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很美(第24/36页)
他毁坏东西的速度跟堆积东西一样快。全纽约到处都是被他砸坏的东西的残骸,它们因被毁了一半而增值。有天晚上在先锋俱乐部他要求马克斯·戈登(Max Gordon)当场付钱。周围谁也没钱,所以明格斯只好用刀威胁他,把酒瓶一个个砸得稀巴烂——就像个禁酒期的警察面对隐藏的私酒。他四下张望,看还有什么别的好砸,然后一拳打穿了一盏灯具。他们称其为明格斯灯,并让它保持原状,留着给游客参观。迈达斯(3)是点物成金,他是毁物成金:他毁掉的一切都成了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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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他继续乱来:砸门,砸麦克风,砸录音设备,砸宾馆里的摄像机,音乐厅里的摄像机也砸——无论在哪儿演出,他所宣称的对纳粹盛情款待的抗议都在等着乐队。明格斯和乐队其他成员回家了,但艾瑞克·杜菲(Eric Dolphy)留下来开他自己的演奏会。当他在柏林去世,身边那些人甚至不知道他是谁,音乐史中所有对明格斯的残酷和不公似乎都汇集到亲切、温柔的艾瑞克身上。爵士乐是一种诅咒,一种威胁,笼罩着每一个演奏它的人。他写过一首《别了,艾瑞克》(So Long,Eric)作为道别,而今它成了一曲挽歌。
他需要艾瑞克。他的演奏是如此狂野,如此出乎意料,以至于明格斯发觉它能让自己平静下来。明格斯可以像别人一样狂野自由地演奏,但就他所知,那些制造出哐哐当当的前卫音乐的家伙甚至都懒得去学他们的乐器。他曾短暂地跟提摩西·莱瑞(Timothy Leary)的某个酸脑自发创造项目搞在一起,他对莱瑞说的话适用于所有那些搞新玩意、新音乐的噪音狂。
——伙计,你不可能在一无所有上即兴创作,他说,对周围的混乱不堪摇摇头。你总得有什么东西。
充其量,自由爵士不过是一种转移,从长远看甚至会有好处:过了一阵子,当人们看这是条死路,于是他们也许会意识到,唯一正确的前进方向就是让音乐更激烈地摇摆。二十年后,一旦他们花样玩尽了,像谢普(Shepp)之类的人就会又回到布鲁斯上,你瞧着吧。
人们觉得杜菲前卫、实验,但明格斯却听见他在呐喊,似乎在竭力呼唤那些死去的奴隶。明格斯一直坚信,那就是布鲁斯的灵魂:那是为死者而奏的音乐,召唤他们归来,给他们指明复活的道路。而如今他意识到,布鲁斯中有部分跟那正好相反:那是一种让自己成为死者的欲望,一种帮助生者找到死者的方式。现在他的呼号是一种对艾瑞克的召唤,向他问路,问他身在何方。他的独奏变得更加深沉,摇摆得像掘墓者的铁锹重重挖入潮湿的地下。
一次他和大鸟曾在演出的间隙讨论过转世。
——你说到点子上了,明格斯。我们到台上谈,大鸟说,拿起他的萨克斯走向舞台。他跟艾瑞克做过同样的事:在台上相互交谈,中音萨克斯与贝斯之间相互辩解、描述、反驳。如今他再度呼唤艾瑞克,但已没有回音。他知道艾瑞克能听到自己,但无法回应。那需要时间。那就像儿子要渐渐才能长得像父亲;要一直等到父亲去世,他的精髓才会在儿子的每一个姿态里重现。所以要过一段时间,传统才能吸收杜菲的精髓与姿态,那么,当有人以某种方式演奏低音单簧管或中音萨克斯,那些乐器仿佛就成了一种媒介,通过它,死者可以歌唱,通过它,艾瑞克可以说话。你到处都能听到大鸟、霍克,以及莱斯特·扬——你永远不可能那样无处不在地听到艾瑞克,但总会有人在某些地方呼唤他,而如果那呼唤足够强烈,他就会回答,就会让大家听见。
艾瑞克艾瑞克艾瑞克。
而当明格斯死去的时候,你无须用力呼唤就能听见他,你只要拿起贝斯,他就会出现在房间:在戴利(Dyani)、霍普金斯(Hopkins)和海登(Haden)那里你都能听见他,同样,你也能听见佩蒂福德(Pettiford)和布兰顿(Blanton)在通过他说话。
所以他给儿子取名为艾瑞克·杜菲·明格斯,不是纪念,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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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点俱乐部,他身穿一件肘部有洞的旧毛衣和一条破裤子,看上去像个邋遢的穷农夫——故意想让那些穿晚礼服来听他音乐的白人难堪。他正在弹《冥想》正在试图召唤艾瑞克,想跟他交谈,但却只听见坐在舞台旁边一个女人的说话声,像冰块在酒杯里那样叮叮当当,她说得那么起劲,显然已经忘了自己在哪儿更别说谁在台上,或他在弹什么。在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的前一秒,他已经大发雷霆,一贯如此。等发觉自己在向她怒吼的时候,他已经踢翻了她的桌子。等桌子倒地的时候,他已经气冲冲离开了舞台。当酒杯的粉碎声沉寂下来,他听见她也在向他吼叫。酒吧里的一个醉汉也加入进来,他的声音就像会说话的秃鹫发出的。
——查理,这可不好,这非常不好。
一时间他很想把那家伙的头按到吧台上,把它砸成一袋砂糖,但无论何时,只要那样的想法一出现,只要预感到会发生什么,那就意味着什么都不会发生——或者会突然发生别的事,突然到连他自己都毫无察觉他一把抓住贝斯的颈部,怒视着面前的观众,向他们恳求。他转向某个人,那个人后来说,当他那样瞪着自己的时候,他看见明格斯的整个一生都从这个贝斯手眼中飞掠而过。那一刻,他完全明白了做明格斯是怎样的感受:所有沉重的一切,他如何无法忽视或隐藏任何事情,他如何对自己的情感缺乏丝毫控制。
他把贝斯砸到墙上:尖锐的碎裂声,琴弦发出洪亮的共鸣,他手里只剩下了贝斯颈部,靠四根琴弦跟主体连在一起,就像个拉线的木偶乌龟——当他直接在上面踏过去,它在他的重量下裂开,变成碎片,分崩离析,像一片涂过漆的木质海洋。他让贝斯颈部从自己手中滑落,所有人都鸦雀无声,只有那个醉汉在喊:
——哦,真重,查理,真重。
他再次看看那个家伙,已经没有任何想打他的念头。他的愤怒已经变得苍白、透明、绝望,如同滴落水槽的水。他出门走上街道,身后拖着俱乐部的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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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贝尔维医院,他首先注意到的是气味:一切都散发着浴室的洁净。然后是瓷砖和墙壁的白光。然后是声音,手推车轮子穿过疯人院长廊的吱吱声,再然后,到了夜里,尖叫声。整夜都有人尖叫;甚至睡着时明格斯也能听到尖叫声刺穿他的梦境,贝尔维的一道地狱风景。早晨,又是忙碌的医院式寂静,没有人提及夜晚的尖叫,虽然它等在每一天的尽头。服了镇静剂他的愤怒被药物冲淡了,平静像块毯子覆盖着他,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那些电灯仿佛挂在白色天空的行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