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贺拉斯书[1](第6/9页)

但或许还是那些蜜蜂强些,这与其说因为它们最终没有发出“恺撒,恺撒”的嗡嗡声,不如说因为《农事诗》那完全超然的调性。或许,正是我早先漫游于中亚的群山和沙漠的那些日子使得这种调性显得极富魅力。在当时,我想,正是我置身其间的风景所具有的非人格特征在我的大脑皮层上留下了烙印。如今,一生已快过去,我或许也可以将这种热衷单调的趣味归罪于人类回首往事时看到的精神图景。当然,这两者背后都隐藏着一个依稀可辨的观念,即超然是许多强烈依恋的最终结果。或者它来自于当今对中性声音的偏爱,这种声音在你们那个时代是教谕体裁的典型特征。或两者兼有,这更有可能。即便《农事诗》里非人格化的蜂鸣只是对卢克莱修的模仿(我对此深表怀疑),它也依然引人入胜。这要归功于它隐含的客观性以及它与岁月那单调喧嚣的明确相似性;归功于它与时间流逝声的明确相似性。《农事诗》中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的缺席均呼应了时间自身对各种存在困境的看法。我甚至记得我那时曾经遐想:时间如果握起一支笔,决定写一首诗,它的诗句或许会包含叶、草、土、风、羊、马、树、牛和蜜蜂。但不会包括我们。至多包括我们的灵魂。

因此,这些标准的确是他的。他的这部史诗尽管华美壮丽——同时也正因为这些华美壮丽——却是低于这些标准的。他只不过有一个故事要讲。而所有的故事都必然要把我们也写进去。也就是说,要把被时间拒绝的人写进去。更何况这个故事并非他自己的。不,如果我每天都要在它与农事诗之间做选择,我每天都会选择《农事诗》。考虑到我如今的阅读习惯,我或许该说每夜。尽管我应该承认,即便是在过去,在我的精子储量还很高的时候,六音步诗体依然会让我的梦境乏味无趣,波澜不惊。洛加奥耶迪克诗体显然效力大得多。

左一个两千年,右一个两千年!想象一下,弗拉库斯,如果我昨夜有个伴的话,该会怎样。再想一想,这梦境若是被翻译成现实的话,又该怎样。是啊,半数的人类一定就是这样被孕育出来的,不是吗?此梦若是成真,你不是也应该对此负责吗,至少负一部分责任?这两千年又该置身何处呢?我难道不也只能管我的后代叫贺拉斯吗?因此,就把此信当做一张脏床单吧,如果不是你的私生子的话。

由此类推,请把我写信给你的这个世界角落想象成罗马帝国的边陲,无论是否隔着大海,无论距离是否遥远。我们这里的各种飞行工具都能克服这点障碍,对于一个内置了“第一公民”发动机的共和国[25]来说这就更不在话下了。就像我在前面说过的那样,四音步依然是四音步。仅凭它便可对付一个个千年,更不用说空间和潜意识了。我已经在这里住了二十二年,我没看出任何差异。很有可能,我也将死在这里。因此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四音步依然是四音步,三音步也是一样。如此等等。

当然,二十二年前将我从许珀耳玻瑞亚带到这里的是一种飞行工具,尽管我也可以同样轻易地将这次飞行归结于我的韵脚和格律。后者或许会进一步加大我和先前的许珀耳玻瑞亚之间的距离,就像你的扬抑抑格的里海会让你的罗马帝国超越其实际版图。工具,尤其是飞行工具,只会延缓必将发生的事情:你赢得了时间,但时间只能在一定的限度内愚弄空间;最终,空间也会赶上来。岁月究竟是什么东西呢?除了人们外表的衰老和智慧的衰退,岁月还能丈量什么呢?有一天我坐在这儿的一家咖啡馆里,与一位来自许珀耳玻瑞亚的同乡聊起我们那座建在三角洲上的故乡城,我突然想到,如果我在二十二年前将一块碎木片扔进那片三角洲,由于顺风和洋流的作用,这块木片会横渡大洋,抵达我如今居住的这片海岸,前来见证我的衰老。空间就是这样追赶上时间的,我亲爱的弗拉库斯。这才是一个人真正离开许珀耳玻瑞亚的方式。

或者,这也是一个人拓展罗马帝国的方式。借助梦境,如果有必要的话。如果细想,梦境也是另一种、或许是最后一种生命再生的方式,尤其当你没有伴侣的时候。而且,这种方式对恺撒不感兴趣,就这一意义而言它甚至胜过蜜蜂。尽管我要再重申一遍,这样对你说话于事无益,因为你对他的情感与维吉尔毫无二致。你的情感表现手法也与他相似。你宣扬奥古斯都的荣光也同样胜过你咏叹人的忧伤,但你伟大的地方在于,你诉诸的并非慵懒的灵魂而是地理和神话。尽管这值得赞赏,我仍然担心这里的言外之意就是,奥古斯都要么拥有这两者,要么蒙受着两者的垂青。唉,弗拉库斯,你还不如就用六音步呢。阿斯克莱皮亚德斯诗体对于这一素材而言过于美妙,过于抒情了。是的,你是对的:没有任何东西能像独裁制度那样滋生趋炎附势。

唉,我猜我只是对这类东西过敏了。如果说我没有对你发出更为激烈的指责,这只是因为我并非你的同时代人:我不是他者,因为我几乎就是你本人。我一直在用你的格律写作,尤其是在这封信中。如我之前所言,正因为如此我才十分欣赏你诗行结尾处的“Caspium”(里海)、“Niphaten”(尼法特山)和“Gelonos”(格隆族),这些词拓展了帝国的疆界。“Aquilonibus”(北风)和“Vespero”(晚星)亦如此,只是它们的拓展是朝向天空的。我的题材自然要低档一些,此外我还使用韵脚。能够完全与你重叠的唯一方式,或许就是我给自己提出的这一任务,即用此信的语言或是我的母语、即许珀耳玻瑞亚语重复你所有的诗节规则。或是把你的作品翻译成这两种语言。细想一下,这样一种练习似乎更为明智,远胜于改写奥维德的六音步诗体和双行哀歌体。你的诗集毕竟不那么厚,《歌集》里只有长短不等的九十五首诗。可是我担心我这条老狗年岁已高,新旧把戏均已无法胜任,我早就应该想到这一点。我俩注定要分离,至多也只能做笔友。而且我担心还做不了多久,但我希望这足够让我不时地走近你。即便不足以让我分辨出你的面容。换句话说,我注定只能依赖我的梦境,可我乐于接受这样的注定。

因为,我们所谈的这具躯体十分奇怪。弗拉库斯,它的最大魅力就是完全没有自我中心主义,尽管它的继承者们经常为自我中心所累,我要说,甚至连希腊人也有这个毛病。它很少过多使用单数第一人称,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语法使然。在一门充满各种屈折变化的语言中,很难聚焦于一个人的个人不幸。尽管卡图鲁斯做到了,这就是为什么他赢得了广泛的爱戴。但在你们四人中间,即便对于你们当中最为热情的普罗佩提乌斯而言,这样做也是不可接受的。对于你那位将人和自然两者都看做是自成一类的朋友而言,无疑也是这样。最典型的是那索,再加上他的某些题材,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浪漫派会奋起反对他。然而,作为这具躯体的所有者(经历了昨夜的事情之后),我却十分欣赏这一点。细想一下,缺乏个人中心主义或许是保护躯体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