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漫长仲夏](第6/11页)
“你结婚我肯定不能穿两年前的旧礼服,是施杰的朋友结婚。”这条裙子只在两年前公司年会穿过一次,这两年完全没有穿这类衣服的需要,所以它已经是我最新的一件礼服。根据唐唐的反应判断,穿它应该不算失礼。
她直接爬起来,推得我转了一圈,双手交叉抱胸,上下打量之后,连连摇头:“看你这架势,是要跟富二代来真的?”
“有什么不好吗?”
“你要是真喜欢他,就没什么不好。”
“干脆就穿这双简单的,嗯。”我将拎着鞋的两只手抬到面前比较了几秒钟,发现作决定也不是太难,“好,收拾睡觉!”
周六上午十点,我收拾完毕后,把双脚塞进那双白色细高跟鞋,重新适应了好几秒钟才敢往外迈步。肩膀也觉得空荡荡的,手上只抓着一只书本大小的手袋。许多昔日熟悉的事物,都以一种难以计量的速度渐渐远离了我的生活,记忆虽熟悉,触感却已陌生。当今天的我装进往日的躯壳中,才真切地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为另一个不同的人。
施杰在楼下等我。他见到我时的惊讶神情一点儿也不像刻意夸张,待我走到面前,他背转身跟我并肩站着,略微弯起右臂伸到我面前。
如此绅士的举动,我当然乐意遵从,便用左手挽住了他:“走吧?”
“你跟平时很不一样,真漂亮。”他毫不修饰地坦然赞美。
“谢谢。你也跟平时不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新郎。”我说的是实话,他今天衬衫、西装、领结一样不缺,差个腰封就真像新郎了。修身的一粒扣黑西装简单无任何装饰,但整个分割裁剪的翻领相当别致;袖口的四粒黑袖扣颇有复古意味;白底细灰格子衬衫拼接纯白的领口,黑领结如点睛之笔,衬得他一身质地精良的礼服精致得体又不抢眼。
“新郎和伴娘?”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我,面带笑意。
“噢,伴娘。”
“嘿,你这样穿才是对主人最大的尊重,漂亮但不喧宾夺主。看我们两个多般配!”
“新郎和伴娘般配?这问题大了。”
“管他呢。有这样的伴娘,谁还要新娘?”
他打开副驾驶那一侧车门,直接抬起被我挽着的右臂,右手托着我的手站在身后扶我上车;左手还挡在我的头顶,直到我坐定,他才关上门自己绕到驾驶位。今天,他举手投足仿佛都被一样叫“风度”的东西完全主宰了,可见男人对女人的尊重很多时候的确是从衣服开始的。早在18世纪,德文郡公爵夫人就曾说过,衣服是女性表达自我的一种方式,这句话直到今天仍然可称为真理。至少第一印象必然如此:你穿得轻松随意,男人便与你相处得轻松随意;你穿得隆重高贵,他便顿时骑士附体般待你如王妃;你穿得滑稽不合时,他便当你是圣诞树,高兴了逗弄取乐,不高兴了面露鄙夷……而你不穿衣服,他大概有10%的概率事后能记住你的样子,除非你真的美貌非常。
我并无批判之意,只是忽然感到有些什么东西正从自己身体里醒来。过了两年完全不在意旁人眼光的生活,此刻终于略微体会到种种封闭或寂静之感不外乎作茧自缚,我并非独自存在于某个无人打扰的角落:我仍然需要在意一些什么,仍然需要拥有一些什么。
再一次偏过头看看坐在左侧的施杰,他看起来那么美好,像是我有生以来获得的最完美的补偿。
但,若无失去,何来补偿?
我所错失的那个人纵然远不如他耀眼,但是世上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补偿。我可以理智地选择,可以做对的事,但这一切不是退而求其次。继续生活下去总会遇见某个人,开始某段关系,施杰就像是途中必然经过的风景,纵然不是他,也会有别人。“过去”是一种无法抛弃又不能留守的存在,这一次,我宁愿带着它前行。
行至举办婚礼的酒店门口,礼宾上前替我们开门,代为停车。宴会厅门口立着一道鲜花拱门,红毯顺着步行楼梯铺下,几乎要延伸到大堂。婚宴告示牌上写着两个陌生的名字:黄睿、孙芸。
在门口礼簿上签完到进入大厅,我抬头问施杰:“新郎和新娘哪个是你的朋友?”
他笑了笑:“差不多都算。新娘你也认识。”
孙芸?我不记得有朋友叫这个名字。
见到我疑惑的表情,他又伸出胳膊示意我挽住:“走吧,一会儿你见到就知道了。”
这是场纯西式的婚宴。宴会大厅到处装饰着鲜花和纱幔,厅中央铺着绸桌布的大长桌上,那几座银色烛台美轮美奂。厅四周如画展般摆满了陈列婚纱照的木画架。
照片上的那对男女我的确认识——新娘是云清,新郎是那夜在书店见过的、和她牵着手的男人。
原来她真名叫孙芸。早在进门时就该想到,我所认识的人中只知笔名不知真名的唯有她一个。
今天居然是黎靖前妻的婚礼,他会不会来?毕竟是前妻再嫁,他为避尴尬也许不会来;但女儿一定会到,他亦有可能陪女儿来……我顿时陷入一股莫名的紧张,好一阵才想起今天自己戴的是他送的耳环。不行,万一意外撞见,还是取下来为好。
施杰跟云清共同的朋友不少,而今天到场的不乏他们公司的同事,他此刻正跟在场的其他宾客寒暄。我匆匆说了声去洗手间就离开了大厅。
洗手间的镜子照出我此刻的样子——香槟色单肩礼服裹住身体,蓬松的发髻简单地盘在脑后,脸上精心修饰过的淡妆盖不住略显紧张的神情,耳垂上挂着两只圆润饱满的绿松石耳环。我摘下耳环收好,心不在焉地打开水龙头又关上,从手袋里掏出唇膏又装进去,终究还是转身钻进隔间插上门。
我意识到自己并不想出去观礼。不全是为了怕撞见黎靖,更多的是不愿意去见证那个他爱了十二年的女人对别人说我愿意。可这一切与我何干?我只不过曾是他的朋友而已。今天我是施杰的女伴,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为什么要没出息地躲在洗手间里?
踌躇片刻,我还是打开门走了出去。
尖细的鞋跟有节奏地一下下地敲打着大理石地板,像鼓点般踩在我自己耳边。一路响到宴会厅门口,我终于还是见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黎靖刚刚放下那支签到用的鹅毛笔,转过身来就撞见我的目光。他一身保守的典型英式西服,三粒扣都妥帖地扣上。他的表情平静如旧,这一眼就像是越过重重时光,回到我们仍然并肩散步的午后。
他看见了我,并未打算假装生疏,淡淡地礼节性地微笑着跟我招呼:“你也来了?”