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第五章 论维吉尔的诗(第11/18页)
科学将一些事物论述得太精深玄妙,与事物的本来面目相去太远。我的书僮谈恋爱,并且颇在行。但假如你给他读莱翁.埃布勒和费森[87]的作品,书中谈的就是他,他的思想和他的行为,而他却一点也听不懂。同样,在亚里士多德的作品里,我也认不出我常有的思想活动,因为作者为适应课堂的需要,将这些思想披上了另一种外衣。愿上帝助他们做得更好!倘若我干这一行,我会将艺术自然化,正如他们将自然艺术化。这里我们且不谈邦波[88]和埃基科拉[89]。
我写作时手边不需要书本,也不需回忆书本里的内容,深怕我的写作风格被打乱。而且,说实话,与优秀作家对比会贬低我自己,打消我的勇气。我喜欢采用那位画家的策略,此人多次画鸡失败,便禁止听差让任何一只鸡走进他的画室。
为了给自己增光,我很需要学乐师昂蒂诺尼岱想出来的办法,每当他要演奏时,必设法安排听众在听他之前和之后听蹩脚乐师的演奏。
但是要抛开普鲁塔克的作品却不大容易。他是那么全面,那么无处不在,以至不管你选取的话题有多么奇特,他无时无刻不介入你的写作,你能从他的作品那取之不尽的财富和美不胜收的魅力中得到帮助。我气恼自己那么容易犯他的读者常犯的毛病:抄袭他的思想和语句。我只要接触一点他的作品,就免不了从中取一些精华。
因此,为我自己考虑,我除了在自己家里写作,有时还在偏僻的乡野写作,那里没人帮助我,或给我指出错误,那里我通常遇不到懂拉丁语的人——即使是祷告词中的拉丁语,懂法语的人也不多。在别处我也许能写得更好些,但是那样的作品就不完全是我自己的了;而我的主要目的,我追求的完美境界却是要写地地道道自己的作品。我可以纠正某个偶然的错误——出于粗心,我会犯一大堆这样的错,但是我自身固有的、经常存在的不足之处,如果去掉它们,就是一种欺骗。当有人对我说,或者我自己对自己说:“你的修辞手法太笨拙。这个字是加斯科尼省的土语。这句话不能这么讲(我不排斥任何法国市井通用的熟语,那些想用语法规则来反对语言习惯的人是没有道理的)。这个推理很天真。这一论证有矛盾。那个论证又太荒唐。你常常开玩笑;人家会把你的戏言当真。”——“是的,”我说,“但是,我只改正因疏忽大意而犯的错误,不改正我的习惯。我平时不就是这样讲话的吗?我生动地表现出了我自己,是吗?这就够了!这正是我想做的事:让世人通过我的书了解我本人,通过我本人了解我的书。”
然而,我天性喜欢学样和模仿:当我冒昧写诗时(而且我只用拉丁语写诗),我的诗必然显出我刚读过的诗人的影子;我的头一批随笔中,有几篇散发出别人的气味。在巴黎,我的语言便多少与在蒙田庄园不一样。我只要注意地观察了谁,他就能在我身上留下一点他的痕迹。我观察过的东西,就会被我据为己有,尤其是毛病与陋习,诸如某种傻相,某个不讨人喜欢的怪脸,某种可笑的说话方式,等等,正因为这些毛病刺我的心,它们便沾在我身上,不使劲甩是摆脱不掉的。人们常听见我赌咒发誓,那更多地是出于学样,而不是出于我的本性。
这种模仿性可能造成伤害,甚至带来致命的结果:亚历山大大帝在印度某个地区遇到的一种身体和力气都大得可怕的猴子就遭到过这样的命运。这种猴子用别的办法很难对付。正是它们那种看见别人做什么就模仿什么的天性为人类提供了制服它们的办法。熟知这种天性的猎人在它们面前穿上结很多带子的鞋,往头上戴怪异的网帽,并且假装往眼皮上涂粘胶。于是,那些可怜的动物被自己的模仿天性坑害了:它们把自己缠起来、捆起来、粘起来了。我的另一种本领是故意表演别人的动作和说话,表演得惟妙惟肖,常给大家带来欢笑,得到大家的赞赏,我身上这种本领并没有什么家族渊源,我从来只指上帝赌咒发誓,这是最得体的方式。据说苏格拉底是指狗发誓,芝诺指山柑树发誓,现在的意大利人也用这种方式,而毕达哥拉斯则指水和空气发誓。
我非常容易不知不觉地接受表面的影响,倘若连续三天我嘴里讲的是“老爷”或“殿下”,那么一个星期后,在该说“阁下”或“大人”的时候,“老爷”或“殿下”仍会脱口而出。前一天出于模仿或玩笑说的话,第二天我可能一本正经地说出来。故而我写作时违心地采用一些已被人驳倒的论点,以免有剽窃他人之嫌。任何论点对于我都是丰富的话题,随手拈来皆可做文章——但上帝有知,我现在正写着的话题可不是随随便便拈来的——而且我总是从我喜欢的题材开始,因为各种题材是互相联系,互相交织的。
然而我的头脑有一点颇令我苦闷..我的一些最深邃、最荒唐无稽、最使我自得的思想一般都在我并不刻意寻求的时候突然冒出来;尔后因为没被立即攫住而倏忽消逝,可能当时我正骑在马上,或正在用餐,或已就寝,更多是骑在马上,我在马上思路最广。假如我本心不想谈话,那么我说话时近乎苛刻地要求对方专注和安静。谁若打断我,我便停下不讲了。出游时,行路妨碍讲话,而且旅途中我往往没有适合连续交谈的伙伴,故而我有全部时间与自己交谈。这时我便如同在梦境中一样。我做梦时叮嘱自己要记住梦(我梦中会想:我在做梦),可是第二天虽然还能回想起梦的色彩,忧伤的,愉快的,或是怪诞的,但究竟梦见了什么,却记不起来,愈是费劲地搜索,愈是遗忘得深。所以我偶得的一些想法,在记忆中只剩下一个虚渺的印象,虽虚渺但又足以让我为徒劳无益地寻找它而苦恼和气恨。
且把书本搁在一边,回到我们的话题。具体而简单地说,我认为,归根结底,爱情只不过是对肉欲对象的一种渴望,是一种排空淤积时的愉悦,失度和失体就变得有害。苏格拉底认为,爱情是美介入下的繁殖欲望。我多次思考过爱的愉悦引起的那种可笑的搔痒感觉,芝诺和克拉蒂普在这种欢乐刺激下做出的失魂落魄的动作,那种毫无顾忌的狂热,在欢乐达到高潮时那张被疯狂和残忍烧红的脸,以及在做如此荒唐的行为时显出的一副高傲、严肃、庄重、陶醉的神态;我也多次思考过,我们的欢愉和污秽是怎样杂乱地混合在一起,极度的快感又多么像巨大的痛苦使人浑身僵麻,发出呻吟。于是我想,柏拉图说得真对,人是神的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