床上下去又上来(雨能跳上没有人的床,有人躺着的床却跳不上来,便会发出撒娇声“让我上去、让我上去、让我上去”,我必须下床把雨抱上来),或者用鼻子推开窗帘眺望外面。
雨待在和平时不一样的地方,会心神不宁。
第一次,我先睡着了,但是雨好像睡不着觉得无聊,把我的拖鞋和手机充电器弄得破烂不堪。我在他要采取进一步的破坏行动时醒了,伴着满腹牢骚把他“强行遣返”回一楼。第二次我学乖了,把包括拖鞋在内的东西都放在雨够不到的柜子上。于是雨闲得无聊,在黑暗中要么舔我要么挠我,说“喂,一起玩”,结果成了耐力大比拼。雨的能量无穷无尽,我又垂头丧气地把雨送回一楼。
然后第三次。
“一起睡吗?”
我一问,雨摇着尾巴冲上二楼。两个人有段时间欢欣雀跃。关上灯之后,雨进出被窝,挠床单,不安地转来转去,坐卧不宁,最后缓缓跳下床,挠门说:“我要回去。”
我惊得倒吸了口气,因为雨非常爱撒娇,也许我平时顾不上他,不过在一起的时候,他片刻也离不开我脚边。我去扔垃圾他也要跟着,上厕所也是。丢下他的话,他就叫着抗议,因此无法把雨放在超市入口去买东西。我一走开,他就像被踩到爪子一样发出哀鸣:“嗷嗷。”
打开门,雨沮丧地独自走下楼梯。我茫然地目送着,然后想起雨房间的门关着,跟着下去给他开门。雨乖乖进去了。
“你在这儿睡?”
我一问,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回答:“嗯。”他一副抱歉的表情,似乎很歉疚,很悲伤。
我很寂寞,便觉得雨也寂寞。你看,他总想上二楼来。把雨关在一楼,我觉得对不起他。
结果,雨有雨的生活。我回到二楼,在皱巴巴的床上一个人睡。
今天没有音乐的话题。
14
马上要出新书了,在雨旁边看样书。
“样书是试着印刷的东西。”我跟雨解释,“这是背标。为了弄清帖与帖的顺序,在每一帖的脊背上做标记。”
雨的表情在说:“然后?”
“然后?你要看这个看到什么时候?”
既然是舒适晴朗的下午,我又为要出新书而开心,所以我们决定一起听些“略微特别”的东西。
选择了门麻美。我只有一张名为《半裸》的CD,不过在她的专辑里,这是我最爱的一张。
要说这张专辑为何“略微特别”,是因为我有段时期完全沉迷在这音乐里。喜欢的专辑会总听或者有机会就听,基本上成了自己的“经典”。然而有些没成为经典被收起来的东西,一听,眼前就浮现出特定的时期以及那些日子的情形,还有当时房间的模样。不过只有在满足现状时,它才是有些愉快的“特别”,并非如此时,则会带来毫不留情的羞耻和痛楚。
和雨在一起,我能肯定自己全部的过去,所以这种音乐也让人享受。
《半裸》就是,因为羞耻和痛楚,几年前买下CD时没好好听。当然并不是歌不好,而是听的人任性,因为不想唤醒从十七岁到十九岁的自己。
和雨一起时隔二十年再听,有许多发现,让人惊讶。门麻美的歌唱得很好。对专业人士说这种话,我也觉得失礼,不过真的特别好(以前没发现)。因为她没有像时下那些唱得好的歌手一样炫耀唱功,不引人注目,但将“温润”和“清晰”一起诉诸声音,着实让人感动。而且极少有人能把非常高的音用低沉的声音唱出来。
然后,我记住了十首歌的歌词,这让我又是一惊:曾经很痴迷啊。歌词中确实飘荡着浓郁的时代色彩,比如《魅力男人》,还有《随你喜欢进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