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离别(第6/10页)

我又想了想,他要么是疯了,要么就是对的,可能性各占一半。

马克回到农场之后,我跟朋友詹姆斯一起去第五大道的A酒吧玩弹球游戏。那是下午四点,酒吧里几乎没什么人,只有詹姆斯迷上的那个皮包骨头的刺青女酒保,还有几个在对面吧台凳上邋邋遢遢、东倒西歪的酒鬼。詹姆斯和我下午经常来这儿,没有人介意我带来了我的大牧羊犬妮可。她在房间里穿梭,伸着舌头跟每个人打招呼,拖着狗链从淤积着黏稠的陈年啤酒的地面上跑过。我们玩弹球游戏的背景是我最喜欢的《辛普森一家》的卡通片,我跟詹姆斯谈及周末的时候正好打到了很多球,所以我将要离开城市与一个农夫在一起的消息,被叮当作响的弹球和挡板的拍打声打断。詹姆斯和我是同道中人,我们都来自中产阶级家庭,都把它的习俗、规则和品位抛之脑后。我们自己创造的生活究竟是我们眼中的探险,还是他们眼中的灾难,我觉得我们都在这两种看法之间徘徊,为之困扰,并且在对方的存在中找到安慰。当我告诉他我要走了的时候,他并不相信我。

当我告诉我的朋友布莱德时,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他正要和他女朋友结婚,沉浸在对爱情的信仰中,但是我的爱情更像是要去服刑。这也不能怪他,我自己也是说了四五遍以后,听起来才像是真的,而我的姐姐几乎就是疯了。“你把我抛弃了。”她说。听到我月末就要离开的消息,我觉得唯一欣喜若狂的人就是我的房东了。东村蓬勃发展,他要把这个地方整修一下,很快租金就会疯涨。

我和马克与我的家庭共度了感恩节。我把我的消息改编了一下,告诉他们我想放弃租约,离开城市,和马克一起寻找农场,但没有提及结婚的事情。我的姐姐在纽约见过马克,对他的评价毁誉参半,我猜她的观点已经传到家里来了。我会把他介绍给我的父母和我的哥哥杰夫以及他的妻子丹妮,他们住在弗吉尼亚。杰夫是一位海军军官,是个飞行员,比我大不了两岁。他职业生涯的早期是站在航空母舰的甲板上指导飞机降落,对飞行员的着陆做出生死攸关的判断。换句话说,他是一个严肃、有逻辑、十分可靠的人,没有一些令人困扰的怪毛病。

我们满载着食物到达我家。作为一个最近人生观发生巨大改变的人,我满腔热情,急切地炫耀我男朋友种植的绚丽的蔬菜——还带着梗的抱子甘蓝、甘薯、甜菜,还有瓜肉呈熟杧果色的笋瓜。马克那个星期帮助他的阿米什朋友屠宰火鸡,他也给我们带来了一只,还有一罐他自制的黄油。我们带着这些箱子走进家门,箱子上沾着农田里的土,还有几片叶子挂在箱子底下。我差点忘了妈妈的世界有多么干净,估计无论把箱子放在哪儿都会造成污染。所以,父亲带着马克去车库的时候,妈妈悄声问我,吃这只火鸡安不安全。火鸡包在一个潮湿的白色购物袋中,没有头的脖子从里面伸出来,令人生厌。我也忘了妈妈更喜欢豪华包装的食物,能够尽量少地联想起食物的来源。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妈妈从来不买棕色鸡蛋,因为它们看起来太有“农场”味了。

看起来妈妈对马克的看法并不比火鸡好多少。他是直接从农田里过来的,来之前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收获我们带过来的食物。他本来可以理理发,刮刮胡子。他穿着一件磨破的T恤衫,还穿反了。(他认为衣服从洗衣机里拿出来是什么样子,就应该怎么穿,无论是正着还是反着。“这样时不时还是能穿对的,而且能让衣服磨损得更平均一些。”)“他笑起来还是很好看的。”我们独处的时候妈妈告诉我。马克在客房睡,我睡少女时代的床,周围是我的旧书,还有放在镜框里的大学文凭。它好像从墙上责备地盯着我,说道:“我教育你可不是让你干这个的。”

感恩节的早晨,妈妈把厨房交给了这个身材高大、野性十足的陌生人,他开始恣意地发挥他的厨艺。他从六点就开始做饭,屋子里的其他人还没有起床。他翻箱倒柜地找出烹调的用具,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七点的时候,大家从卧室里走出来找咖啡喝,这时他正忙得热火朝天,六道菜一起做,食物在他身边翻飞,就像木屑随着链锯漫天飞舞。他热情四射,已经摧毁了妈妈一尘不染的厨房,把奶油溅到墙上,马铃薯的碎屑被踩在脚下。我赶紧跑过去,在甜菜落在附近雪白的地毯上之前接住了它。中午的时候我打开酒,给妈妈倒了一大杯。

三点的时候火鸡出炉,光芒四射,皮肉酥脆,颜色鲜亮,堪做食谱的插页图片。马克提早做好饭,跟爸爸和杰夫一起在后院劈柴。我向窗外望去,注视着他强壮的身躯,斧头落下劈在木头上,就像自然的力量,不慌不忙,不知停歇。他从一整棵树上砍下柴来,然后回到厨房做肉汁,把面粉和锅里的汤汁拌在一起,然后加上高汤、酒和香草。丹妮来到炉灶前品尝,然后瞪大了眼睛。“这肉汁让我的小心脏都飞出来了。”她小声对我说。然后我们都坐下来,食物开始向全家人展示它的无穷魔力。

这是简单的一顿饭,没有多余的花样,这样的烹调让食物为自己代言。我妈妈宣称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火鸡,说她从今以后都要买有机马铃薯。对于马克来说,食物是表达爱的方式——爱生活,爱周围的人——从种子一直到餐桌上。我想我的家人能够感受到他深刻的爱。在南瓜馅饼和觥筹交错之间,尽管马克一直在恣意谈论他想要的生活,没有金钱的世界,没有钉子的房子,但他们确定有可能,仅仅是有可能,我并没有完全精神错乱。“他是目前为止她带回家来的最好的客人。”我听见哥哥在喝咖啡时对姐姐低语。这并不算是一个完美的开始,但是他们已经决定给他一个机会。

马克开车送我回城,帮我打包搬家。我深刻地感觉到头晕眼花,就像飞机即将远赴异国他乡,轮子离开机场跑道之前的感觉。我们对我的东西进行分类,一大堆是马克认为我以后的新生活中不需要的东西,一小堆是我要带走的东西。我不想把我心爱的床留下,这是我当初花了大笔银子买下的。马克安慰我说:“别担心,我会给你打一张新床,一定会比这张床漂亮得多,也特别得多,因为那是纯手工打造的。”于是我们把床拖到楼下珍妮特那里,帮她扔掉了原来那张带有狗味的床,然后把我的钥匙扔到了公寓里,关上门,向原来的一切说再见。

我们搬到了距哈德孙河上游一个半小时车程的纽帕兹(New Paltz)。马克就在那里长大,他的父母和妹妹仍然住在那儿。我们从他的父母那里租了半间房子,他的祖母就是在这间房子里生活的,直到去世。房子坐落在一条蜿蜒的山间小路的拐弯处,房子后面有一个老谷仓,里面装满了家庭物品:马克的祖父设计的曼哈顿摩天大厦的蓝图,成箱的文件,还有沉重的家具。一片树林高耸在谷仓后面,树林后面是沙瓦岗克山脊(Shawangunk Ridge),山上有个布满突起的鼻状岩石,被称为波提岩(Bonticou Crag)。我们搬进去几天以后,马克带着我攀登房子后面的峭壁。那是寒冬一月,岩石结冰,我的狗妮可平时习惯了走人行道,步履蹒跚地跟在后面。我们到达了山顶,马克紧张得几乎不会说话了,他正式向我求婚。我看到一只鹰在寒冷澄净的天空中盘旋,风猛烈地吹着,景色壮观,令人惊叹。我答应了他的求婚。当我给家人打电话告诉他们的时候,我的父母称之为“草率的决定”,并难以掩盖对此事的震惊。我的哥哥竟然问道:“跟谁结婚?”我的嫂子指出,订婚到结婚的时间长一些是件好事,能够让一对情侣对彼此进行真正的考验。我的姐姐凯利则直言不讳,说如果这是我想要做的事情,那么就去做吧,反正离婚总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