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离别(第5/10页)

我的母亲是那种极度厌恶肝脏的人。我从她那儿得到的理念是,肝脏是一种无论如何也不能碰的东西,因此从那时起我其实从未尝过肝脏。这也许是一大幸事,因为这使我完美避开了超市售卖的肝脏,那些都不怎么新鲜,煮得黏糊糊的,玷污了肝脏的名声。另外,这增加了我咬第一口肝脏时的惊讶和喜悦。鹿肝的口感让我想起了野生的蘑菇,坚韧却不失柔软,风味独特又不会口味过重,野味与奶油和红酒熟悉而风雅的风味搭配,达到了一种平衡之美。还有一种东西,那是一种原始的力量、一种渴求,在体内升腾着,喊叫着:“吃了它!我需要它!”这是我第一次察觉到,食欲也是有智慧的。如果你清除加工食物的白噪声,用心聆听,你会发现健康和美味才是真正的盟友。我们毕竟是动物,本能地喜欢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也许我们体内残留的一部分仍然蹲在某个地方的火堆旁,咂嘴品尝着某种营养丰富的内脏。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一种声音第一次告诉我,我爱马克,这或许同样来自那个残留的部分。它说,别犯傻。这个男人会打猎,会耕作,高大魁梧,体魄强健。他可以让你衣食无忧,他的基因也许可以改善你矮小的血统。爱他吧。

这个声音在宾夕法尼亚更为清晰,而当马克第一次来曼哈顿看我的时候,就不是如此了。他是坐公交车来的,我到公交站去接他。他穿着一件褪色的红色高领衫,一件破旧的棕色工装夹克,戴着那顶无处不在的硕大草帽。想让一个纽约人感到震惊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那顶帽子就像鲨鱼鳍一般穿过闹市的人群,行人纷纷驻足侧目。我发现马克在我生活的城市,至少跟我在他的农场里一样,看起来异军突起,格格不入。这一点让我找到了心理平衡。

我一直盼着他来探望我,但他一来我就意识到,我不知道该带他在城里做些什么。他讨厌酒吧,也感受不到咖啡馆的乐趣,这把我白天和晚上经常活动的地点都排除了。我试图告诉他周日早晨喝咖啡看报纸的概念,但他一点也不明白,而且他总是来回大步走,更显得我的公寓狭小又压抑。我带他去的餐馆他并不感兴趣,因为菜价贵得离谱,而且比他拖车里的蔬菜差远了。他的腿太长,在剧院的椅子上坐不下。他对我周围寒酸的街区和居民、我朋友的工作和他们了不起的成就,都视而不见。我无法带这样一个穿高领衫、戴大草帽的人应邀参加聚会。现在就剩下书店了,这对他来说极其有吸引力,还有弹球游戏,激起了他好胜的本性。

他喜欢搭乘出租车,因为多数司机都来自农村,世界上某个时光缓慢流淌的角落。这时候马克就可以跟司机进行一番热烈的讨论,或是马具之间的细微差别,或是某个村子防鼠害的方法。一个希腊的司机把车停在一边,关掉计价器,详细描述他的村子里剥羊皮的方法:在其中一条腿上切下一块皮,然后把它吹起来,就像吹气球一样。几个星期后马克试验了这个方法,果然有用。我从这样的经历中得到的结论是,从发展中国家随便挑出一个司机来,他与马克之间的文化差异都比我和马克的要小得多。

但食物倒是时时都有的。他的农场随着季节而放慢脚步后,他每个周末都到纽约来看我。他来我公寓的时候总是带着熟悉的板条箱,里面装满了祖传品种的笋瓜、秋季的绿叶菜、一捆捆的干燥香草和块根食物。电话本从冰箱中被驱逐出来,回到了书架上。马克从我的烤箱中清理出一个老鼠窝来,发现烤箱竟然还能用。他不知从哪里翻出了盘子和杯子,我都忘记了它们的存在。他把我姐姐从印度带回来的一块布铺在书桌上,就成了一个很好的餐桌。

十一月的一天晚上,我教课回来,发现马克已经重新布置了家具。我的床摆在了公寓的中间位置,铺上了干净清爽的白色床单,书桌兼餐桌摆放在窗子旁边,俯视着公寓下面的墓园。桌子中间放着一锅热气腾腾的汤,这是芜菁浓汤,听起来像是世界上最不浪漫的晚餐,但是这道汤是如此完美,加上一种叫作“白丽”(Hakurei)的日本植物,吃起来有甘甜淡雅的味道,就像脆生生的白苹果一样,还配入了马克自制的美味鸡汤和从农场带来的新鲜奶油。我自己贡献了甜点:一瓶上好的波特酒,一条我能找到的最好的黑巧克力。从桌子转移到床上非常容易,我记得当时在想,如果能把我们恋情中在城市度过的那一半装进由烤箱、桌子和床组成的小小的亲密的三角形中,一切都会更容易一些。我这里还有当时我们在床上拍的照片,我伸出胳膊举着照相机,我们在相片的一角,背景是我的公寓露出的砖墙。我现在看到这张照片时仍然不由得屏住呼吸,马克的身体修长,犹如一尊雕像,长满茧子的大手放在我的胸前。

那一晚他告诉我他想离开在宾夕法尼亚的农场。地不是归他所有,也不能在那里盖房子,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他就没有再留在那里的必要。他希望我离开这座城市,放弃租约,跟他一起寻找一片土地,一个能够让我们共同建造一个农场、一个家的地方。

我们夏天相识,秋天开始约会,还没有到冬天。我知道我爱他,但我还不了解他。他让我抛开所有培养起来的人际关系,所有我认识的有相同背景、教育经历和兴趣的人。离开我姐姐更是令我心碎,我的公寓到她的苏豪公寓步行仅需十分钟,这段短短的距离是我的城市生活最美好的部分。要是距离不够近,不能让我随时过去喝酒、喝咖啡,不能周日聚在一起谈论各自最新的关系进展情况,这怎么能行呢?这里还有我的专业领域,我教课的临时工作,虽然看似微不足道,却是我必须坚守的东西。如果我们两个未能修成正果,唯一能够让我回到曼哈顿的就是我能够租得起的这间公寓,而他却让我烧毁重返曼哈顿的唯一桥梁。

他也放弃了很多。他已经在宾夕法尼亚积累了声誉、客户群和关系链,也在农场的基础设施上投入了很多。但他是如此地坚定不移,看上去十分笃定。

他要给我的东西——家,对我来说弥足珍贵,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深深的波澜。他一直在向我描述,五十英亩的良田,一间农舍,大大的厨房里有擦得发亮的木头餐桌,一个漂亮的果园,牛和马在牧场里吃草,小鸡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直到我能够清晰地看到,甚至能够触摸到它。我怅惘地告诉他,我曾经和以前的男朋友住在一起,这就像一种糟糕的妥协,只有婚姻的缺陷,而没有任何优点可言。“可是我不想当你的男朋友,”他说,就好像这是世界上再明显不过的事情,“我想做你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